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配送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订立,即甲方(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和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鉴于:1. 物流公司拥有合法经营物流配送业务的资质和能力;2. 合作方拥有配送业务的需求并愿意与物流公司合作提供配送服务;3. 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合法合规开展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合作方指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需要物流配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1.2 物流公司指合法注册并具备配送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第二条 合作项目2.1 合作方委托物流公司进行货物的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货物从指定地点运送到指定地点,遵循双方
2、合作的约定。2.2 物流公司应根据合作方的需求,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运输货物,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及时送达。第三条 合作要求3.1 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维护配送业务的良好形象。3.2 合作方应向物流公司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3.3 物流公司应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货物的配送,并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货物不发生遗失、损毁等情况。3.4 双方应根据合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第四条 合作费用和结算方式4.1 合作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列明。4.2 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列明。4.
3、3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和周期进行费用的结算。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果一方违约失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合作方或物流公司有权在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合作关系。6.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协商解决未完善的合作事项。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争议或纠纷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八条 保密8.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8.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第九条 其他9.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合作结束之日止。9.2 本协议及其附件是双方对合作内容的全部约定和确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感谢各方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物流公司):签名:日期:乙方(合作方):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