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厅租赁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和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双方遵守以下条款并同意签订合同: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出租方同意将其位于(餐厅地址)的餐厅(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方,供其经营餐饮业务。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从(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如需续租,应与出租方进行续租谈判。第三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3.1 承租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支付方式的具体规定)3.2 租金的支付周期为(支付周期)。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四条 使用权与限制4.1
2、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合法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并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配置设备。4.2 承租方使用租赁物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第五条 维护和修缮责任5.1 承租方应当维护和保养租赁物,并承担因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损坏和故障维修费用。5.2 如租赁物因正常磨损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需要修缮或重建,修缮或重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第七条 合同终止7.1 合同期满,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第十条 合同生效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留出双方签字位置,分别注明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