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委员会协议书鉴于,本小区的业主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机构,以便积极参与和监督小区事务;为此,业主们经过充分协商,并经过各自的自愿和共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利益。第一条: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并规定该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2 本协议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的业主。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组织2.1 业主委员会应由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组成。2.2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和选任程序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2.3 业主委员会应当选举产生主席和秘书,并规定其任职方式和责任。2.4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公示,以
2、便所有业主了解。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3.1 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协调和处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3.2 业主委员会有权召开业主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并提出议案、决策以及监督小区事务的合法运行。3.3 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小区资源,并组织相关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助。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和责任4.1 业主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良好风尚。4.2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公开汇报工作,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指导。4.3 业主委员会应当保守业主的个人信息和相关事务的保密性,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无关方。第五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5.1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5.3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第六条:附则6.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6.2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协议,双方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过必要的程序批准。6.3 本协议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您在同意以上内容后,在下方签署:(业主委员会名称):签署日期:业主委员会主席签字: 业主委员会秘书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