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 镇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学习制度 第三条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 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 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 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 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分钟;集
2、中 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 一次; 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 宣传委员负责 材料学习; 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 材料指定专人主 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 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 委员和宣 传委员 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 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
3、除到山区 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 5。元,迟到(早退)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 资30。元。 第六条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 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面授实行请假面授。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 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 元,大专文 凭奖励 元,本科文凭奖励 元,本科以上奖励 元。参加学习培训人员 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1: 30,下午14: —17: 30
4、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 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 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元,迟到或早退 个小时以上,视为旷 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 次扣工资5。元。 第八条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 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 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 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
5、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 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 名带班和 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及上情下达,下情 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 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并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 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天,全年累计请假不 得超过 天。当月请假超过 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 元。 第四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一条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
6、必须到党政办报 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 勤,并于每月 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 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 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 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工作队 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 批,以上请假人员书
7、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 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 请假超过 天、病假超过 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 一周一公布,月一兑现。 第五章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 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 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旷工处
8、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 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自负。 第十八条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 油,除特殊情况外,驾驶员不得无单擅自到其它油库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二)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 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作息时间 1. “中心”实行每周 天工作日、每日 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 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10: —13: 30 中午休息时间:13: 30—15: 30 下午工作时间
9、15: 30—19: 30 星期 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 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 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 始记录。 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 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一)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 1. 迟到: 职工应在上班时间 分钟内准时到岗,超过 分钟一律按照迟到计算。 每月迟到超过 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月工资
10、百分之一计算。 2. 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 分钟以上离开“中 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每次扣除月工资的百分之一。 3. 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 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 的 倍。 (二) 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 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 则按旷工
11、处理。(小时至半天以内的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 天以上(含 天)事假报原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并将假条 提交“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职工全 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事假在 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 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 天,扣 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 的相应月奖金。 2. 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天以内(含 天) 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中心”主任报批。天以上(含 天)病假应 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向“中心”主任报批签字,否则按事假处理。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 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