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人(甲方):_地址:_ _电话:_传真:_承包人(乙方):_住所:_电话:_传真:_施工队负责人:_电话: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市城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建筑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2、 工程地点:_3、 装修面积:_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1) 承包人包工、包料(见附表);(2)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见附表
2、);(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单)6、 工程期限_天。开工日期_ 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7、 工程款和报价单(1)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提供:(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2) 承包方负责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 甲方工作1、 开工前三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除的除外),对未能腾空的房屋内家具和陈设应采取合理
3、的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2、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3、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5、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四条 乙方工作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严把质量标准,安全、保质、按期完成工程。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 无建筑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的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严格按照物
4、业规定时间施工。(3)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4)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有乙方承担。第五条 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顺延的依据。第六条 材料供应(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质量
5、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3)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责任方承担。(4)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工期延误1、 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 不可抗力因素的;(2)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3)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 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
6、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八条 工程验收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 材料验收;(2) 隐蔽工程验收;(3) 竣工验收。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3、 双
7、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 工程进度 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 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 即 元(2) 木工基础结束、油漆工进场支付35% 即 元(3)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支付5% 即 元 第十条 违约责任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
8、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造价金额的1%的违约金。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并承担全部损失。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1、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二条 附则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2、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
9、方各持一份。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材料约定: 其他:细木工板:腾飞墙面乳胶漆:立邦竹炭净味三合一石膏板:泰山油漆:华润水泥:新生水管:伟星、金德甲方(盖章):_ _乙方(签字):_董伟_证件名称:_证件名称:_身份证_ _颁证机构:_证件号码:_230121198206063813_年_月_日 至 _年_月_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
10、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
11、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
12、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
13、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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