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霸华府认购协议编号: 甲方(出售方):邓州市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357-8558855 0357-8558866 乙方(认购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欲购买商品房基本情况:1、房屋坐落_号楼_单元_室 2、协议约定预测建筑面积_,单价:¥ 元/,房屋总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备注:房屋建筑面积最终以房产主管部门测绘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二、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 1、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合计优惠¥ 元
2、,优惠后单价:¥ 元/,优惠后总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三日内付清总房款。2、 乙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合计优惠¥ 元,优惠后单价:¥ 元/,优惠后总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三日内付清首批房款 %(至少为总房款30%):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剩余房款 万,办理按揭贷款。备注:乙方签署本认购协议后,以甲方电话、短信、信函或报纸广告等方式通知30日内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乙方享有该套房屋的约定价格。乙方若选择贷款,首付金额、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以及贷款利率以银行最后批示为准,乙方须在甲方约定签
3、约时间内补齐首付款并办理按揭手续。三、双方约定共同遵守如下规定:1、 本认购协议生效后,乙方已交甲方购房定金为购房款的一部分,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交付房款。若乙方提出退房,乙方已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不予退回;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购房优惠;若延期付款超过三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协议,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将上述房产收回另行出售,乙方已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不再退回。2、 上述认购房款不包括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如契税、按揭手续费、办理房产权证费、配套费、大修基金等其他所需费用。3、 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若乙方逾期
4、未按甲方要求签署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或未按期办理按揭手续,则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协议,并从乙方已付购房款中扣除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4、 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可选择退房或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的方式购房。5、乙方必须保证本认购协议所注明的电话、地址等资料的真实性,若乙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6、本认购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认购协议中记录的楼宇位置及认购方姓名等原始 情况,一经甲乙双方签章,不得更改。7、本认购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乙方付清约定房价全款或 缴齐约定按揭首付款后生效。8、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后本认购协议自动作废。若有不一致之处,以商品房(预 售)买卖合同为准。 甲方(出售方):邓州市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