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1077722 上传时间:2024-04-1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41.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10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区建委 建设单位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元/㎡ 1、黄山区建设成区内住宅:40 非住宅:50 2、⑴工业厂房、仓库按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 ⑵建成区外的建设项目,按建成区内标准的80%征收; ⑶零星房地产建设项目低于3万平方米,按收费标准的150%征收。 市政府黄政办[2003]10号 区政府办黄政办[2003]33号文件 免收 减半 减半 黄政办[2007]185号免收 减半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人防工程免收 2 区建材办 建设单位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元/㎡ 8 《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财政、经贸委[2003]652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黄政办[2007]185号免收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按规定比例返还到位 3 区建材办 建设单位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元/㎡ 1.5 皖政[2003]80号 4 区建委 建设单位 建安劳保费 元 工程造价3.4% 黄政[2005]2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黄政办[2007]185号免收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 区人防办 建设单位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元/㎡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民用建筑(抗力6级以上),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价:1800 2、新建9层以下民用建筑(抗力6级以上)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价:36 3、新建居民住宅(含危房翻新住宅)楼,(抗力6B级),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计收:30 省政府令第155号皖价房[2003]195号皖价房[2003]258号 按标准执行(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设50%) 按标准执行(幼儿园50%) 按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的免收(皖政办[2002])33号 工业厂房免收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免收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6 区国土局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登记费 元/宗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含2000㎡)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1000㎡)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含5000㎡)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含100㎡)以下:13元。每超过50㎡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皖价费[2008]113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的登记标准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50%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7 区国土局 土地变更登记费 元/宗 1、单位500元,注销土地登记不收取登记费。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封查登记等按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收取。 2、城镇居民30元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8 区国土局 土地证书工本费 元/本 1、简装本10元。 2、精装本20元。 3、农民建房的土地权利证书工本费5元。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9 区水利局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按占用地表面积元/㎡ 0.5 皖价费[2006]16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开矿、采石、取土等经营性) 按销售总额 4‰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0 水土流失防治费 元 10% (因技术原因不能自行治理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按照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预算)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元/㎡ 2 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附件2: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4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施工企业 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 元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咨询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08%计收 2、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咨询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12%计收 3、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05%或产值的0.05%计收 4、企业经营相关资讯服务:按工程造价的0.15%或产值的0.15%计收 皖价服[2008]94号 按标准执行 按70%收取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2 区城建档案馆 建设单位 档案编整保护服务费 元/㎡ 1、5000㎡以下(5000㎡):0.56 2、5000㎡-10000㎡(含10000㎡):0.48 3、10000㎡-50000㎡(含50000㎡):0.40 4、50000㎡以上:0.32 黄价字[2003]48号黄价字[2006]119号黄监发[2008]4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涉企下调30% 3 区环卫处 建设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 元/㎡ 2 黄价字[2005]1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4 市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 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 元 (工程预算*%)工程预算M(万元) 一、建筑工程: M<200:1.8‰ 200=M<500:1.5‰ 500=M<1000:1.4‰ 1000= M<2000:1.3‰ 2000= M<3000:1.2‰ 3000= M<5000:1.0‰ M=5000:0.8‰ 二、市政工程 M<1000:1.2‰ 1000=M<3000:1.0‰ 3000=M<5000:0.8‰ 5000= M<10000:0.6‰ 10000= M<50000:0.5‰ M=50000:0.4‰ 三、抗震设计审查加收10%费用 皖价房[2005]109号;皖价服[2008]210号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50%(黄政办秘[2006]52号) 50%(皖价房[2005]109号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农村学校的危改房工程减半收取 附件3: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5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区房管局 建设单位 白蚁灭治收费 元/㎡ 3 皖价费[2006]240条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2 