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消防维保合同
一、合同背景
为加强小区内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小区内居民的人身安全,小区业委会决定与消防维保公司签订消防维保合同。
二、合同主要内容
2.1 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小区业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和消防维保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2.2 服务范围
乙方同意为甲方管理的小区内的消防设施提供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消防设施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 2.针对消防设施故障和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维修; 3.定期维护和检验消防设施,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4.向业主、租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3 服务标准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消防维保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等。
2.4 服务保障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具有可靠性和持续性,乙方应设立专门技术服务队伍,并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全天候的服务。
2.5 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标准商定服务价格,甲方应在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在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
2.6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两年。如双方对合同续约有意,应在合同到期前6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谈判协商续约事宜。
2.7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服务费用,则应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
3、定履行服务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8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后进行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合同生效与变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及保密事项和其他条款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撤回、修改和解除。若本合同的内容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双方应经过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并签署,在合同纠纷产生时,以书面协议为准。
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期内,因故必须提前终止的,双方应协商并签订书面文件,规定终止时间和终止方法。
五、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六、合同备案
本合同签订后,应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意见书上盖章,并在签署后30日内将签署文件报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档案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