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报告
一、 设备评估概述;
二、 评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三、 检查项目及结果:
1 资料审核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要求
检查情况
结果
1*
制造许可证
应在许可范围内
2*
出厂合格证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
3
使用说明书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
4*
基本信息与资料表
信息应齐全,签章确认手续应完整
5*
主要技术参数表
参数应明确,签章确认手续应完整
6
使用记录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7
维修保养记录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8
事故记录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注:序号后有*的为保证项目,下同。
2 整机外观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要求
检查情况
结果
1
标牌、标志
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设置操纵指示标志、主要性能参数图表
2*
主要焊缝外观
无明显缺陷
3*
主要连接螺栓
不低于螺母,符合规定要求
4*
主要连接销轴
完整,轴向固定可靠
5*
主要钢结构
无可见裂纹、明显变形和严重腐蚀
6
主要机构外观
完整,无可见裂纹、明显变形和严重腐蚀
7
电箱电缆
外观完整,电箱防漏水,电缆无破损
8
防护罩壳
完整,固定可靠
3 安全装置等检查项目
名称
序号
检验项目
规定要求
检验情况
结论
基础
1
围栏门联锁保护
吊笼位于底部规定位置围栏门才能打开,围栏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
2
防护围栏
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地面防护围栏高≥1.8m
导轨架
3
垂直度
架设高度H(m) 垂直度偏差(mm)
≤70 ≤1/1000H
>70~100 ≤70
>100~150 ≤90
>150~200 ≤110
>200 ≤130
吊笼
4
紧急出口活动门
应有,活动板门应设有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5
笼顶护栏
笼顶周围应设置,高度≥1.05m
传动导向
6*
制动器
制动性能良好,有手动松闸功能
7
齿轮齿条
接触斑点分布位置应趋近齿面中部;接触斑点沿高度方向不少于40%,沿长度方向不少于50%
8
导向轮、背轮
导向灵活、无明显倾侧现象,背轮上下各设置一处挡块
9
电缆导向
电缆导向架按规定设置
10
对重导轨
接缝应平整,导向良好
附着装置
11
附着间距
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12
悬臂高度
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安全装置
13*
防坠安全器
应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
14
防松绳开关
对重应设置防松绳开关
15*
安全钩
安装位置及结构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或安全器输出齿轮脱离齿条
续表
名称
序号
检验项目
规定要求
检验情况
结论
安全装置
16
上限位
应设,有效
17
上极限开关
应设,非自动复位型,动作时切断总电源
18
越程距离
上限位和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应≥0.15m
19
超载保护装置
应设置
20
下限位
应在吊笼制停时,距下极限开关一定距离
21
下极限开关
吊笼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应先动作
电气系统
22
急停开关
便于操纵处应装置,非自行复位
23*
绝缘电阻
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应≥0.5MΩ;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1MΩ
24
电气保护
应设置失压、零位、相序保护
4 载荷试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规定要求
检验情况
结论
1
空载试验
运转情况
正常,无异常声响
操纵情况
灵活、可靠
2*
额定载荷试验
运转情况
正常,无异常声响
操纵情况
灵活、可靠
3*
试验过程中主要零部件有无损坏
无
5 重要结构件壁厚测量项目
测点位置
设计值
(mm)
锈蚀磨损处
(mm)
锈蚀磨损量
(mm)
锈蚀磨损率
(%)
底架主梁
导轨架
加强节主弦杆
标准节主弦杆
附墙架
连接架主杆
附墙杆
天轮架
主弦杆
吊笼
底部主梁
动力板竖梁
其他部件
6 重要结构件变形测量项目
检测项目
判别标准
实测情况
结果
判别指标
结论判别
标准节主弦杆直线度
≤1‰
合格
>1‰
不合格
标准节截面对角线偏差
δ≤1.5‰
合格
δ>1.5‰
不合格
吊笼结构在笼门方向投影的对角线偏差
δ≤1.5‰
合格
δ>1.5‰
不合格
吊笼门框平行度偏差
δ≤1.5‰
合格
δ>1.5‰
不合格
