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厅个人卫生控制方案
1、个人卫生要求及标准
1)员工须持卫生防疫站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
2)员工须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 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
3)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内吸烟,随地吐痰,供餐时不得随 便取正在派发的食品自己食用;
4)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 工帽、罩,制作或接触食品前应用洗手液洗手;
5)如发现员工染病,应暂停工作以免造成食物感染。
2、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 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法律
2、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要注意仪表,讲究个人卫生,常换衣服、理 发、剪指甲。
(2)上班期间要穿工作服,配戴健康证,配餐时需配戴工作帽、 罩。
(3)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作体格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 加食堂工作。
(4)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罩。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5)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 接入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6)接触直接入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 处理食物前;
②
3、 上厕所后;
③ 处理生食物后;
④ 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⑤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⑥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⑦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⑧ 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 后。
(7)非接触直接入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 开始工作前;
② 上厕所后;
③ 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④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⑤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⑥ 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8)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 并佩戴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 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9)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食品的从业 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10)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 的行为。
(11)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 卫生要求。
(12)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 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13)工作服(包括衣、帽、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 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14)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