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合同协议书
协议编号: [编号]
甲方: [甲方名称]
地址: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名称]
电话: [甲方电话]
乙方: [乙方名称]
地址: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
电话: [乙方电话]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担任项目经理一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职责和权利
1.1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控制。
1.2 乙方应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按时提交给甲方。
1.3 乙方应监督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1.4
2、乙方应合理安排项目资源,保证项目的质量和预算控制。
1.5 乙方享有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的权利,但需提前向甲方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二条 报酬和费用
2.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项目经理报酬。
2.2 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出差费用、通信费用等。
第三条 保密事项
3.1 乙方应妥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3.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第四条 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如发生任何
3、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5.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协议的终止
6.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a) 项目完成,双方共同确认项目无需继续管理;
(b) 甲方或乙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经催告后依然未能纠正;
(c)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6.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及时结算未清的款项,并进行最后的交接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