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惠东县增光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我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我校“教学质量1-2-3工程”,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进一步构建教师队伍机制,增强教师活力,不断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热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和惠东县《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惠东教人字[201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二、绩效原则与对象
(一)绩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的原则。
2、坚持“标准公开、考核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
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说明了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目前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县下拔的金额700元/月,并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不断进行调整。
四、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师德绩效。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参与黄、赌、毒、邪,被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实的。
2、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5、受学校以上行政部门处分处理的。
6、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出现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的;
8、教师每月无故旷课2节者;未任课教职工无故旷工一天的。
9、违反惠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员“八条禁令”的。
(二)考勤工作绩效(占2/7,200元/月[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不断进行调整,下同],按月发放)
根据学校制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方案,凡考勤坐班中有迟到、早退、请假、缺席等情况的,给予扣分(迟到、早退、请假、缺席扣分分值由各学校制定),扣完为止。扣出部分金额用于顶代课教师的支出,如不足将由学校经费支出,如有结余将平均奖励全勤的教职员工。(注:迟到、早退、请假、缺席每次扣5元;请假一节扣5元,一天按8节计,即请假一天扣40元,当月扣完为止。代课一节补贴5元,代早读、自习、大课间一节3元,代值日半天3元,一天6元)
(三)教学工作绩效(占2/7,200元/月,按月发放)
设立基础分,每位教职员工基础分为100分。
1、常规教学计分:
(1)作业检查:以教导处安排人员检查情况为准,每学期检查2次。没有达到学校规定的全批全改作业次数要求的每少1次扣5分。
(2)蹲级领导每月检查1次(或随机抽查)所蹲级部科任常规教学工作情况。发现没有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每次扣5分,并要求相关科任进行整改。
(3)其它特殊岗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计算。
2、教研教学活动计分:(已批准请假的不计)
(1)听课、评课活动:指根据学校举行的每一次听课、评课活动。参加科组或学校安排的操练课、公开课、示范课及评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勤每次扣2分;每次听课、评课活动由科组长指定参加人员。
(2)全校教职工例会、科组活动研讨会、班主任工作会议、级组会等相关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勤每次扣2分;
(3)学校安排的竞赛尖子学生辅导班,每节2分(已有补助的不计)。
3、课堂纪律管理计分:
由学校领导组织随机检查,如出现问题将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每次扣5分。
计算公式:
个人绩效计量得分
个人当月绩效工资金额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绩效总得分
(四)课堂效率监测(占3/7,300元/月,按学期发放)
课堂效率监测指期末全县或学校组织的监测考试。
以每学期期末全县统一检测为基准,各学校要严密做好期末考试,做到学生单人单桌或年级交叉,教师交叉年级和班级进行监考和改卷,力求成绩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1、以B值分计算,给予加分:
2、设立基础分,每位教职员工基础分为100分;
3、按学校浮动B值分计算,B值计量按实际得分计算;
说明:无任课人员按80%计算;无任主科人员按90%计算;任主科人员(含学前班)按100%计算。
计算公式:
个人绩效计量得分
个人学期绩效工资金额=────────────×全校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绩效总得分
(五)非教学人员(岗位)绩效工资
(1)考勤工作绩效按“(二)考勤工作绩效”执行。
(2)教师长期因病只能做职工工作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公示无异议的,领取总平均分的90%,并进行履职考核。其他教师做职工工作的,只领取总平均分的50%,并进行履职考核。
(3)中心学校结算中心定编2人,图书室管理员定编1-2人,实验室等各功能管理员定编1-3人。绩效工资只发定编人员的平均数,即按100%计算,并进行履职考核。
注:如某学校图书室管理员3人,超出定编人数1人,3人绩效工资平均数:700×2/3)
(4)非教学人员(岗位)绩效不进行量化核算,但要进行履职考核。确定奖惩标准。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此条例自2014年2月开始实施。
惠东县增光中心小学
2014年2月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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