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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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变形监测报告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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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变形监测报告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监测日期:2021年X月X日~2021年X月X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监测依据1
三、监测内容1
四、监测点布置和监测方法2
五、监测工序和测点保护4
六、报警值5
七、监测时长和频率5
八、监测成果及分析6
九、附表、附图12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场地地处*******,北池一路西首路南侧,文昌馨苑居住区西侧。拟建*****及地下车库概况如下:
表1 工程概况
建筑物名称
地上/地下
层数
高度(m)
基础尺寸
(m2)
基底
标高
(m)
场地
整平标高(m)
开挖
深度
(m)
****
11/2
约35
66.55×13.20
83.2
87.9
3.9
****
11/2
约35
66.55×13.20
83.2
****
0/1
5
3×3
83.2
87.9
3.9
基坑平面尺寸:89.1m(东西最大尺寸)×80.1m(南北最大尺寸)
二、 监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21)。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2021)。
5. 基坑支护方案、施工方案。
三、监测内容
1.基坑顶部竖向位移;
2.基坑顶部水平位移;
3.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
4.基坑周边地表裂缝;
5.周边临时建筑物裂缝;
6.地下水位;
四、监测点布置和监测方法
4.1监测点布置
4.1.1监测点位的选择
基坑变形观测点设立在基坑坡度边缘处,首次开挖共计布设观测点23个(其中基坑监测点*个,编号J1-J*;原有建筑物*个,编号Y1-Y*);详见基坑监测点布设示意图。
4.1.2 监测点的埋设
观测点标志按照《工程测量规范》中的附录B.2.3一、二级平面控制点标石埋设,也可采用相当于下图规格的其他标志。标志规格如下:
图1 监测点标志
4.2监测方法
1.现场巡检
(1)支护机构
支护结构成型质量;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施工工况
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异样;基坑开挖分层高度、开挖分段长度是否与设计一致,有无超深、超长开挖;基坑场地地表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超载情况。
(3)周边环境
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4)监测设施
水准基点、变形监测点有无破坏现象;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2.坡顶沉降、周围地表沉降监测
本次沉降观测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各项精度要求如下:
表3 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和视线高度(m)
等级
视线长度
前后视距差
前后视距差累计
视线高度
一级
≤30
≤0.7
≤1.0
≥0.3
二级
≤50
≤2.0
≤3.0
≥0.2
表4 水准观测的限差(mm)
等级
基辅分划读数之差
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
往返较差及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单程双测站所
测高差较差
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
一级
0.3
0.5
≤0.3
≤0.2
≤0.45
二级
0.5
0.7
≤1.0
≤0.7
≤1.5
注:n为测站数
使用的水准仪、水准标尺,项目开始前和进行中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在仪器呈像清晰和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不得在日出后或日出前约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温突变时以及标尺分划线的呈像跳动而难以照准时进行观测。作业中应经常对水准仪i角及水准尺的水准器进行检查,每测段往返测的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在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观测时应同时记录气象条件。对各周期观测过程中发现的点位变动迹象、地质地貌异常、附近建筑物基础和墙体裂缝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画好草图。
本次沉降观测水准基点的联测按一级水准测量进行,采用DSZ2级水准仪配合铟瓦合金标尺光学测微法往返测定高差。观测时,往测奇数站的观测顺序为后-前-前-后,偶数站的观测顺序为前-后-后-前;返测时,奇偶测站的观测顺序与往测偶奇测站的观测顺序相同。
