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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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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量化考核表
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
优(100%)
良(80%)
中(60%)
差(40%)
思想道德
(20分)
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尽心、尽力、尽责。
牢固树立服务教学、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的思想,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赢得教职工的信任和支持。
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主动听取和采纳群众意见,改进自己的工作。
工作能力
(20分)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能力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工作热情高。
工作思路清晰、勇于改革创新,超前谋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熟悉业务,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扯皮,不拖拉。
善于建立合作、诚信、互助人际关系,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强,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出勤
(10分)
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工作勤勉,讲奉献、讲风格,不计较个人得失。
工作实绩
(35分)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发挥本部门职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办事效率高。
工作认真负责、踏踏实实,以身作则,雷厉风行。
积极认真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工作量饱满。做好本部门静态资料的管理。
廉洁自律
(15分)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任人唯贤,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徇私情,注重形象。
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无不良反映。
小计
合计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2021年 月
泽普县第三中学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一)扣分情况: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上报工作总结、计划、例会资料等,每一次每一项扣2分。因未上报材料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一次每一项可扣5分。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不善于处理矛盾,同教职工有冲突,每次扣3分。办事不公,受到教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办事不顾全大局,拖拉、借故推脱、相互扯皮的.扣3分。因只顾私利而影响大局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因责任感不强、纪律观念差耽误学校工作,每次扣3分.
4、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违规补课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扣10分;被区、市教育局或其他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
5、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1分、2分;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3分、5分;有事不请假,每次分别扣10分。
6、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力度不够、管理不当,造成不好影响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1-5分。因工作失误导致通报、上访、在各级有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5——20分。
7、认真组织部门工作,学期初能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对本项工作敷衍了事的,视情况每次扣1—5分.
8、严格落实学校值班规定,不脱岗,不空岗,尽职尽责。统一着装和标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值班不作为、脱岗、空岗的,按情况轻重酌情扣2—5分。因此在值班期间出现严重问题,给学校造成损失,按情况轻重酌情扣10-20分。
9、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应该下达的没有及时通知,每人次扣2分。
10、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
11、其他应扣分的行为(以学校班子判断为主),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二)加分情况:
1。对学校发展提出宝贵切实可行计划,2分/次。
2.所在年级、科室获得县级、地区、自治区、国家荣誉的分别加2、3、5分。
3。其他积极贡献的领导研究加分。
二、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班子委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适时公布。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中层干部的考核扣分按5元/分计算扣分金额,并从相关津贴(奖励)中扣除,同时考核结果将应用在评优选好、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等各种工作中。
学校优秀中层干部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全校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及对象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干部做出评价。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在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进行考核。
3、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采用个人述职述廉,群众测评和领导评价相结合。
4、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干部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等事项要向群众公开.
第三条 考核对象:全体现任中层干部。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依据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德:主要考核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工作作风,群众观念;全局意识,奉献精神;党性或道德修养。
2、能: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的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其中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投入、工作效率是考核的主要方面.
4、绩:主要考核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领导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工作效果;工作创新性.
5、廉:主要考核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情况;个人生活作风、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执行学校有关收支两条线和财务纪律情况;坚持一岗双责,重视廉政建设情况。
第四章考核等级
第五条 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中层干部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评为优秀等次。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称职: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评为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的,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中层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 考核办法参照第四章进行。考核采取群众评定、中层干部评定、校领导班子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既做定量分析也做定性评定,注重实效。其中,定量分析以百分计,群众评定占50%,中层干部评定占10%,校领导班子评定占40%。
1、个人述职:中层干部本人撰写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
2、群众测评.由全体教代会代表对被评议干部进行测评。
3、干部测评:由全体中层干部对被评议干部进行测评.
4、校领导班子评定:由全体校领导对被评议干部根据该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的情况以及综合表现给出评定等级。
5、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群众评定、中层干部评定、校领导班子评定、个人述职报告和日常工作表现,综合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评定考核等级。
第五章 考核步骤
第六条 考核步骤。
1、中层干部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2、考核前召开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办法,布置考核工作。
3、被考核人须提交本年度履行职责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总结,并视考核工作需要再组织述职。
4、在被考核人总结和述职的基础上,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依据考核内容对其进行民主打分测评.
第六章 考核结果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项测评分值,按照公式“综合得分=校领导测评平均分×0.4+中层干部测评平均分×0.1+教职工的测评平均分×0。5"计算出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提拔、晋职、晋级、享受有关津贴、特别奖励以及参加以后聘任的重要依据。90分以上为优秀,全额享受中层行政规定职务补贴,给予奖励并作为评先凭优的依据; 80~89分为称职,全额享受中层行政规定职务补贴; 60~79分为基本称职,享受中层行政规定职务补贴的80%; 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享受中层行政规定职务补贴。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列在末位的,要调离中层岗位。
第九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学校中层干部评优细则
姓名: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德
20分
事业心
热爱本岗位工作,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有大局观念,不搞第二职业。
工作作风
谦虚谨慎,团结同事,坚持民主集中,不独断专行,善于配合。
品德言行
实事求是,待人坦诚,办事公道,威信较高。
廉洁奉公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不谋私利。
能
35分
工作思路
能从本岗位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出学期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并有创新。
理论水平
注重理论学习和政策法规学习,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依法开展有效的教育管理。
业务知识
了解区内外教育改革动态,熟悉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能力强,方法得当,工作有条不紊,善于处理好各方关系。
基本技能
能起草本岗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会讲普通话,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教育科研
能较好的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教师获得各级教科研奖项。
勤
15分
工作量
工作积极主动,按规定担任教学任务。
服务精神
经常深入教师、学生及联系的年级组,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出勤情况
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出勤率高(包括值班、晨会、广播操、会议、校本研修活动及各处室安排的活动)。
绩
30分
履行职责
岗位工作职责明确,能按计划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执行任务
能及时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校长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上级和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教育管理
完善和落实本工作岗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有效开展督查活动。
工作效率
处理工作及时、果断、准确,不出现工作失误,办事不拖拉。
工作成效
工作亮点突出,所分管的工作效果明显,得到教师和上级主管科室、部门的好评.
年 月 日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讨论稿)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50%,领导小组占20%,主管领导测评占10%,平时民主测评占20%.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1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5、工作业绩(5分):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
二、考核方法
1、平时民主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90%以上者得20分,满意率在80%以上者得15分,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上者得10分,满意率在60%以上者得5分,否则不得分。平时民主测评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占10%。
3、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位得分的20%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1、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2、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3、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4、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日常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列在末位的,要调离中层岗位。
六、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七、本方案解释权校长室,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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