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4.16KB ,
资源ID:10165457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16545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学院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学院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办法.docx

1、学院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师生员工积极从事发明创造及智力创作,促进科技创新,切实维护学校知识产权权益,依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XX学院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所属单位。所称的所属单位,是指学校的各二级学院、基层学术组织、研究机构、校办企业、各处(部)及附属单位等一切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合作项目研究人员、在校学生和进修人员以及访问学者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

2、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 (二)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主要指科技作品、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学位论文、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和说明、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摄影、录音及录像作品、规范汇编等); (三)商标权和学校冠名权(包括学校注册商标、学校的名称、校标以及其他服务性标记); (四)学校依法注册的互联网域名权; (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六)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依照法律、法规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归属于学校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四条执行学校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智力成果,是职务智力成果,归学校所有。包

3、括: (一)在职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智力成果; (二)在职教职工履行学校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作出的智力成果; (三)在校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作出的智力成果; (四)离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学校的职工,自离退休或离开学校之日起一年内作出的,与在校期间承担的任务有密切联系、或直接属于在学校本职工作范围的智力成果。 利用学校的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学校的资金、以学校名义获得的项目或非项目经费、学校的设备、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第五条由学校主持,代表学校意志创作,并由学校承担 图片等资料归学校所有。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 第九条科研处为学校知识产权的归管理部门,负

4、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负责解决我校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第十条学校与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由科研处负责审批和管理。 第十一条向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报科研处审定,并办理符合法定的知识产权权利转让手续; 第十二条职务发明创造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作为出资或入股时,应对该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进行评估;学校所属的法人单位因变更、终止进行清算时,也应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评估后的无形资产由科研处协同相关管理部门报学校审定后,按有

5、偿使用原则执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办经济实体使用学校知识产权时也应采取有偿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在科技项目的申请、立项、执行、验收、奖励、转化时,应确保原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科技工作完成后,科研处将协同课题组将全部实验记录、数据、图纸、声像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付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对已经申报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在项目的管理、验收、转化时,学校将予以优先支持。 第十四条凡学校职务发明创造需申请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XX学院专利申请报告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提交科研处审定后,再办理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事宜。

6、 第十五条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师生员工,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讲学、访问、参加会议、参观、接受科技咨询等学术活动中,对属于保密的信息和技术须在科研处进行密级登记,并按照和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所属单位在本办法的原则下,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承担科研任务的师生员工,在进校时可以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协议;对参加国内外科技活动和科技产品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应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不为公众所知的科技秘密,经营信息,必须结合实际签订保密协议,必要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第四章奖励与促进 第十七条职务智力成果的完成人依法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职务

7、智力成果是职工晋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基金,并纳入学校的年度经费预算。凡本校科技成果申请知识产权获得授权后(非职务性的著作权和专利权除外),学校资助其所需的申请费、实审费、授权费和代理费等全部费用。获得的专利校外资助与奖励,归发明人个人所有。 第十九条为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职务发明专利的年费,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由学校负责支付。学校不予支付时,若专利发明人愿意维持该专利,自行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实施取得的收益,由专利发明人个人享有。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对经学校许可,由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进行产业化的,可以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奖酬。

8、 第二十条向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须报科研处审定,并办理符合法定的知识产权权利转让手续。 第二十一条学校知识产权或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益,以合同标的额的20%纳入知识产权发展基金,其余作为所属单位或个人所得进行分配。 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宣传、推广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二十二条全体教职工都有保护学校知识产权的义务,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并有权阻止、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办法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 个人予以奖励。 第五章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给学校权益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情节较轻的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工资,收缴全部非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降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第二十五条因严重学术不端造成知识产权无效的,学校将追回一切奖励和产生的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在国外及港澳地区被授予发明专利的,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如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