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诊疗合作协议书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个人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授权代表人(单位):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为乙方提供医疗诊疗服务。1.2 医疗诊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断、医疗咨询、治疗方案制定、手术、康复、药品采购等。1.3 甲方在提供医疗诊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服务方式2.1 乙方可通过电话、在线咨询、面对面等方式向甲方咨询医疗诊疗问题。2.2
2、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病情信息进行医疗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2.3 根据具体情况,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治疗服务或提供进一步的医疗指导。第三条 付费方式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3.2 甲方将根据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和乙方的实际需求,对费用进行适当调整。3.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医疗诊疗服务后,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第四条 保密约定4.1 双方应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对方及其病情、医疗记录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2 双方同意,将在合作关系终止后继续遵守保密约定。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变更5.1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在甲方提供医疗诊疗服务期间有效。5.2 如需解除或变更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后生效。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6.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政治活动或政治观点。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释,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7.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