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按二级水准单程观测,采用DSZ2级水准仪配合因瓦标尺光学测微法往返测定高差。实际进行中可根据水准基点与观测点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及楼体的具体位置将路线布设成附合或闭合路线。
3.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位移观测拟采用2种方法进行,即视准线法和极坐标法,两种观测方法对相同点位进行观测,相互检核,得出正确结论。
变形等级
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最弱边
相对中误差
备注
二等
±3.0
≤150
±1.8
≤1/70000
①极坐标法
表5 观测技术指标
观测要求:水平位移的监测网,采用独立坐标系统,一次布网;控制点宜采用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照准点宜采用强制对中装置的觇牌。没有上述装置时,宜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精确对中,使对中精度在0.5mm以内。角度观测4测回,左角和右角各两测回,角度取平均值。距离采用往返观测,每次读数较差小于2mm,两次观测距离较差小于4mm。对位移点的观测可以直接使用坐标测量,读数至毫米。每个点观测4次,取平均值作为最后观测值。
②视准线法
初始观测:在基准点上安置好仪器,后视观测点,然后投影至远处固定物体上,做好标记并编号。依次后视其他观测点并做投影标记,后期观测时,先后视投影点,然后照准相应观测点并量测其变化量。部分点位可以增加距离测量参数加以验证。
要求:工作基点稳固,增加检核条件(增加布设固定点)。检核点应建立在工作基点的外延长线上,通视条件好,便于观测且稳定、牢固。观测点偏离视准线的距离不得大于1cm,布设困难时可以采用小角视准线法观测。
观测:每次工作基点设站后,先进行检核,经过改正后进行观测。每点观测3次,取读数平均值为观测值。
五、 监测工序和测点保护
5.1监测工序
1. 接受委托;
2.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 制定监测方案,并报监理和业主认可;
4. 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观测点、校验设备、仪器;
5. 观测点和设备、仪器、元件验收;
6. 现场监测;
7. 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报表反馈;
8.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提交完整的基坑工程监测总结报告
5.2测点保护
测点安装、埋设好后应作好醒目标记,设置保护设施,施工单位应平时加强测点保护工作,尽量避免人为沉降和偏移,确保测点成活率及其正常使用,以及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为保证工程质量,测量工作中使用的基准点、监测点用醒目标志标识的同时,需要用钢管对接出地面部分的线缆进行保护,若发现已遭破坏,应立即对可以复原的测点进行重新连接或埋设。
六、 报警值
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21)第8.0.1条及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测报警值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确定如下:
表6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报警值
监测项目
设计单元
坡顶水平位移
坡顶竖向位移
建筑物
累计值(mm)
变化速率(mm/d)
变化速率(mm/d)
累计值(mm)
变化速率(mm/d)
1单元
43
15
43
10
10
0.1H/1000
2单元
43
15
43
10
3单元
89
15
89
10
4单元
81
15
81
10
5单元
31
15
31
10
6单元
43
15
43
10
水位报警值:基底标高以下0.5m。
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得50%,应报警。
七、监测时长和频率
1.基坑工程监测应从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土方回填完毕为止。
2.各项监测的监测频度应考虑基坑开挖及地下工程的施工进程、施工工况以及其他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的变化。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度。每次工作基点设站后,先进行检核,经过改正后进行观测。每点观测2次,取读数平均值为观测值。
基坑开挖深度小于5.0米时每2天观测一次;大于5.0米时每1天观测一次;底板浇注后7天内每2天观测一次,7~14天每3~5天观测一次,14~28天每5~7天观测一次,28天后可每10~15天观测一次,直至基坑回填。如果基坑变形稳定状况良好,可以经甲方签字同意适当改变观测频度。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监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
(2)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
(4)超深开挖、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
(5)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
(9)邻近的建(构)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开裂;
