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招标合同协议书
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姓名】
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的招标,并选定乙方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
鉴于,双方愿通过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招标过程,确保合同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筑工程招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拟通过本次招标,选定乙方作为建筑工程的中标单位。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建筑工程招标合同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 甲方招标要求:【具体招标要求】
2、
2.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招标要求进行投标,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确保投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 招标程序
1. 甲方提供招标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标文件,并明确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
2. 投标准备:乙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内准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质证明、技术方案、施工计划、价格报价等。
3. 投标提交:乙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给甲方。
4. 开标评标:甲方按照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开标和评标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 中标结果
1. 甲方最终确定中标结果:甲方在评标过程结束后,将向乙方告知中标结果,即确定乙方为本次建筑工程的中标单位
3、
2. 中标合同签订:根据中标结果,甲方和乙方应在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依约向乙方支付中标定金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以裁决结果为最终解决办法。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并支付全部工程款项之日止。
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约定的解除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署的解除协议生效。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数量】份,甲方和乙方各持【数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涉及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协议附件签署,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解释、执行均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