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PT , 页数:60 ,大小:280KB ,
资源ID:12697113      下载积分:14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269711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笫一章法律基础知识2.ppt)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笫一章法律基础知识2.ppt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笫一章法律基础知识2,本次课主要内容,第1章法律基础知识2 第3节代理 第4节诉讼时效 第5节民诉与仲裁,上次课内容回顾,测验和教师简介,本课程开设意义与教学目的,如何学好经济法,本课程内容简介与进度安排,与本课程学习有关的说明,上次课内容回顾,法律的基本理论,法律的特征,法律规范,法律渊源和法系,法律体系,法律关系,上次课内容回顾,法律行为制度,法律行为理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上次课小测验评述,1.为什么要学习经济法,考查你的学习动力和

2、应变能力,前者要求讲有用的真话,后者可以是善意的谎言,上次课小测验评述,2.为此你做了什么准备,考查你的学习计划性,为随时而来的机会做好准备了吗,连教材都不翻一下说得过去吗,表一下决心总比说没有好吧,上次课小测验评述,3.你对李老师知多少?,考查你在做出选择时的理性程度,你为这种选择做了准备吗,你是如何解决信息不称的,现场观察或恭维一下总可以吧,上次课小测验评述,下列同学没有交,请向我说明或解释,1班:513(2班有3人没有写学号),2班:274445464952,3班:24(个别同学代写:警告),4班:222829373840 49 56,第三节代理制度,一、代理的基本理论,二、代理权,三、

3、无权代理,四、表见代理,第三节代理制度,一、代理的基本理论,(一)代理的概念及特征,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关系图示,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相对人),泛指一切与代理人打交道的外部人,外部,关系,内部关系,短暂,关系,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代理与委托:委托事项可对外对内,2.

4、代理与代表:代表等同于被代理人,3.代理与行纪: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三)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普遍,2.法定代理:无或限制行为能力时,3.指定代理:上述两情况的例外,二、代理权,(一)代理权概述,代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代理权,法定拥有的权利及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授权给他人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二)代理权的滥用,1.自己代理:代理人与自己,2.双方代理:作为双方的代理人,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三、无权代理,(一)无权代理概述,所谓无权代理,就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其发生原因在于代理人无代理权,无权代理一般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

5、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二)无权代理的后果,当然无效,但有例外,1.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2.相对人的保护,(1)催告:要求追认,不答复为默认,(2)撤销:在追认确表示拒绝,四、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的概念:略,举例:李四到银行存款,见到张三坐在,柜台前,于是将款交给张三.张三也如,常予以办理.,但张三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李四,也不认识张三.不论该款是否真的存,进了银行,银行都将承担责任.,(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无代理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情形,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三)表见代理的效果,代

6、理行为直接有效也不需要追认,表见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都不得主张无效,因为现实中存在大量这样的事情,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二、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四、诉讼时效的中断,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一)诉讼时效的概念,1.诉讼时效的概念:略,有债权可以起诉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起诉,以后起诉就不能胜诉了,目的在于督促权利行使,2.诉讼时效的特点:,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存,在,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一段期间,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即,仍然可以起诉,也不能胜诉,具有强制性,不得协议变更或限制,(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1.适用于债权的起诉或仲

7、裁请求权,但有例外(教材27),2.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如除斥权、撤销权、追认权等,二、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一)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二年,2.短期诉讼时效:一年,规定事项,3.长期诉讼时效:四年或2、4之间,4.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不论是否知道,过20年后就不再保护,教材28页给出了特殊情况的计算规定,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例外,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

8、累计恢复计算,(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一是不可抗力:可依合同法解释,二是其他障碍:教材29,(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四)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中止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仍然有效,中止原因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中止的次数原则不受限制,但中止前后累计不得超过20年,四、诉讼时效的中断,(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中断前的诉讼时效全部归于无效,中断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另行计算,(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中断前的时效归于无效,中断后的时

9、效重新计算,中断的期间不受限制,但中断前后累计不得超过20年,五、诉讼时效的延长,延长的决定权在最高法院,延长可适用于所有的诉讼时效,但目前只规定了最长时效的延长,仅适用于台湾人回大陆继承权案,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一、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制度,二、仲裁的基本制度,一、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制度,(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征,1.概念:略,刑事和行政以外的案件起诉讼到法,院由法院通过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双方纠纷的活动,2.特征(与仲裁等比较):,公权性:法院代表国家主持公道,强制性:法定管辖,固定程序,强制执行,程序性:与其纠纷解决相比,注重程序及其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10、二)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1.辩论原则:必经程序,原被告平等,2.处分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告不理,可以和解、撤诉、变更诉讼请求等,(三)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三人组成审判庭,2.回避制度:利害关系人,3.公开审判制度:有例外,4.两审终审制度:只可上诉一次,5.证据制度:谁主张谁举证,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倒置,5.基本程序制度,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简易程序:简单的小案件,公示催告程序:票据被盗遗失灭失,督促程序:简单的金钱有价证券案件,特别程序:选举、公告死亡失踪等,破产程序:适用非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四)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条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

11、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五)法院的判决与裁定,判决:解决实体性问题,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必须书面形式,裁定:解决程序性问题,可有多个裁定、口头形式,多数裁定不可上诉,二、仲裁的基本制度,(一)仲裁概述,1.纠纷交给仲裁委员会解决,前提双方自愿,有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具有判决的法律效力,排除法院管辖,省时省钱,2.与诉讼相比的特点,自愿性:必须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专业性:可选择专家为仲裁员,灵活性:仲裁员机构程序等协商确定,保密性:一般不公开审理,快捷性:一裁终局不得上诉,独立性:不隶属任何机构或仲裁机构,(二)仲裁机构仲

12、裁委员会,属民间机构,一般市级以上均可设立,相互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仲裁员多为专家或兼职,(三)申请仲裁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2.其它同诉讼,(四)仲裁协议,可参照合同法,但必须有同意将双方的什么纠纷提交给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文字,(五)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一方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得上诉,不自愿执行裁决是罕见的,三、练习并回答问题,091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A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B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

13、股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C专利权人丙在得知侵犯专利权行为后的第5年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侵权人以诉讼时效己过为由抗辩,D债权人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5日以平信方式发送催款函给债务人,却因地址书写错误在2个月后被退回。丁遂提起诉讼,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答案】:D,【解析】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在本题中,由于债权人的过错(地址书写错误),致使该信件未能“达到”债务人,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债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解析】,选项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选项B: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选项C: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专利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说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本题表明了知识的综合性,注会考试不考常识考例外,但学习必须先掌握常识,才有可能把握例外,不要急于做注会的练习,下次课内容提要,第二章公司法(1),第一节公司法的基本理论,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