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配送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订立,即甲方(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和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
鉴于:
1. 物流公司拥有合法经营物流配送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2. 合作方拥有配送业务的需求并愿意与物流公司合作提供配送服务;
3. 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合法合规开展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合作方"指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需要物流配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1.2 "物流公司"指合法注册并具备配送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 合作项目
2.1 合作方委托物流公司进行货物的配
2、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货物从指定地点运送到指定地点,遵循双方合作的约定。
2.2 物流公司应根据合作方的需求,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运输货物,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及时送达。
第三条 合作要求
3.1 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维护配送业务的良好形象。
3.2 合作方应向物流公司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3.3 物流公司应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货物的配送,并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货物不发生遗失、损毁等情况。
3.4 双方应根据合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 合作费用和结算方式
4.1 合作费用由双方协商确
3、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列明。
4.2 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列明。
4.3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和周期进行费用的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一方违约失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终止
6.1 合作方或物流公司有权在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合作关系。
6.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协商解决未完善的合作事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
4、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争议或纠纷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 保密
8.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合作结束之日止。
9.2 本协议及其附件是双方对合作内容的全部约定和确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感谢各方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物流公司):签名:
日期:
乙方(合作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