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中介服务协议
《房产中介服务协议》
甲方:(详细填写甲方的个人或单位信息)
乙方:(详细填写乙方的个人或单位信息)
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产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信息发布、房产交易咨询、房屋贷款办理等。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确保服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2、确定。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未能成功达成,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信息,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核实和调查。
2.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房产交易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如签署相关合同、提供必要证件等。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为甲方解答疑问,提供咨询建议。
2.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中介服务工作,保证服务的合法
3、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 服务的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终止。
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内不能撤销或变更,除非经双方一致同意。
3. 本协议的其他事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