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中介服务协议房产中介服务协议甲方:(详细填写甲方的个人或单位信息)乙方:(详细填写乙方的个人或单位信息)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产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信息发布、房产交易咨询、房屋贷款办理等。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确保服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第二条 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未能成功
2、达成,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信息,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核实和调查。2.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房产交易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如签署相关合同、提供必要证件等。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为甲方解答疑问,提供咨询建议。2.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中介服务工作,保证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第五条 服务的终止1.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终止。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内不能撤销或变更,除非经双方一致同意。3. 本协议的其他事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