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编号:【合同编号】
日期:【签署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出让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鉴于,出让方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1.1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交易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
2.1 出让方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按照约定向出
2、让方支付相应的出让款;
2.2 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2.3 受让方享有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但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出借土地使用权。
三、出让款支付
3.1 受让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方式向出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3.2 出让方应提供相应的支付账户信息,受让方应按照账户信息进行支付。
四、土地使用权的约束和限制
4.1 受让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需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的用途限制;
4.2 受让方应确保土地使用活动不损害公共利益,不破坏环境生态平衡;
4.3 受让方应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的用途和要求进行
3、土地开发、建设或经营;
五、违约责任
5.1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2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3 双方应保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友好合作关系,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争议解决
6.1 出让方和受让方应积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
6.2 若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的,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6.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7.2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数】,双方各持【份数】份;
7.3 本合同涉及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变更和解释
8.1 本合同的变更或修订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8.2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双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备案规定。
出让方(甲方)签章:
签字:
日期:
受让方(乙方)签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