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20KB ,
资源ID:1774460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77446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规定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规定模版.docx

1、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规定 **校发[**]208号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为使我校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学校教职工进修培养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和国家有关政策,对我校教职工进修培养作出如下规定: 一、进修培养原则 1.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一致,注重实效。 3.坚持立足国内,面向国际。 4.增强针对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5.以教师为重点,与学科建设相结合。 二、进修培养对象及指标控制 进修培养对象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不含借调及离岗人员)。

2、当年参加进修培养的专任教师累计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在岗教师总数的15%以内;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非教学人员参加进修培养。 三、进修培养形式 1.岗前培训:新教师来校后,为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参加为期一年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教育科学系具体实施。 2.学历教育:教职工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提高学历层次,以脱产或在职形式攻读相应专业的博士或硕士学位。 3.国外培训:教师出国访问、进修、合作研究、从事博士后研究等。 4.进博士后流动站: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教师博士毕业后在校工作半年可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5.短期进修:以更新和扩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术水平和

3、创新能力为主的进修形式,如单科进修、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 四、进修培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爱校敬业,有奉献精神; 2.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坚实的专业基础,有发展潜力; 3.报考统招统分学位研究生者,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校工作至少满五年;报考定向学位研究生者,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校工作至少满三年(以上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攻读学位的时间)。 4.进修培养的专业必须是所从事的对口或相近的专业,为学科建设及管理工作所需要。 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讲师、学校或院(系部)学术骨干、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具有副教授、教授职务的教职工,可以申请访问学者或短期进

4、修,两次访学或进修(含攻读学位)之间至少间隔二年; 6.科级及以上党政管理干部脱产进修,必须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和主管领导批准。申请脱产学习的党政管理人员应事先妥善安排好教学和管理工作。 五、进修培养程序 1.各单位根据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管理工作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拟定次年进修培养计划并于每年六月中旬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根据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各单位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等情况,认真研究各单位的上报计划,分单位下达年度进修培养计划; 3.凡符合进修培养条件的教职工须填写《**大学教职工非学历进修培养申请审批表》或《**大学

5、教职工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批表》,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后报人事处; 4.与派往学校或单位联系进修的事宜可由进修培养教职工本人或院(系部)办理,也可由人事处协助安排落实。进修培养的学校或专业必须是国内外知名大学(国内知名大学系指部、委属院校)或重点学科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及其在各省(直辖市)的分院; 5.报考统招统分研究生的教职工,入学前应与学校终止人事关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6.人事处负责与外出进修培养的教职工签订协议并协助院(系部)对进修培养对象进行管理。 六、进修培养经费 1.以定向或委托培养形式攻读研究生学位者,学习期间的所有

6、费用均由个人支付; 2.国内单科进修、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进修费用先由本人垫支,结业后凭结业证等有效学习证明,回校报到后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七、进修培养待遇 1.以定向或委托培养形式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教职工,学习期间的工资由学校按月支付。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与学校在岗职工相同。 八、进修培养回校工作后的待遇 计划内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校报到工作后,安家费按当年引进同类人才的标准兑现(扣除学校在其学习期间支付的工资等费用,余下部分作为奖励);其它待遇按当年引进的同类人才的政策兑现。计划外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校报到工作后,享受上

7、述相应待遇的70%。未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单证)者,不享受上述有关待遇。 九、进修培养管理 1.进修培养的教职工由人事处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单位管理为主。 2.教职工进修培养期间不得擅自变更原定的进修学习内容,包括专业、研修方向、进修课程等。进修培养的教职工擅自变更进修内容或未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按协议偿还由学校支付的一切费用。 3.进修培养的教职工在学习期间须与所在单位保持联系,须向所在单位汇报在外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4.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需延长学习时间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提出延长学习的申请,并填写《**大学定向(委

8、托)培养研究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表》。经导师和培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后,方能延长。攻读硕士学位最多延长1年、攻读博士学位最多延长2年,在延长期满仍不能取得学历和学位者,不享受学校任何待遇。 5.教职工进修培养期满后须填写《**大学教职工进修回校工作报告单》,按时返校工作。 十、签约与违约 1.攻读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协议书》;学习结束后必须回校工作,完成5年的服务期。 2.未取得学位或不返校工作的,必须偿还学校为其在学习期间支付的一切费用(无论学习期间是否承担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学校均不减免)。 3.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申请调离的,按完成的服务年

9、限以每年20%的比例递减偿还学校为其在进修培养期间支付的一切费用。 4.未取得学位或不返校工作或在规定的服务期内调离的,除按相关规定比例偿还学校支付的培养费用外,还必须以学校为其在学习期间支付的一切费用为基数,按如下比例标准向学校缴纳违约金:服务期未满1年的为50%,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为30%。 十一、已与学校签定协议的教职工,按协议规定执行。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年7月1日前取得学籍且**年7月1日前取得学位的,学校按原文件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十二、为促使教职工尽快提高学历,从**年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十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