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 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27年10月24日15:12来源: 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 (GB/T14848-93 1993-12-30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1994-10-01实施 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 (GB/T14848-93 1993-12-30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
2、水质量保护;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1994-10-01实施 1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
3、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低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II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Ill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IV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 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项目 序号 类别标准值项目 I类 II类 III类
4、V类 V类 1 色(度) <5 <5 <15 <25 >25 2 嗅和味 无 无 无 无 有 3 浑浊度(度) < 3 < 3 < 3 < 10 >10 4 肉眼可见物 无 无 无 无 有 5 pH 6.58.5 5.56.5, 8.59 〈5.5,>9 6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150 < 3 <450 <550 >550 7 溶解性总固体(mg/L) < 3 <5 < 10 < 20 >20 8 硫酸盐(mg/L) <50 < 150 <250 < 350 >3
5、50 9 氯化物(mg/L) <50 < 150 <250 < 350 >350 10 铁(Fe)(mg/L) <0.1 < 0.2 < 0.3 < 1.5 >1.5 11 锰(Mn)(mg/L) <0.05 < 0.05 < 0.1 <1.0 >1.0 12 钢(Cu)(mg/L) <0.01 < 0.05 < 1.0 <1.5 >1.5 13 锌(Zn)(mg/L) <0.05 < 0.5 < 1.0 <5.0 >5.0 14 铝(Mo)(mg/L) < 0.1 < 0.01 < 0.1 <0.5 >
6、0.5 (续表1) 项目序号 I类 II类 I类 V类 V类 15 钻(Co)(mg/L) <0.5 <0.05 <0.05 <1.0 >1.0 16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mg/L) 0.1 0.1 0.2 <0.01 0.01 17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不得检出 <0.1 <0.3 <0.3 >0.3 18 高锰酸盐指数(mg/L) < 1.0 <2.0 < 3.0 <10 >10 19 硝酸盐(以N计〕(mg/L) <2.0 <5.0 <20 < 30 >30 20 亚硝酸盐(以N计
7、)(mg/L) <0.1 <0.01 <0.02 <0.1 0.1 21 氨氮(NH4)(mg/L) <0.02 <0.02 <0.2 <0.5 >0.5 22 氟化物(mg/L) < 1.0 <1.0 <1.0 <2.0 >2.0 23 碘化物(mg/L) < 0.1 <0.1 <0.2 <1.0 >1.0 24 氰化物(mg/L) <0.1 <0.01 <0.05 <0.1 >0.1 25 汞(Hg)(mg/L) < 0.5 < 0.05 < 0.1 <0.1 >0.1 26 神(As)(mg/L)
8、<0.5 <0.01 <0.05 <0.05 >0.05 27 硒(Se)(mg/L〕 <0.01 <0.01 <0.01 <0.1 >0.1 28 镉(Cd)(mg/L) < 0.01 <0.1 <0.01 <0.01 >0.01 29 铬(六价)(Cr6+)(mg/L〕 <0.5 <0.01 <0.05 <0.1 >0.1 30 铅(Pb)(mg/L) <0.5 <0.01 <0.05 <0.1 >0.1 31 铍(Be)(mg/L) < 0.2 < 0.01 < 0.02 <0.1 >0.1 32 钡(Ba
9、)(mg/L) <0.01 <0.1 <1.0 <4.0 >4.0 33 镍(Ni)(mg/L) <0.5 <0.05 <0.05 <0.1 >0.1 34 滴滴涕(M g/L〕 不得捡 <0.5 <1.0 <1.0 >1.0 35 六六六(m g/L) <0.5 <0.05 <5.0 <5.0 >5.0 36 总大肠菌群(个/L) < 3.0 < 3.0 < 3.0 <1 >1 37 细菌总数(个/rnL) < 1 <1 <1 <10 >10 38 总 放射牲(Bq/L) < 0.1 <0.1 <0.1
10、 >0.1 >0.1 39 总放射性(Bq/L) < 0.1 <1.0 <1.0 >1.0 >1.0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待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神、
11、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6.1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I、II类标准值均为O.OO1mg/L ,若水质分析结果为O.OO1mg/L时,应定为I类,不定为II类。 6.3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参加评分的
12、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首先进行各单项纽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 )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类别 I II III IV V Fi 0 1 3 6 10 6.3.4按式(1 )和式(2 )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 }2 归=Wr(矿 式中,质二&|族组分评分值队的平均值,* —单哑蛆分评价分值虹的最大值;/丹一顼教n卜 6.3.5根据F值,按以下规定俵3)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再将细菌学指标评价类别注在级别定名之后。如优良(II类)”、较好(III类)” 表3
13、 级别 优良 良好 较好 较差 极差 F <0.80 0.80-<2.50 2.50-<4.25 4.25-<7.20 >7.20 6.4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地评价。 6.5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除采用本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 7地下水质量保护 7.1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行。 7.2利用
14、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能施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提出。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归。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全国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吉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河南省水文地质总站、陕西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江西省环境地质大队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梅玲、张锡根、阎葆瑞、李京森、苗长青、吕水明、沈小珍、席文跃、多超美、雷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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