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协议(热计量计费)2025规范执行版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在 ______ 签订: 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热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详细住址:___
2、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供热标准及政策(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执行的规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居住在上述地址的住宅供热采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供热期限 甲方应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为乙方提供供热服务,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供热期限届满,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续签。 第二条 供热计费方式
3、 本协议采用热计量计费方式。甲方向乙方供热的费用依据乙方室内热量表实际计量数值计算。 第三条 热量表及相关设施 1. 甲方负责按照国家计量标准和本协议约定,在乙方供暖设施上安装合格的热量表。热量表的品牌、型号、规格、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并确保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2. 热量表经双方确认安装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其日常维护、定期校验及故障维修。校验周期及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进行热量表维护、校验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应有专业人员操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 热量表所计量数据作为计算热费的依据。甲方应保证热量表计量的准确性。如因热量表故障、损坏(非因乙方过错造成)导致计量数据
4、失效,相关热费由甲方承担,并应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合法方式确认供热量。 4. 乙方有义务保护热量表及其周围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改动、拆卸、遮挡或干扰热量表正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热量表损坏或计量数据失准的,修复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热量计算误差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热价与费用结算 1. 热价标准: (1)供热价格由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构成。基础热价按 ______ 元/平方米(或按建筑面积/最低保障热量)计算,适用于 ______ 热量以下的部分。 (2)计量热价按 ______ 元/kWh(或按热量单位价格)计算,适用于超过基础热量部分的热量。 上述热价标准或计算
5、方式应符合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价或规定,并会根据政策调整进行更新。具体执行价格以甲方公示或双方确认的为准。 2. 费用结算: (1)结算周期为 ______ (月/季)。 (2)热量数据读取方式为 ______ (如:自动远程抄表/人工现场抄表)。 (3)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______ 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经乙方确认(或视为确认)的热量数据及相应的热价标准,计算并缴纳热费。 (4)热费缴纳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 ______ 种方式缴纳: ① 银行转账:账户名称 ______,开户行 ______,账号 ______
6、 ② 现金支付:在甲方指定缴费点支付; ③ 其他方式:_________。 (5)逾期缴纳热费,乙方应按日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 ______ 的滞纳金。 第五条 供热质量 1.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室内供热的温度不低于 ______ 摄氏度(以用户室内温度计测量值为准,测量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应保障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2. 供热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如设备故障、管网问题等)导致无法正常供热,甲方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应提前 ______ 日通过 ______ 方式通知乙方预计停供及恢复时间。停供时间超过约定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相应热费或
7、采取其他补偿措施。 3. 因不可抗力或市政工程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停供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情况,停供期间甲方可根据停供原因和时长,协商处理热费问题。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约定期限和标准为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2)负责热量表及相关设施的安装、维护、校验和更换。 (3)按时读取热量数据,并向乙方提供热费账单或结算清单。 (4)保证供热质量符合标准。 (5)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6)接受乙方的监督,处理乙方的合理诉求。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享有获得符合标准
8、的供热服务的权利。 (2)有权查询热量表读数、热费明细。 (3)按时足额缴纳热费。 (4)保护热量表及供暖设施完好。 (5)配合甲方进行热量表读数、维护、校验等工作。 (6)室内供暖系统及末端装置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改造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告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约定标准供热,或无故中断供暖,除应立即恢复供热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 元,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热量数据或热费账单,影响乙方缴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逾期缴纳热费,除应支付滞纳金外,甲
9、方可暂停供热,直至费用结清后恢复供热。暂停供热的,恢复供热时应可能收取一定的恢复费用。 4. 乙方擅自改动、损坏热量表或供暖设施,应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并可能被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______ (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双方在本协议中载明的地址、电话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______ 日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能生效。 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因政策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解除协议的,应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 ______ 份,甲方执 ______ 份,乙方执 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