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全程委托包销合同协议书
编号:房屋全程委托包销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及委托服务: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全权销售。委托销售时间为(在委托销售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房屋私自岀售,如有违约,甲方需承担该房屋委托销售价的0%乍为违约金)。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根据该房屋的实际情况对该房屋进行相关广告宣传及
2、终端介绍服务、带意向客户进行实地看房、谈价,成交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
3、该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户型:、朝向:、结构:、房龄:、建筑面积:、楼层:、总楼层:、使用性质:、附属设施。
第二条:所有权保证条款:甲方保证对所岀售的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根据国家及本地区的相关政策能够上市自由交易,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上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没有其它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三条: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委托销售价格为Y元,大写元。房屋产权证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如乙方销售该房屋的价格超岀双
3、方约定的委托销售价格时,超岀部分甲乙双方按分配。
第四条: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办理该房屋房管局查档,过户的公证手续(遇节假日顺延),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于年月日交付定金人民币Y元,大写元。
3、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房屋余款人民币Y元,大写元。
第五条:相关事宜:
1、甲方承诺于_年_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予乙方。并结清该房屋在腾空日之前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并将交费凭证及配套设施的相关手续证明交予乙方。
2、甲方承诺于乙方支付房屋余款之日前将落在该房屋的户口全部迁岀。如果甲方
4、未结清腾空房屋日之前的各项费用或户口未全部迁岀,则乙方支付甲方房屋余款的日期顺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及相关证件、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留存甲方提供证件及物品如下:
4、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视同违约;若造成全程委托代卖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按该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须另外支付乙方委托代卖销售价格的0%乍为违约金;“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所标内容相符。“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没有折改现象,如已折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或公证手续,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5、拖延。“该房屋”不属于经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该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此房屋历史情况,不得隐瞒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甲方须另外支付乙方委托销售价格的0%乍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乙方收回。甲方:(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签章)经办人: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