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上市药品的管理与使用,防止药品不良 反应的重复发生,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护士长为监测网络的联络员,带领本科 室护理人员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观察,发现药品不良 反应与药害事件及时通知值班医师处置。主动收集药品不良 反应,通过院内医疗/药品不良事件信息平台上报或填写《药 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后报送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临床 科室药品不良反应发
2、生后,应于3日之内报送。
三、报告和监测
1、药剂科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并配备 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药师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收 集、上报、分析评价与反馈等。
2、每位使用药品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应当主 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 录、分析和处理,通过院内医疗/药品不良事件信息平台或 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
3、各临床科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群体不良 事件后,在积极救治患者的同时向医务科、药剂科报告,医 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救治,药剂科协助科室迅速开展 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封存可疑药品等紧急 措施。并
3、按规定上报东营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东营市卫 生局和东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4、医护人员对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 医师必须将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5、各科室必须保证报表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6、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患 者和报告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 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
四、报告范围
1、疑似药品引起的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2、疑似药品引起的人体各器官、功能损伤及临床检验 指标的改变;
3、疑似药品引起的癌症、畸胎或致突变反应;
4、非麻醉药品引起的药品依赖性;
4、
5、所有疑似药品引起的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危及生 命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五、奖惩措施
1、每报告一例药品不良反应奖励报告者10元;
2、各临床科室每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原则上不少于10 份;
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我们每一位医务工作 者的法定责任,年底零报告的科室,根据我院《质量考核细 则》作相应扣分,与科室年终的评先树优挂钩。
附:严重、群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流程
YS—8药品召回/追回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26年6月 修订日期:2013年4月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因质量不合格, 存在安全
5、隐患或其他不宜临床使用的药品实行召回;对调 配、发放错误的药品实行追回,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召回:国家有关部门责令召回的药品及企业主 动召回的药品,按照国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执行。
(一)药品召回分级。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级:
1. 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 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 健康危害的。
3. 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 出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二)药品召回的时限
1. 一级召回时限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 作。
2. 二级召回时限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 作。
6、3. 三级召回时限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 作。
(三)药品召回管理
1. 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 品后,药剂科及时在医院OA网上发布召回信息,立即通知 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 库封存,等待处理。
2. 门诊已经取药的患者,通过查询患者的信息,尽量 通知到每一位患者停止使用该药品,限期将剩余药品按要求 退回。
3 .药剂科积极协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 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 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 临床科室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药品 调剂过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
7、应立即停止使用、调剂该药 品,由药剂科通知药品供应商做退货处理。
二、药品追回: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追回药品。
1 .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 .已证实或高度怀疑发放时药品被污染。
3 .发放时已过期的药品。
(二)药品追回管理:
1 .门诊药房发现药品调剂错误时,应立即了解患者是 否使用,是否造成患者伤害,并通知患者停止用药,追回药 品。
2.住院药房发现调剂错误,应立即通知病区护士长或 其他负责人,立即了解患者是否使用,是否造成患者伤害, 并立即停止用药,追回药品。
三、若患者因使用需召回/追回的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 按照《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 处置预案》执行。
四、药剂科负责我院药品召回/追回工作。
五、召回/追回药品应在《药剂科药品召回登记本/差错 登记本》登记。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根据不同情况与与 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 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
附1:药品召回流程
附2:药品追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