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甲方是上述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并希望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物及位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2. 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内部、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二、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 若乙方未按期将租赁物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延期居住费用,按日计算。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2、
1. 乙方应按照每月(或每年)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具体金额)。
2. 乙方应在每月(或每年)的(具体日期)前支付租金给甲方,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
3. 若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为每日租金的(具体比例)。
四、押金
1.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具体金额)。
2. 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如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返还乙方的押金。
五、物业维修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房屋的正常使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暖、供电等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房屋及其设施,如遭受乙方的故意损坏或不当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协议解除
双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提前解除:
1. 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章日期为(日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