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薪留职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停薪留职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第二条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保留乙方工籍,并连续计算工龄。
第三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
2、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第四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第五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
第六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6%向甲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____元/月。按基本工资的2%向甲方缴纳医疗保险基金____ 元/月,大额的医疗__ 元/月,(全年共计____元),以便甲方共同缴纳保险费用(工资正常调整后,按实际工资执行)。每月5日前缴纳,逾期6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
3、病、残而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予以处理。
第八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在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的一切意外事故,由本人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刑事责任。
第九条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需在一个月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甲方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后,按甲方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逾期不办理复职、续停手续者,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各类保险停保、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