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岗位危险因素的防范、应急措施 为了强化职工对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的熟悉,增加防范意识和事故应急措施,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特规定本措施。 1、员工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纳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员工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2、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作
2、防护用品的义务;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4、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3、防范及应急措施 1、强化法治观念、牢固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所有职工、实习参加劳作和变幻工种人员,未通过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 3、要害岗位工种必必需熟知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4、工作前必必需按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携带保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 工作中要集中精力,遵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串岗、离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对正常的通风装置、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擅自拆掉。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值班制,建立和健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操作工必必需熟悉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8、 必需停电检修设备时,必必需在切断电源处悬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 9、当发现设备设施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意外,应马上停止工作,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