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4.37KB ,
资源ID:10211277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21127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寝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人****来】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寝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x

1、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寝室管理条例实施规范 第一章入住 第一条入住学生必须准确填写《住宿学生登记表》,按的寝室和床位入住,并服从宿管老师的调配。不得擅自变更寝室和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寝室和床位,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宿管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调换。 第二条每位入住学生配备房门钥匙和橱柜钥匙各一套,办理入住手续时交付押金后领取。遗失应予以赔偿。宿管办公室备用门钥匙仅供应急开门使用。若学生借用,须凭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陪同开门。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三条进出校门、宿舍必须佩带胸卡或主动出示住宿证。迟于夜间9点30分返回寝室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按时就寝,不喧哗。 第四条每个寝室

2、设一只电表,空调和电扇等用电费用每学期结算一次,由学生个人承担。每间学生寝室晚上22: 30熄灯,次日凌晨5: 30起恢复供电。每逢节假日、重要活动日,住宿学生进出须在《出入登记单》上进行登记。入住学生须爱护家具、门窗、插座、线路接、水管、龙头等公用设施。各种设施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如属人为损坏,须按价赔偿并支付修理费。蓄意损坏公物者加价赔偿。 第五条每个寝室必须安排值日生,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并把值日生安排表贴于门上。每周二、四大扫除、公益劳动(禁止擦玻璃和攀高)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 第六条寝室内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相敬如宾,注重个人品德,平时穿戴整洁,朴素大

3、方,不佩带首饰,学生不烫发、染发、不套假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穿超短裙,保持学生的自然美。宿舍内,尤其是夜间,要注重必要的服饰穿戴,不得衣冠不整。 第七条尊重他人人格及权益,未经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不得拆看他人信件或日记,不打扰别人的学习、生活、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第八条床上用品、书籍和其他生活用品须按《住宿学生内务标准》摆放整齐。 第九条住宿学生早晚自修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在晚自修班级教室乱涂乱画,每天轮流值勤。 第十条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对外籍教师等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十一条禁止使用明火,禁止违章用电。包括:燃烧废

4、弃物、使用电炉等违禁电器、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及人身安全的用电用火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一定后果者,将给予行政 处分;后果严重者依照有关法律处理。寝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第十二条在寝室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发现一次发出一份期整改通知书: ♦熄灯后大声喧哗、打闹 ♦在宿舍区域打球、溜冰、追逐戏谑 ♦翻越墙门进宿舍 ♦寝室内饲养各种动物 ♦寝室内张贴广告、海报 ♦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不达标 ♦宿舍内在无人情况下进行手机充电 第十三条在寝室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强制退宿: ♦任何一种赌行为 ♦在寝室吸烟者 ♦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不达标累积两次限期整

5、改通知书 ♦酗酒滋事 ♦向楼下或窗外扔杂物、乱倒水 ♦蓄意破公物 ♦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经商 ♦观看、传播反、秽书刊、电子出版物 ♦盗窃或抢劫公私财物,敲诈勒索钱财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攻击侮辱他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损害他人人格 ♦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发现有吸烟、饮酒等行为 ♦私自更换床位 ♦私自夜不归宿 ♦使用违禁电器,乱拉乱接电源,使用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毯、电烧锅、电吹风、电饭锅等电器 第十四条违反法律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其他行为 未经公安批准,不得在寝室内(含底层)进行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不听劝告者按照学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组织策划者按照有关

6、规定处理。 第三章卫生标准 学生寝室每天由宿舍老师和学生自律管理委员共同检查评分,每周将检查评分结果公布。寝室卫生由值日生负责,学生的个人卫生由值日生督促检查,每日的卫生检查评分记录在值日生名上。 第十五条床铺(15分) 床上除枕头、被子无其他物品,被子每天叠成方块摆放整齐,每张床铺格保持一致,蚊帐悬挂张开一致,力求整洁划一。 第十六条桌凳(10分) 摆放整齐有序、整洁。 第十七条地面(15分) 无纸屑、杂物、干爽、洁净。 第十八条门窗(10分) 玻璃内窗明亮、门窗清洁。 第十九条墙壁、天花板(10分) 无尘、无蜘蛛网、无悬挂物;不乱张贴任何海报、图画;严禁在宿舍墙壁上

7、乱画,乱写。 第二十条物品陈列(10分) 毛巾、牙刷、牙膏置放在脸盆内统有序依次摆放在架子上,不得存放他处。 第二十一条床下杂物(10分) 陈物整齐、无脏鞋袜、衣物;鞋子的鞋跟朝外,鞋头朝里置于靠边床沿下。 第二十二条廊道墙裙(10分) 寝室门前地面无水、无脏迹。 第二十三条综合布(10分) 室内布合理、朴素大方、整齐一致、艺术美观。 第二十四条处罚与奖励 检查抽查时发现室内有烟头、蜡烛、酒瓶、非统配公物,以及任何不文明言行扣30分。 发现有使用酒精炉、煤炉及等违纪现象者,记以0分。对寝室管理措施有效,布有创见,经检查组讨论可给5 分至10分奖 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标准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 不合格5次者,发整改通知书,不合格累计满10次者,该生立即退宿。整改通知书学期内有效。 第四章退宿 第二十五条学生退宿时,由宿管人员对设施完好程度进行检查,并付清余款如水电费等,经后保处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学生退宿时,若检查验收不合格,则按规定赔偿、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条例的解释权归XXX学校后保科。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XXXX年1月1日起执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