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配套设备协议书甲方:(租赁方)乙方:(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配套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租赁以下配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列明具体设备的名称及数量)1.2 乙方同意将设备租赁给甲方,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第二条 设备租赁期限2.1 设备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2.2 终止日期前,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续约或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赁费用:(列明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3.2 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如下(用于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列
2、明乙方账户信息)第四条 设备交接及使用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物品完好无损,并在租赁期间承担设备维修、更换或补偿的责任。4.2 甲方应妥善使用设备,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甲、乙双方对涉及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的保密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对方的损失。6.2 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失,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另壹份作为备份。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8.3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如需通知对方的,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通过挂号信、快递或传真等方式发送。8.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