(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11)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八、监测成果及分析
8.1监测结果
(1)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
自2021年x月x日进行第一次观测,至2021年x月x日进行最后一次观测,在此期间共进行x次沉降观测,各监测点的沉降累计变化值及变化速率见附表,沉降变化曲线见附图,累计沉降最大值及最终沉降量如下表所示:
表7累计沉降最大值及最终沉降量
点号
沉降最大值
(mm)
累计沉降最终值
(mm)
备注
8.2监测结果分析
(1)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数据显示,周围建筑物34个测点的累计沉降值和沉降变化速率均未达到报警值。xxx百货大楼测点的沉降变化最为明显,累计沉降变化范围在2~-4mm内。其中B3,B4测点的累计沉降值较大,B3出现的累计沉降最大值为-xxxmm,B4出现的累计沉降最大值为-xxxmm。B3,B4为xxx百货大厦的附属结构上的测点,位于基坑外与百货大楼间的狭小通道上坡处,此处下方坡体土体较松散,仅有钢筋网喷射薄层混凝土加护,x月初由于连续降雨,雨水沿此处地面原有裂缝下渗到土体中,B3,B4测点出现较为明显的沉降变化。所有测点的变化速率均在0.9~-0.9mm/d内,出现的变化速率最大值为0.85mm/d及-0.83mm/d,均为B4测点;其他建筑物测点的累计沉降变化范围在3~-3mm内,各测点的沉降变化速率较小,在0.6mm/d~-0.5mm/d内。分别统计xx百货大楼、xx大厦、xxx行、xxxx商场、xxx商厦的沉降累计变化数据并作曲线图,见附表1~附表5,附图4~附图8。
(2)地下连续墙墙顶沉降监测数据显示,连续墙顶最终有效测点11个的累计沉降值和沉降变化速率均未到达报警值。墙顶测点累计沉降变化范围在±4mm内,出现的累计沉降最大值为-xxxxmm,为DP14测点;变化速率在±1.50mm/d内,出现的变化速率最大值为-xxxmm/d,为DP9测点。基坑开挖至-4.00m及桩基施工期间,连续墙向基坑内偏移,墙顶测点高程变化总体表现为下沉,x月底至x月上旬,开始由xx街一侧向下一开挖面开挖,x月中旬,第一幅基本开挖完毕,其后基坑内开挖面积过半,未向下开挖区段的墙顶测点(DP3~DP6测点)的高程变化未出现明显抬升,已开挖区段的墙顶测点(DP7~DP14)高程开始出现较明显的抬升,分析其原因可能为基坑内土体开挖后,基坑底由于上覆土层压力释放隆起后形成一定的空间,同时基坑内外的土面高差不断增大,形成的加载和地面各种超载作用,使基坑外较下层的土层向内移动,基坑底部产生向上的塑性隆起,对连续墙底部产生一定的推挤,造成墙顶抬升。后期由于本工程采取分幅施工造成现场通视效果差,以及大多数的墙顶监测点被埋而停止监测。统计地下连续墙的沉降累计变化数据并作曲线图,见附表6及附图9。
(3)地下连续墙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数据显示:①9个连续墙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的累计水平位移量在-3.xxx~xxxmm间,其中Q1-4、Q2-20、Q2-23、Q3-49、Q3-52槽段的深层水平位移累计变化量未超过报警值,Q1-1、Q1-9、Q1-30、Q1-39槽段的深层水平位移累计变化量超过报警值。② 随着基坑内土方开挖,各监测点得深层水平位移逐渐增加,各受监测槽段出现位移明显增大及变化速率明显增快的情况均对应了其周围的相应出现的工况:早期土方开挖至-4.00m时,基坑长边中段的槽段Q1-9、Q1-30、Q1-39出现相对较快的变化速率,此区域存在较厚的淤泥质土,水平抗力不足;桩基施工期间,由于对土层扰动较大,槽段Q1-4、Q1-9、Q1-30、Q1-39出现较快的变化速率,超过1.00mm/d,尤其是在紧挨槽段Q1-9、Q1-30、Q1-39内进行桩基施工时,变化速率均出现超过报警值2mm/d的情况;土方开挖-4.00m~-8.50m期间,槽段Q1-4、Q1-9、Q1-30内未能及时安装钢支撑,尤其开挖Q1-30槽段内土体期间,遇上连续强降雨,变化速率明显增大,超过1.00mm/d及报警值2mm/d;开挖Q1-39槽段内土体期间,此区域基坑外长时间过往及停留混凝土搅拌车,出现超载情况,变化速率过大,超过报警值2mm/d;在此期间多次报警并加强观测,并要求施工单位增加内支撑的预加力,加填反压,以减小变形。③在基坑底板浇筑养护完成后,各监测点的深层水平位移变化均呈收敛趋势,变化速率总趋势逐渐减小不再增加。④地下室土建施工期间,基坑状态稳定。⑤Q3-49、Q3-52槽段向基坑外偏移,是由于基坑开挖期间,这两个槽段内的土体一直未挖除,形成施工机械进入基坑内作业的坡道,长时间过往重型车辆及器械,土体及此处连续墙受到指向基坑外的荷载较大。地下连续墙深层水平位移变化曲线见附图10。
(4)地下连续墙纵筋应力监测数据显示,纵筋应力变化值较大的截面位置有:Q1-4槽段-12.00m处,-xxxMPa;Q2-20槽段-18.50m处,-xxMPa;Q1-30槽段-18.50m处,xxMPa;Q1-44槽段-18.50m处,xxxMPa,;其中最大值为Q1-30槽段-18.50m处,xxxMPa,均未达到报警值。受监测槽段的深层水平位移有较大变化时,相应该槽段的受监测纵筋应力变化值出现较明显增大。各受监测槽段纵筋应力汇总表及累计变化曲线图见附表7、附图11。
(5)地下连续墙外地下水位监测数据显示,2#~5#水位孔的水位变化值较为稳定,一般均在500mm以内,累计变化值及变化速率均为达到报警值,x月x日、x日水位受长时间连续降雨的影响,水位有所上升,其后x月x日水位回落。x月x日1#水位孔水位累计下降临近报警值,此后水位下降值一直超过报警值1000mm,但变化速率未达到报警值,其变化趋势与2#~5#水位孔的一致,连续墙未出现漏水现象,从附近Q1-1槽段的深层水平位移、墙顶沉降、周边建筑沉降、墙体应力监测来看变化均不大,综合以上情况分析可能原因是1#水位孔与周围水流系统贯通,未进行报警。各水位孔水位累计变化曲线图见附图12。
