1、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 为确保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库验收质量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地市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3. 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同行单,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程序对到货医疗器械进行逐批验收。
4. 到货医疗器械应存放于待验区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医疗器械应在到货后当天验收完毕。
5. 验收医疗器械应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管理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6. 质量验收:
6.1依据:依据为法定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有关条款。
6.2
2、检查医疗器械的包装、外观是否合格。包装、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产品标准编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号、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及其他相关内容等;限期使用的产品是否标明有效期限;一次性使用产品是否注明有“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已灭菌产品是否注明灭菌方式、“已灭菌”字样或标记及灭菌时间。
6.3进口医疗器械,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以中文注明医疗器械的名称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供货方应提供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4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明。
6
3、5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清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6.6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按销后退回医疗器械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7. 限期使用的医疗器械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保质期),一般情况有效期(保质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不得验收入库。
8. 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处理。
9. 验收员应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记录均应由验收员签字或盖章。验收记录应保存至
4、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保质期)二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 验收后的医疗器械,验收员应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入库清单”上签字,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识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予拒收并报质量管理部。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
5、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