其他部位
7 重要结构件无损检测项目
主体材质
仪器
探伤
比例
表面状况
热处理状态
长度
公称尺寸
磁粉类型
喷洒方式
执行标准
标准试块
磁化方法
检测部位:
1. 底架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2. 标准节主弦杆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3. 吊笼底部主梁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4. 吊笼侧面动力板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5. 附墙架连接杆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6. 天轮架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其他需要检测部位
无损检测情况:
备注
附件:检测仪器、重要结构件磁粉检测结果、检测部位照片及其标识号等资料
四、 评估结论
型号规格
备案编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产权单位
出厂年月
评估日期
安全评估依据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
《起重机安全规程》GB 6067
《施工升降机》GB/T 10054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
《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T 6061
其他相关文件
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估情况:
结论与建议: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评估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止
备注
批准人: 审核人: 检验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子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按照动力与电气装置安全要求操作。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人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各楼层门必须由升降机内人员开关,防止楼层门提前打开观望。
22.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和围护门。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电梯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1805 评论:0 更新日期:2021年12月10日
单位工程名称 楼 交底时间 2021年 年 日
施工班组 电梯施工组 工种 操作工 交底部位 电梯
交底内容: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
2、所有进入电梯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由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 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严禁无证上岗。
4、电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负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超重(人员不得超过12人)重量不得800KG。
5、电梯及楼层安全防护门,必须及时关闭,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6、未到楼层指定位置,不得随便停靠,严禁人员进出、上下。到达指定地点,吊笼未停稳妥,人员头、手及身子不得伸出笼外。
7、操作前安全检查:
(1)查阅上班运行记录。
(2)检查电器控制箱内的电源开关是否断开。
(3)检查手动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钢丝绳及接头情况的磨损。
(5)检查防坠速器齿轮与齿条的咬合情况。
(6)检查安全装置及各限位开关是否完好。
(7)检查各层门停靠栏杆是否完好。
(8)检查各运动部分加注润滑油情况。
(9)检查吊笼及重运动方向上有无阻碍的物体。
(10)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或存在隐患,应禁止开机。立即告知班组责任人或项目部,并做好记录。
8、操作中安全注意事项:
(1) 接机后每班第一次运行,需将吊笼装好额定荷载并提升到离地面约1米的高度外,停机检查吊笼是否有自动下滑现象。发现情况立即找专业机修人员验修调整到位。
(2) 司机开机时应思想集中,随时注意各类信号,遇事或危险时停车。
(3) 严禁吊笼超载工作,应指挥上物料人员吊笼均匀分布。
(4) 电梯升时停靠,司机不得离开吊笼,若需要离开则将吊笼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箱,关好基础防护围栏门后方可离开。
(5) 司机在大雾、雷暴雨、温度低、视野信号看不清,不得开机。
(6) 交底内容:当风力超过6级或风速达20米/秒,严禁开机。