(6)支撑内力监测数据显示,GZC3截面位置处x月x日后轴力出现较大增长,期间有连续3日强降雨,土方开挖后未及时安装钢支撑,其后轴力于x月x日开始逐渐减小,本道钢支撑其余两截面内力表现出相近的变化趋势,其余各受监测支撑截面内力值未超过报警值。在出现土方超挖,下层支撑未及时安装时,多数上层支撑内力在安装初期会出现较大的变化值。下层支撑内力值一般较上层支撑内力值小。受监测支撑各截面内力汇总表见表8、9,内力变化图见附图13。
8.3结论
周围建筑物累计沉降、地下连续墙墙顶累计沉降、地下连续墙纵筋应力,2#~5#水位孔水位累计变化,支撑内力终值,地下连续墙Q1-4、Q2-20、Q2-23、Q3-49、Q3-52槽段的深层水平位移累计变化量未达到报警值,1#水位孔水位累计变化超过报警值, Q1-1、Q1-9、Q1-30、Q1-39槽段的深层水平位移累计变化量超过报警值。综上分析,基坑周围建筑物安全,基坑深层水平位移过大,连续墙纵筋应力出现突变,但施工现场未出现明显塌方、滑移等异常情况,基坑施工期间处于安全。
合同编号:
沉降观测、基坑监测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检测单位:中机三勘岩土工程
资质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
目录
第一条工程概况2
第二条检测内容2
第三条检测要求2
第四条检测时间及要求 3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
第七条监测费用及结算 3
第八条付款方式 4
第九条违约责任 4
第十条其它约定 4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中机三勘岩土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黄狮海湾沉降观测、基坑监测。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监(观)测内容
2.1黄狮海湾建筑物沉降观测。
2.2黄狮海湾基坑监测,基坑周边沉降及滑移,基坑周边相邻建筑物及道路沉降观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深基坑开工前,对周围可能影响的建筑、道路、桥梁、管线等进行现状(倾斜、裂缝等)观测;
深基坑施工中,对周围可能影响的建筑、道路、桥梁、管线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出评价;
深基坑施工中,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出评价;
深基坑施工完工后,对周围可能影响的建筑、道路、桥梁、管线等做出评价;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诉讼所需要的监测数据和文件。
第三条检测要求
3.1检测依据:本工程的检测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规范和规定执行。
3.2根据乙方提出的监测方案(经甲方签章同意),对黄狮海湾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基坑及基坑相邻建筑物进行布控点位监测;沉降观测布点图以施工图为准、基坑监测布点图详见合同附件。
3.3严格按照检测方案中的布点位置及数量进行测量。
3.4及时向甲方提供每次检测的结果。
3.5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乙方进行补测或增加测点,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其费用已含在固定合同总价之中。
第四条检测时间及要求
4.1沉降观测:施工全过程。
4.2基坑监测: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自基坑开挖并支护完毕后分区段开始埋设沉降观测点及监测点,土方回填完毕后结束。
4.3依据甲方施工进度配合检测,以不延误施工进度为原则。
4.4各项目检测完成后,3~5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4.5延误处罚: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累积计算。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人:,联系 :。
5.1检查及监督乙方按甲、乙方双方签章确认的监测方案进行布点。
5.2给乙方布控检测点提供必要的协助。
5.3协调乙方及其它施工方的配合。
5.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其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负责人:,联系 :。
6.1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及管理。
6.2及时提供每次每点检测数据并汇成表格交甲方项目部。
6.3按检测规范及要求进行监测,对监测结果负完全责任。
6.4在监测中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汇报。
6.5检测过程中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检测完毕后提供监测报告一式五份,检测报告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七条监测费用及结算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下合同价格:
7.1黄狮海湾建筑物沉降观测:按总价¥元包干;
7.2黄狮海湾基坑监测:按总价¥元包干;
7.3以上两项合计,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八条付款方式
