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洪湖乡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定期检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检查目的督促辖区内安全生产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二、检查职责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镇安办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
2、治工作。镇安办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对行政村、企业等部门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对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严格检查,对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三、检查准备(一)思想准备。根据检查性质和行业特点,镇安办要组建检查组。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开展自我检查,做到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做到自查自改,边查边改。(二)业务准备,业务准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确定检查目的、步骤和方法,安排检查日程;2、分析以往所发生的事故资料,确
3、定检查重点,以便把精力集中在那些事故多发的部位和工种上;3、制作检查表格,做好记录。四、检查内容对安全生产重点单位检查的基本内容:1、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及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5、预防职业危害等情况;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7、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
4、援预案的制订情况;8、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五、检查原则、范围(一)安全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负责原则进行。(二)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镇安委会每年不少于四次。(三)安全检查时,镇安委会应主动邀请派出所、工商、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参加。六、检查重点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按规定时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节假日和季节性特点明确检查重点。(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风、防火为重点;(2)夏季安全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汛、防
5、食物中毒为重点;(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尘、保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5)节假日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对生产要害部位以防火防爆和岗位责任制、上岗人员、值班值宿安排,关键设备、备用设备、消防、保卫等为重点。七、检查方法(一)查看受检查单位的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活动,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二)深入车间、开采地、施工工地等作业现场查勘。(三)组织专家和技术机构对安全重要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鉴定。八、检查整改要求(一)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者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6、二)检查、督查人员要向受检查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和责任人,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单位领导报告。(三)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九、有关责任(一)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分管领导、镇安监员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或者对查出重大事故
7、隐患的整改没有跟踪落实,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理。(二)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没有充分履行职责,或失职、渎职或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跟踪落实,根据情节轻重处理。十、工作要求(一)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相关部门配合,派人参加。(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执法。(三)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检查前要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保持受检查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受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对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