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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劳动合同协议
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以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劳动合同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董事长及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
1.2 本协议适用于董事长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
第二条 协议双方
2.1 雇主:(雇主名称)(以下简称“雇主”)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2 董事长:(董事长姓名)(以下简称“董事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职责
3.1 雇主聘请董事长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职位,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排相应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3.2 董事长应按照公司安排,履行其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地点
4.1 董事长的工作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应保持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4.2 董事长的工作地点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并书面确认其他工作地点。
第五条 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5.1 董事长的劳动报酬由雇主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长的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确定。
5.2 董事长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年假、带薪休假等,具体细则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董事长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2 董事长离职后,应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机密文件、资料等归还或销毁,不得擅自使用或留存。
第七条 终止劳动合同
7.1 董事长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7.2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雇主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董事长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丧失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9.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
9.3 本协议一式两份,雇主和董事长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雇主: 董事长: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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