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长劳动合同协议
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以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劳动合同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董事长及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
1.2 本协议适用于董事长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
第二条 协议双方
2.1 雇主:(雇主名称)(以下简称“雇主”)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2 董事长:(董事长姓名)(以下简称“董事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职责
3.1 雇主聘请董事长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职位,并根据公司章程
2、的规定,安排相应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3.2 董事长应按照公司安排,履行其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地点
4.1 董事长的工作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应保持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4.2 董事长的工作地点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并书面确认其他工作地点。
第五条 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5.1 董事长的劳动报酬由雇主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长的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确定。
5.2 董事长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年假、带薪休假等,具体细则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董事长应保守公司的商业
3、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2 董事长离职后,应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机密文件、资料等归还或销毁,不得擅自使用或留存。
第七条 终止劳动合同
7.1 董事长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7.2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雇主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董事长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丧失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9.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
9.3 本协议一式两份,雇主和董事长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雇主: 董事长: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