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职业学院
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兼职带头人聘用协议书
甲方:山东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
乙方:
根据《山东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要求,甲方通过遴选,同意聘用乙方为山东职业学院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兼职专业带头人,指导甲方专业建设,帮助甲方完成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聘 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三年。聘用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2、
在聘期内乙方应完成下列工作目标及任务。
1、瞄准本专业前沿,带领专业团队搞好专业建设;
2、作为带头人,搞好团队建设,帮助专职带头人为每名老师确定研究方向和培养措施;协助完成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推荐并安排本单位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来校授课。
3、作为特聘专家,为学校学生开设专业讲座,或选派单位的其他专家来单位开设讲座。
4、促进学校与企业的联系,推动校企合作。
5、指导或选派企业专业骨干指导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
6、指导或选派企业专业骨干指导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
7、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推动专业教师参与社会服务。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一、甲方权利
1、根据聘任协议和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工作业绩考核。
2、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在受聘期间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
2、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创造条件。
三、乙方权利
1、根据自身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专业建设指导活动;
2、享受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第四条 乙方工作待遇
1、根据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应安排乙
4、方,或支持乙方参加国内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甲方应在经费上支持乙方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培训。
2、乙方如在甲方担任授课任务,甲方应按照学校相应规定制度乙方的课时津贴,乙方如果在甲方开设讲座,甲方应按照学校规定支付学术讲座津贴;甲方如果邀请参加与专业建设有关的论证会、研讨会、评审会,甲方应按照学校规定支付乙方专家费。
第五条 考 核
1、甲方按照年度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由乙方提交书面总结,报甲方备案。
2、甲方组织专家对乙方进行考核打分,分为特优、优秀、良好、一般、差五个等次对乙方进行评定。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结果不能达到“良好”,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若甲方在聘期内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乙方有权提出辞聘,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附 则
l、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
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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