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2 ,大小:241.50KB ,
资源ID:1077722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7772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doc)为本站上传会员【胜****】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doc

1、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10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区建委 建设单位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元/㎡ 1、黄山区建设成区内住宅:40 非住宅:50 2、⑴工业厂房、仓库

2、按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 ⑵建成区外的建设项目,按建成区内标准的80%征收; ⑶零星房地产建设项目低于3万平方米,按收费标准的150%征收。 市政府黄政办[2003]10号 区政府办黄政办[2003]33号文件 免收 减半 减半 黄政办[2007]185号免收 减半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人防工程免收 2 区建材办 建设单位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元/㎡ 8 《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财政、经贸委[2003]652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黄政办[2007]185号免收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

3、执行 按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按规定比例返还到位 3 区建材办 建设单位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元/㎡ 1.5 皖政[2003]80号 4 区建委 建设单位 建安劳保费 元 工程造价3.4% 黄政[2005]2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黄政办[2007]185号免收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 区人防办 建设单位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元/㎡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民用建筑(抗力6级以上),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价:1800 2、新建9层以下民用建筑(抗力6级以上)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价:36 3、新建居民住

4、宅(含危房翻新住宅)楼,(抗力6B级),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计收:30 省政府令第155号皖价房[2003]195号皖价房[2003]258号 按标准执行(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设50%) 按标准执行(幼儿园50%) 按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的免收(皖政办[2002])33号 工业厂房免收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免收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

5、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6 区国土局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登记费 元/宗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含2000㎡)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1000㎡)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含5000㎡)以下

6、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含100㎡)以下:13元。每超过50㎡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皖价费[2008]113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的登记标准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50%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7 区国土局 土地变更登记费 元/宗 1、单位500元,注销土地登记不收取登记费。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封查登记等按变更登

7、记的收费标准收取。 2、城镇居民30元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8 区国土局 土地证书工本费 元/本 1、简装本10元。 2、精装本20元。 3、农民建房的土地权利证书工本费5元。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

8、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9 区水利局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按占用地表面积元/㎡ 0.5 皖价费[2006]16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开矿、采石、取土等经营性) 按销售总额 4‰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0 水土流失防治费 元 10% (因技术原因不能自行治理

9、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按照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预算)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元/㎡ 2 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附件2: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4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

10、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施工企业 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 元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咨询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08%计收 2、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咨询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12%计收 3、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05%或产值的0.05%计收 4、企业经营相关资讯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15%或产值的0.15%计收 皖价服[2008]94号 按标准执行 按70%收取

11、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2 区城建档案馆 建设单位 档案编整保护服务费 元/㎡ 1、5000㎡以下(5000㎡):0.56 2、5000㎡-10000㎡(含10000㎡):0.48 3、10000㎡-50000㎡(含50000㎡):0.40 4、50000㎡以上:0.32 黄价字[2003]48号黄价字[2006]119号黄监发[2008]4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涉企下调30% 3 区环卫处 建设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 元/㎡ 2 黄价

12、字[2005]1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4 市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 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

13、务收费 元 (工程预算*%)工程预算M(万元) 一、建筑工程: M<200:1.8‰ 200=M<500:1.5‰ 500=M<1000:1.4‰ 1000= M<2000:1.3‰ 2000= M<3000:1.2‰ 3000= M<5000:1.0‰ M=5000:0.8‰ 二、市政工程 M<1000:1.2‰ 1000=M<3000:1.0‰ 3000=M<5000:0.8‰ 5000= M<10000:0.6‰ 10000= M<50000:0.5‰ M=50000:0.4‰ 三、抗震设计审查加收10%费用 皖价房[2005]109号;皖价服[20

14、08]210号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50%(黄政办秘[2006]52号) 50%(皖价房[2005]109号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农村学校的危改房工程减半收取 附件3: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5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

15、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区房管局 建设单位 白蚁灭治收费 元/㎡ 3 皖价费[2006]240条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2 房屋安全鉴定 元/㎡ 住宅:2 非住宅:3 皖价费[2006]241号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3 区房管局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登记费 元/件 住宅:50 非住宅:550 皖价费[2008]176号黄价

