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房预定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行为人地址)联系方式:(行为人联系方式)乙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行为人地址)联系方式:(行为人联系方式)鉴于乙方对甲方的房产项目(以下简称“房屋”)表达了购买意愿,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购房预定申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预定房屋信息1.1 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名称/编号:所在地/地址: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其他特征/描述(如有):1.2 预定价格:房屋的预定价格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_元整。1.3 预定条件和截止时间: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_日内支付预定定金(以下简称“定金”),定金金额为RMB_元整。未按期支付
2、定金,甲方有权取消预定并返还已支付的定金。第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2.1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将房屋保留给乙方,并不再将该房屋进行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2 乙方有权在预定期限内再次考虑购买意愿,并与甲方就房屋购买相关事宜进行进一步协商。2.3 若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购房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剩余购房款项。2.4 若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可申请退还定金。但如乙方未在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有关不购买的决定,甲方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定金作为违约金。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确保
3、房屋无法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销售或抵押等操作。3.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4.2 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未约定的违约责任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双方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第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6.2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单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