(7) 司机在当班结束后,应将吊笼听在地面,并做好清洁打扫和当班记录,然后段电源,锁好控制电柜,关好基础防护安全门。
(8) 司机应定期或经常检查升降机各手动部位和各连接点,有无松动,发现情况立即停开,各告相关部门。
(9) 司机不得擅自拆除或调整安全防护装置,严禁带病作业。
9、施工升降机“十不开”。
(1)吊笼超载不开。
(2)安全装置失灵不开。
(3)货物体积庞大,影响吊笼门不开。
(4)货物堆放不稳妥不开。
(5)货物超长有外出不开。
(6)检修人员在吊笼顶部不开。
(7)吊笼门和围栏门联锁失灵,吊笼门关闭不好开。
(8)吊笼运行忽快忽慢不开。
(9)乘员将手、头、脚等伸出笼外不开。
(10)司机带病不开。
以上请各电梯司机认真对照执行,以确保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运行。
因违反交底和操工规范而引起事故,均由班组负责,并接受项目部相应责任处罚。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来自: 安全管理网( safehoo ) 详细出处:
施工电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单
施工单位: 桂建安I-90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名称
施工电梯使用
施工队(组)
机 操 队
施工人数
人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安全知识和本机技术性能,且要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工地要求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进入工地要戴好安全帽,不得光脖子、穿拖鞋上班。
4、严禁酒后上班。
5、严格按照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施工电梯,严禁违章作业。
6、施工电梯的最大起重量为2t。
7、要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得带病作业。
8、开机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检查施工电梯各个结构,要确保各结构无松动、无脱落。
⑵检查施工电梯吊笼运行轨道范围内有无障碍物,如有障碍物必须及时清除,否则不能开机。
⑶检查上一班的设备运行记录。
⑷空载试机上下运行一下,确信无异常后方可正常运行。
9、在开机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工作:
⑴ 在开机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楼层进料平台上的人员有无把头、手、脚伸出平台以外电梯吊笼运行轨道以内,如发现有此类情况,必须紧急停机,以免发生撞人事故,特别是在电梯从上往下运行过程中最容易发生撞人事故。因此机操工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紧密注意。
⑵在开机过程中也同时注意有无障碍物出现在电梯吊笼运行轨,道内,如果发现有要马上停机,清除障碍物后方能开机。
⑶在开机过程中严禁打瞌睡、看书、看报、打 。
⑷在开机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必须停机检查,排除问后方能开机。
⑸电梯在载人载物过程中,必须等笼内人员站好,把所有电梯门关好后方可开机,开机时要注意打铃提醒。
⑹除专业检修人员在检修电梯时、保养电梯时,严禁其他人员站在笼顶上,更是严禁其他人员站在笼顶上时开机,并且检修人员在笼顶上检修电梯时,机操工在笼顶上保养电梯时,严禁电梯从下往上开,只能从上往下开。
⑺电梯在装载过程中,严禁笼内的货物挤压电梯吊笼的两扇门,因为吊笼的两扇门承受不了任何压力,否则两扇门容易发生脱落,如发生高空坠落后果将非常严重。如在装载货物过程中不小心使电梯吊笼的两扇门受到撞击挤压,要立即清除并检查吊笼门是否脱离上下门轮,如脱离了,必须立即修复。
⑻电梯所载的货物不得超出吊笼的宽度、长度、高度,以免吊笼运行时所载的货物和处架体发生碰撞而引发事故。
⑼电梯在往上开时,要注意电缆线,防止电缆线被卡住、绞住而拉断。
⑽有配重的施工电梯特别注意,每天必须要做到以下工作:
A、每天都要检查吊笼配重运行的轨道,轨道接头不能变形、撞弯,轨道接头必须平整、连接紧密、轨道焊接点不能脱焊。
B、每天都要检查吊笼配重的滑轮、防脱滑块,滑轮滑块不能变形、断裂,紧固它们的螺栓不能松动。滑轮、滑块的槽必须卡在轨道角钢,且能上下自由运动。
C、每天都检查配重钢丝绳,钢丝绳不能断丝超标、不能断股。
D、每天都检查天滑轮,滑轮不能变形,滑轮必须能转动自如,钢丝绳不能脱出滑轮槽。
⑾严禁擅自找非本机的机操工顶替开机,如有特殊原因必须需其他持证的机操工顶班,必须经得主管工长的同意。同时必须经过主管工长的交底方能上岗。凡违规者如造成的后果要负全部责任。
⑿严禁找无证人员顶替开机,违者重罚,并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⒀严禁无经主管工长的同意擅自带学员上机学开机。
10、不得擅自更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违者重罚,并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1、要按规定对施工电梯进行保养。
12、离岗前要把吊笼降至地面,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锁好电梯门。
交底人签字
安全员签字
施工队(组)