16、字[2009]44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4 区市政处 经营者、施工单位等 城市道路占用费 元/㎡,日 (一)经营性占道 1、主干道:0.6 2、次干道:0.4 3、支道:0.32 4、街巷道路:0.24 (二)施工占道 1、主干道0.32 2、次干道:0.24 3、支道:0.16 4、街巷道路:0.12 (三)非机动占道 1、主干道0.16 2、次干道:0.12 3、支道:0.08 4、街巷道路:0.08 (四)其他占道 1、主干道0.4 2、次干道:0.32 3、支

17、道:0.24 4、街巷道路:0.16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字[1993]410号 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2]18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对下岗职工经批准占道经营)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

18、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5 区房管局 建设单位 白蚁防治费 元/㎡ 2 皖价费[2006]24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皖政办[2002]33号) 工业厂房免收(黄政办秘[2006]52号)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附件4: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公布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11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

19、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区规划事务所 建设单位 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 元 1、选址定点、用地规划阶段项目用地规划面积公顷(S): S<1:1500 1=S<3:2000 S=3:2500 皖价房[2005]293号 皖价服[2008]210号 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暂按50%收取。对经济适用住房、军事设施(不含

20、经营性设施)、政府投资的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用房、托儿所、敬老院、非盈利性的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免收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暂只收取工本费50元 50% 黄政办[2007]185号 只收取工本费50元 暂按50% 暂按 50% 元/㎡ 2、建设规划阶段 经营性用房:2.1 工业仓储用房:1.6 办公用房:1.4 住宅及其他设施:1.2 铁路、道路、工程管线及其他不宜以建筑面积计价的建、构筑物:0.8‰ 2 区规划勘测院 建设单位 建筑物放线 元/件 2594 财综[2001]94号国测财字[2002]3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

21、执行 50%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3 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 详见文件 皖价服[2006]17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22、 按标准执行 按70%收取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4 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临理收费 详见文件 皖价服[2007]124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70%收取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 区防雷减灾中心 建设单位 新、改、扩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 元/㎡ 0.15(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皖价服[2006]195号 皖价服函[2007]112号 皖价服[2009]89号 50% 50% 50% 50%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6

23、施工跟踪检测 0.8(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7 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项目招标人、中标单位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元 (1)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服务费 ①200万元以下:240

24、0元 ②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600元 ③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6000元 ④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8500元 ⑤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12000元 ⑥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15000元 ⑦5000万元以上:20000元 (2)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 ①50万元以下:2500元 ②50万元以上:3500元 (3)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 ①100万元以下:2000元 ②100万元以上:3000元 (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①100万元以下:1500元 ②100万元以上:2500元 皖价

25、服[2007]22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减半 项目招标人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支付40%,中标人支付60%。中标价中注明以下的,均不含本计费段,如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26、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8 区市政处 道路挖掘单位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元/㎡ 1、预制块人行道160(彩色人造道板乘以1.2系数)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字][1993]410号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2]186号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50%。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2、现浇砼人行道140 3、土人行道45

27、4、沥青砼路面280(以面层厚度8厘米为标准,每增减1厘米相应增减10%) 5、水泥砼路面:350 以砼厚度24厘米为标准,每增减2厘米相应增减10% 6、各类砂碎石路面150 7、平侧石150 8、土路肩130 不足2平米,按2平米计算,挖深超过1米,每增加0.1米,加收5% 9、彩色道板人行道297 10、劈离砖人行道531 11、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31 12、大理石人行道792 13、澳洲地坪567 破复面积乘系数1.2,其它同上 14、纽西兰砖人行道319 15、花岗岩车行道828 16、纽西兰砖车行道504 不足4平米,按4平米计算,挖深超

28、过1米,每增加0.1米,加收5%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9 区规划勘测院 建设单位 房产测绘费 元/㎡ 新建房屋住宅:1.0 新建房屋非住宅:2.0 存量住房:1.8 存量非住房:2.6 皖价房[2004

29、]307号 皖价服[2008]2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配图资料费是在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收取。 10 区卫生监督所 委托单位 卫生评价 元 造价5万元以下:按造价的1%收 5-50万元:按造价的1%收 50-1000万元,按造价的0.5%收 1000-5000万元按造价的0.2%收 5000万元以上按造价的0.12收 皖价费[2007]1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1 区环卫处 建设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 元/㎡ 2 黄价字[2005]1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2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