房屋安全鉴定 元/㎡ 住宅:2 非住宅:3 皖价费[2006]241号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3 区房管局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登记费 元/件 住宅:50 非住宅:550 皖价费[2008]176号黄价字[2009]44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4 区市政处 经营者、施工单位等 城市道路占用费 元/㎡,日 (一)经营性占道 1、主干道:0.6 2、次干道:0.4 3、支道:0.32 4、街巷道路:0.24 (二)施工占道 1、主干道0.32 2、次干道:0.24 3、支道:0.16 4、街巷道路:0.12 (三)非机动占道 1、主干道0.16 2、次干道:0.12 3、支道:0.08 4、街巷道路:0.08 (四)其他占道 1、主干道0.4 2、次干道:0.32 3、支道:0.24 4、街巷道路:0.16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字[1993]410号 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2]18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对下岗职工经批准占道经营)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5 区房管局 建设单位 白蚁防治费 元/㎡ 2 皖价费[2006]24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皖政办[2002]33号) 工业厂房免收(黄政办秘[2006]52号)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附件4: 黄山区涉及基本建设统一公布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11项)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区规划事务所 建设单位 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 元 1、选址定点、用地规划阶段项目用地规划面积公顷(S): S<1:1500 1=S<3:2000 S=3:2500 皖价房[2005]293号 皖价服[2008]210号 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暂按50%收取。对经济适用住房、军事设施(不含经营性设施)、政府投资的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用房、托儿所、敬老院、非盈利性的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免收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暂只收取工本费50元 50% 黄政办[2007]185号 只收取工本费50元 暂按50% 暂按 50% 元/㎡ 2、建设规划阶段 经营性用房:2.1 工业仓储用房:1.6 办公用房:1.4 住宅及其他设施:1.2 铁路、道路、工程管线及其他不宜以建筑面积计价的建、构筑物:0.8‰ 2 区规划勘测院 建设单位 建筑物放线 元/件 2594 财综[2001]94号国测财字[2002]3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3 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 详见文件 皖价服[2006]17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70%收取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4 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临理收费 详见文件 皖价服[2007]124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70%收取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 区防雷减灾中心 建设单位 新、改、扩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 元/㎡ 0.15(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皖价服[2006]195号 皖价服函[2007]112号 皖价服[2009]89号 50% 50% 50% 50%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6 施工跟踪检测 0.8(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7 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项目招标人、中标单位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元 (1)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服务费 ①200万元以下:2400元 ②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600元 ③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6000元 ④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8500元 ⑤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12000元 ⑥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15000元 ⑦5000万元以上:20000元 (2)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 ①50万元以下:2500元 ②50万元以上:3500元 (3)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 ①100万元以下:2000元 ②100万元以上:3000元 (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①100万元以下:1500元 ②100万元以上:2500元 皖价服[2007]22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减半 项目招标人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支付40%,中标人支付60%。中标价中注明以下的,均不含本计费段,如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8 区市政处 道路挖掘单位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元/㎡ 1、预制块人行道160(彩色人造道板乘以1.2系数)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字][1993]410号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2]186号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50%。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2、现浇砼人行道140 3、土人行道45 4、沥青砼路面280(以面层厚度8厘米为标准,每增减1厘米相应增减10%) 5、水泥砼路面:350 以砼厚度24厘米为标准,每增减2厘米相应增减10% 6、各类砂碎石路面150 7、平侧石150 8、土路肩130 不足2平米,按2平米计算,挖深超过1米,每增加0.1米,加收5% 9、彩色道板人行道297 10、劈离砖人行道531 11、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31 12、大理石人行道792 13、澳洲地坪567 破复面积乘系数1.2,其它同上 14、纽西兰砖人行道319 15、花岗岩车行道828 16、纽西兰砖车行道504 不足4平米,按4平米计算,挖深超过1米,每增加0.1米,加收5%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 单位 收费 项目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9 区规划勘测院 建设单位 房产测绘费 元/㎡ 新建房屋住宅:1.0 新建房屋非住宅:2.0 存量住房:1.8 存量非住房:2.6 皖价房[2004]307号 皖价服[2008]2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配图资料费是在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收取。 10 区卫生监督所 委托单位 卫生评价 元 造价5万元以下:按造价的1%收 5-50万元:按造价的1%收 50-1000万元,按造价的0.5%收 1000-5000万元按造价的0.2%收 5000万元以上按造价的0.12收 皖价费[2007]1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1 区环卫处 建设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 元/㎡ 2 黄价字[2005]1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2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