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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华北电监局.docx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章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条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 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当过以下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

2、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

3、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5人以上; 〔十一〕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 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当过以下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4、  2. 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

5、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4人以上; 〔十一〕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 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当过以下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

6、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九〕专职预算、

7、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3人以上; 〔十一〕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

8、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1人以上; 〔八〕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 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

9、三〕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1人以上; 〔八〕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七条 承修类承装〔修

10、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八条 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

11、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5人以上; 〔八〕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

12、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4人以上; 〔八〕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 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

13、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3人以上; 〔八〕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

14、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平安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

15、〕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平安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及可承当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

16、管理制度。 第三章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十四条 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

17、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5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

18、4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4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

1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特种电工6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

20、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专职平安监视人员3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

21、术人员4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平安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平安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平安培训工作,平安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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