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配套设备协议书
甲方:(租赁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配套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租赁以下配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列明具体设备的名称及数量)
1.2 乙方同意将设备租赁给甲方,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第二条 设备租赁期限
2.1 设备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2 终止日期前,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续约或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列明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
2、3.2 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如下(用于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列明乙方账户信息)
第四条 设备交接及使用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物品完好无损,并在租赁期间承担设备维修、更换或补偿的责任。
4.2 甲方应妥善使用设备,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甲、乙双方对涉及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的保密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6.2 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失,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另壹份作为备份。
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8.3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如需通知对方的,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通过挂号信、快递或传真等方式发送。
8.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