8.1乙方检测完毕,提供全部的检测报告并办理完检测结算后,付清工程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监测数据,须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所有观测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0.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完成本合同全部约定内容并双方责任履行完毕失效。
10.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0.3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仲裁时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4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黄狮海湾基坑监测布点图及设计院沉降观测布点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 :
: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安全等级为一级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及内容对照表
监
测
项
目
及
内
容
监测项目
监测周期
测点数量
测点的布置
监测方法
及精度
监测频率
报警值
1变形
支护圈梁或围檩(冠梁)水平位移、沉降(应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3点,且每20m不少于1点,每一基坑不少于8点
沿基坑周边布置,每边中部和端部均应布置观测点,且观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米。观测点设置在与 支护结构刚性连接钢筋混凝土冠梁上,或钢筋混凝土护顶上
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监测,精度不低于1mm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立柱变形(应测)
全过程
不少于构件的20 %,且不少于3个
直接布置在立柱上方的支撑面上,每根立柱的垂直及水平位移均应测量,多个支撑交汇、受力复杂处的立柱应作为重点观测点
水准仪、经纬仪监测。精度不低于1mm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邻近房屋沉降、倾斜 (应测)
开挖至±0.00
每一建(构)筑物或重要设施不少于6点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沿建筑物四角外墙每10-15m或每隔2-3根柱设置一点;;倾斜点的布置:应沿对应观测点的主体竖直线布置,整体倾斜按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置;分层倾斜按分层部位、底部上下对应布置
用水准仪、经纬仪等进行测量。精度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且精度不低于二级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基坑周围地表沉降(应测)
开挖至回填
每一边不少于2点,且每20米不少于1点,每一基坑不少于8点
应设置在基坑深度的2-3倍的范围,在基坑纵横轴线或有代表性的位置由密到疏布置测点
观测检查或仪器测量检查,精度不小于1mm。
1次/2天
地下管线沉降与水平位移(应测)
开挖至±0.00
每10m设一观测点
在管线的端点、转角点和必要的中间部位设置;具体的观测点应设置在管线本身或靠近管线底面的土体中
用水准仪、经纬仪等进行测量。精度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且精度不低于二级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2围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应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1点,边长大于50m时,可增加1~2点
在结构受力、变形较大的部位设置。测斜管应沿基坑每侧中心处布置,边长大于50m基坑,可增设1-2点,设置在支护结构内的测斜管应与结构入土深度一致
在支护结构或基坑附近的土体中予埋测斜管,用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测向位移。精度不低于1mm
1次/2天
3内力
支护结构板墙内力(应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一点
在基坑每侧中心处布置,深度方向测点的间距一般为1.5~2.5m
用安装在支护结构内部、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的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3天
支护结构圈梁或围檩(冠梁)内力 (应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一点
在基坑每侧中心处布置,深度方向测点的间距一般为1.5~2.5m
用安装在支护结构内部、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的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3天
锚杆应力和轴力(应测)
全过程
非予应力锚杆取构件的5 %,予应力锚杆抽取构件的10 %,且不少于3个
每根锚杆上的测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和地质复杂的区域
应在锚杆上安装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2天
