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东县增光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我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我校“教学质量1-2-3工程”,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进一步构建教师队伍机制,增强教师活力,不断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热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和惠东县《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惠东教人字[201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二、绩效原则与对象 (一)绩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
2、绩优多得”的原则。 2、坚持“标准公开、考核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 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说明了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目前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县下拔的金额700元/月,并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不断进行调整。 四、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师德绩效。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
3、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参与黄、赌、毒、邪,被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实的。 2、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5、受学校以上行政部门处分处理的。 6、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出现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的; 8、教师每月无故旷课2节者;未任课教职工无故旷工一天的。 9、违反惠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员“八条禁令”的。 (二)考勤工作绩效(占2/7,200元/月[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不断进行调整,下同],按月发放) 根据学校制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方案,凡考勤坐班中有
4、迟到、早退、请假、缺席等情况的,给予扣分(迟到、早退、请假、缺席扣分分值由各学校制定),扣完为止。扣出部分金额用于顶代课教师的支出,如不足将由学校经费支出,如有结余将平均奖励全勤的教职员工。(注:迟到、早退、请假、缺席每次扣5元;请假一节扣5元,一天按8节计,即请假一天扣40元,当月扣完为止。代课一节补贴5元,代早读、自习、大课间一节3元,代值日半天3元,一天6元) (三)教学工作绩效(占2/7,200元/月,按月发放) 设立基础分,每位教职员工基础分为100分。 1、常规教学计分: (1)作业检查:以教导处安排人员检查情况为准,每学期检查2次。没有达到学校规定的全批全改作业次数要求的
5、每少1次扣5分。 (2)蹲级领导每月检查1次(或随机抽查)所蹲级部科任常规教学工作情况。发现没有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每次扣5分,并要求相关科任进行整改。 (3)其它特殊岗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计算。 2、教研教学活动计分:(已批准请假的不计) (1)听课、评课活动:指根据学校举行的每一次听课、评课活动。参加科组或学校安排的操练课、公开课、示范课及评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勤每次扣2分;每次听课、评课活动由科组长指定参加人员。 (2)全校教职工例会、科组活动研讨会、班主任工作会议、级组会等相关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勤每次扣2分; (3)学校安排的竞赛尖子学生辅导班,每节
6、2分(已有补助的不计)。 3、课堂纪律管理计分: 由学校领导组织随机检查,如出现问题将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每次扣5分。 计算公式: 个人绩效计量得分 个人当月绩效工资金额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绩效总得分 (四)课堂效率监测(占3/7,300元/月,按学期发放) 课堂效率监测指期末全县或学校组织的监测考试。 以每学期期末全县统一检测为基准,各学校要严密做好期末考试,做到学生单人单桌或年级交叉,教师交叉年级和班级进行监考和改卷,力求成绩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1、以B值分计算,给予加
7、分: 2、设立基础分,每位教职员工基础分为100分; 3、按学校浮动B值分计算,B值计量按实际得分计算; 说明:无任课人员按80%计算;无任主科人员按90%计算;任主科人员(含学前班)按100%计算。 计算公式: 个人绩效计量得分 个人学期绩效工资金额=────────────×全校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绩效总得分 (五)非教学人员(岗位)绩效工资 (1)考勤工作绩效按“(二)考勤工作绩效”执行。 (2)教师长期因病只能做职工工作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公示无异议的,领取总平均分的90%,并进行履职考核。其他教师做职
8、工工作的,只领取总平均分的50%,并进行履职考核。 (3)中心学校结算中心定编2人,图书室管理员定编1-2人,实验室等各功能管理员定编1-3人。绩效工资只发定编人员的平均数,即按100%计算,并进行履职考核。 注:如某学校图书室管理员3人,超出定编人数1人,3人绩效工资平均数:700×2/3) (4)非教学人员(岗位)绩效不进行量化核算,但要进行履职考核。确定奖惩标准。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此条例自2014年2月开始实施。 惠东县增光中心小学 2014年2月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9、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
10、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