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 ,大小:18KB ,
资源ID:1659954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65995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模版.docx

1、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方式,帮助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完成学业的助学形式。第二条 为做好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申请贷款的条件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四、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

2、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五、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和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上学期间的联系方式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六、符合提供助学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贷款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 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向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学生填写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公示后报送学校贫困生救助中心。第五条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二、本人家庭所在地乡(镇)一级(或县民政局)及以上的政府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 三、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四、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第四章 助学贷款的管理第六条 助学贷款发放时,直接由经办银行将贷款学生的学费或住宿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财务部门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七条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的,学校将通知经办银行停止发放助学贷款,并要求借款学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一、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二、借款人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三、借款人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被学校开除或取消学籍的;四、学习不刻苦,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五、出国留学或定居的。第八条 贷款学生毕业

4、后继续攻读学位且无力还款者,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办理贷款展期的,应在毕业前持本人贷款展期申请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证件向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申请,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统一报送校贫困生救助中心,经审核后报经办银行审批。第九条 贷款学生毕业前,应主动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计划。未与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的贷款学生,学院一律不予办理离校手续。第十条 贷款学生在离校前应向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贫困生救助中心及经办银行提供其家庭详细住址、本人首次毕业去向等有效联系方式。离校后如本人就业单位、居住地址、家庭详细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学校和经办银行提供最新的通信、联络方式。第十一条 对不恪守信用的贷款学生,学院将利用校园网予以公布。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文件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