监
测
项
目
及
内
容
3内力
土钉的应力和轴力
全过程
非予应力土钉抽取构件的5 %,予应力土丁抽取构件的10 %,且不少于3个
每根土丁上的测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和地质复杂的区域
应在土钉上安装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2天
支撑轴力(应测)
支撑设置至拆除
构件的10 %,且不少于3个,每一支撑不少于3点
设置在主撑等重要支撑的跨中部位,每层支撑都应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截面进行测量
用安装在混凝土支撑内部、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的应力传感器测试。钢支撑采用与支撑串联连接的 、与支撑断面尺寸相同的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4水位
坑外地下水 (应测)
降水过程
每边不少于1点
坑外地下水位观测井(孔)设置在止水帷幕以外,沿基坑周边布设
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检查或测量检查。最小读数值不大于10mm
1次/2天
坑内地下水 (应测)
降水过程
每边不少于1点
坑内地下水位的观测井(孔)在基坑每边中间和基坑中央设置,埋深与降水井点相同。
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检查或测量检查。最小读数值不大于10mm
1次/2天
基坑渗漏水状况(应测)
降水过程
基坑内全方位
观察
观察
1次/2天
5水土压力
支护结构(板墙)土压力(应测)
降水过程
一般基坑平面每边不少于2点,竖向布置的间距一般为2-5m
设在基坑每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
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或土压力计的方法监测。精度不低于1Kpa
1次/3天
孔隙水压力 (应测)
降水过程
一般基坑平面每边不少于2点,竖向布置的间距一般为2-5m
设在基坑每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
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或土压力计的方法监测。精度不低于1Kpa
1次/3天
6裂缝
邻近房屋裂缝 (应测)
开挖至±0.00
每一建(构)筑物或重要设施不少于6点
裂缝、沉降缝、伸缩缝的两侧及新旧建筑物、高低建筑物的交接处均应设置点。裂缝点的布置:在裂缝两侧布置
用水准仪、经纬仪等进行测量。精度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基坑周围地表裂缝(应测)
开挖至回填
每一边不少于2点,且每20米不少于1点,每一基坑不少于8点
应设置在基坑深度的2-3倍的范围,在基坑纵横轴线或有代表性的位置由密到疏布置测点
总体裂缝采用目测,单个裂缝采用裂缝观测仪观测,最小读数不低于0. 1 mm
1次/2天
地面超载状况 (应测)
开挖至回填
每一边不少于2点,且每20米不少于1点,每一基坑不少于8点
应设置在基坑深度的2-3倍的范围,在基坑纵横轴线或有代表性的位置由密到疏布置测点
观测检查或仪器测量检查,精度不小于1mm。总体裂缝采用目测,单个裂缝采用裂缝观测仪观测,最小读数不低于0. 1 mm
1次/2天
7基坑底部回弹和隆起 (应测)
开挖至基础底板完
以最小点数能测出坑底土隆起量为原则布点
基坑中央和距边缘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变形特征位置设置观测点。对方形圆形基坑,可按单向对称布点;矩形基坑,可按纵横向对称布点;复合矩形基坑可多向布点
用埋设的土体分层沉降仪监测,不同深度土体在开挖过程中的隆起变形,精度不小于1mm
1次/2天
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及内容对照表
监
测
项
目
及
内
容
监测项目
监测周期
测点数量
测点的布置
监测方法
及精度
监测频率
报警值
1变形
支护圈梁或围檩(冠梁)水平位移、沉降(应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3点,且每20m不少于1点,每一基坑不少于8点
沿基坑周边布置,每边中部和端部均应布置观测点,且观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米。观测点设置在与 支护结构刚性连接钢筋混凝土冠梁上,或钢筋混凝土护顶上
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监测,精度不低于1mm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立柱变形(宜测)
全过程
不少于构件的20 %,且不少于3个
直接布置在立柱上方的支撑面上,每根立柱的垂直及水平位移均应测量,多个支撑交汇、受力复杂处的立柱应作为重点观测点
水准仪、经纬仪监测。精度不低于1mm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邻近房屋沉降、倾斜 (应测)
开挖至±0.00
每一建(构)筑物或重要设施不少于6点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沿建筑物四角外墙每10-15m或每隔2-3根柱设置一点;;倾斜点的布置:应沿对应观测点的主体竖直线布置,整体倾斜按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置;分层倾斜按分层部位、底部上下对应布置
用水准仪、经纬仪等进行测量。精度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且精度不低于二级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基坑周围地表沉降(宜测)
开挖至回填
每一边不少于2点,且每20米不少于1点,每一基坑不少于8点
应设置在基坑深度的2-3倍的范围,在基坑纵横轴线或有代表性的位置由密到疏布置测点
观测检查或仪器测量检查,精度不小于1mm。
1次/2天
地下管线沉降与水平位移(应测)
开挖至±0.00
每10m设一观测点
在管线的端点、转角点和必要的中间部位设置;具体的观测点应设置在管线本身或靠近管线底面的土体中
用水准仪、经纬仪等进行测量。精度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且精度不低于二级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2围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应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1点,边长大于50m时,可增加1~2点
在结构受力、变形较大的部位设置。测斜管应沿基坑每侧中心处布置,边长大于50m基坑,可增设1-2点,设置在支护结构内的测斜管应与结构入土深度一致
在支护结构或基坑附近的土体中予埋测斜管,用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测向位移。精度不低于1mm
1次/2天
3内力
支护结构板墙内力(宜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一点
在基坑每侧中心处布置,深度方向测点的间距一般为1.5~2.5m
用安装在支护结构内部、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的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3天
支护结构圈梁或围檩(冠梁)内力 (宜测)
全过程
每一边不少于一点
在基坑每侧中心处布置,深度方向测点的间距一般为1.5~2.5m
用安装在支护结构内部、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的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3天
锚杆应力和轴力(宜测)
全过程
非予应力锚杆取构件的5 %,予应力锚杆抽取构件的10 %,且不少于3个
每根锚杆上的测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和地质复杂的区域
应在锚杆上安装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2天
监
测
项
目
及
内
容
3内力
土钉的应力和轴力
全过程
非予应力土钉抽取构件的5 %,予应力土丁抽取构件的10 %,且不少于3个
每根土丁上的测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和地质复杂的区域
应在土钉上安装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1次/2天
支撑轴力(宜测)
支撑设置至拆除
构件的10 %,且不少于3个,每一支撑不少于3点
设置在主撑等重要支撑的跨中部位,每层支撑都应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截面进行测量
用安装在混凝土支撑内部、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的应力传感器测试。钢支撑采用与支撑串联连接的 、与支撑断面尺寸相同的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4水位
坑外地下水 (应测)
降水过程
每边不少于1点
坑外地下水位观测井(孔)设置在止水帷幕以外,沿基坑周边布设
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检查或测量检查。最小读数值不大于10mm
1次/2天
坑内地下水 (应测)
降水过程
每边不少于1点
坑内地下水位的观测井(孔)在基坑每边中间和基坑中央设置,埋深与降水井点相同。
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检查或测量检查。最小读数值不大于10mm
1次/2天
基坑渗漏水状况(应测)
降水过程
基坑内全方位
观察
观察
1次/2天
5水土压力
支护结构(板墙)土压力(宜测)
降水过程
一般基坑平面每边不少于2点,竖向布置的间距一般为2-5m
设在基坑每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
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或土压力计的方法监测。精度不低于1Kpa
1次/3天
孔隙水压力 (宜测)
降水过程
一般基坑平面每边不少于2点,竖向布置的间距一般为2-5m
设在基坑每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
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或土压力计的方法监测。精度不低于1Kpa
1次/3天
6裂缝
邻近房屋裂缝 (应测)
开挖至±0.00
每一建(构)筑物或重要设施不少于6点
裂缝、沉降缝、伸缩缝的两侧及新旧建筑物、高低建筑物的交接处均应设置点。裂缝点的布置:在裂缝两侧布置
用水准仪、经纬仪等进行测量。精度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
开挖深度≤5m及基础底板完成后,1次/2天;其它1次/天
基坑周围地表裂缝(宜测)
开挖至回填
每一边不少于2点,且每20米不少于1点,每一基坑不少于8点
应设置在基坑深度的2-3倍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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