签字
交底时间
施工电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重庆·绿岛中心一期二标
施工单位
昆明一建建设集团
施工内容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安全知识和本机技术性能,且要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工地要求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进入工地要戴好安全帽,不得光脖子、穿拖鞋上班。
4、严禁酒后上班。
5、严格按照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施工电梯,严禁违章作业。
6、施工电梯的最大起重量为2t。
7、要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得带病作业。
8、开机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检查施工电梯各个结构,要确保各结构无松动、无脱落。
⑵检查施工电梯吊笼运行轨道范围内有无障碍物,如有障碍物必须及时清除,否则不能开机。
⑶检查上一班的设备运行记录。
⑷空载试机上下运行一下,确信无异常后方可正常运行。
9、在开机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工作:
⑴ 在开机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楼层进料平台上的人员有无把头、手、脚伸出平台以外电梯吊笼运行轨道以内,如发现有此类情况,必须紧急停机,以免发生撞人事故,特别是在电梯从上往下运行过程中最容易发生撞人事故。因此机操工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紧密注意。
⑵在开机过程中也同时注意有无障碍物出现在电梯吊笼运行轨,道内,如果发现有要马上停机,清除障碍物后方能开机。
⑶在开机过程中严禁打瞌睡、看书、看报、打 。
⑷在开机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必须停机检查,排除问后方能开机。
⑸电梯在载人载物过程中,必须等笼内人员站好,把所有电梯门关好后方可开机,开机时要注意打铃提醒。
⑹除专业检修人员在检修电梯时、保养电梯时,严禁其他人员站在笼顶上,更是严禁其他人员站在笼顶上时开机,并且检修人员在笼顶上检修电梯时,机操工在笼顶上保养电梯时,严禁电梯从下往上开,只能从上往下开。
⑺电梯在装载过程中,严禁笼内的货物挤压电梯吊笼的两扇门,因为吊笼的两扇门承受不了任何压力,否则两扇门容易发生脱落,如发生高空坠落后果将非常严重。如在装载货物过程中不小心使电梯吊笼的两扇门受到撞击挤压,要立即清除并检查吊笼门是否脱离上下门轮,如脱离了,必须立即修复。
⑻电梯所载的货物不得超出吊笼的宽度、长度、高度,以免吊笼运行时所载的货物和处架体发生碰撞而引发事故。
⑼电梯在往上开时,要注意电缆线,防止电缆线被卡住、绞住而拉断。
⑽有配重的施工电梯特别注意,每天必须要做到以下工作:
A、每天都要检查吊笼配重运行的轨道,轨道接头不能变形、撞弯,轨道接头必须平整、连接紧密、轨道焊接点不能脱焊。
B、每天都要检查吊笼配重的滑轮、防脱滑块,滑轮滑块不能变形、断裂,紧固它们的螺栓不能松动。滑轮、滑块的槽必须卡在轨道角钢,且能上下自由运动。
C、每天都检查配重钢丝绳,钢丝绳不能断丝超标、不能断股。
D、每天都检查天滑轮,滑轮不能变形,滑轮必须能转动自如,钢丝绳不能脱出滑轮槽。
⑾严禁擅自找非本机的机操工顶替开机,如有特殊原因必须需其他持证的机操工顶班,必须经得主管工长的同意。同时必须经过主管工长的交底方能上岗。凡违规者如造成的后果要负全部责任。
⑿严禁找无证人员顶替开机,违者重罚,并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⒀严禁无经主管工长的同意擅自带学员上机学开机。
10、不得擅自更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违者重罚,并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1、要按规定对施工电梯进行保养。
12、离岗前要把吊笼降至地面,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锁好电梯门。
交底人
被交底负责人
【组长】
安全员
被
交
底
人
年月日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88 )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89-07-0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设计、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GB10052所包括的各种型式和规格的升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山提升机和调度铰车。
2引用标准
GB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
GB10054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1005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GB10053施工升降机验收规则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3术语
3.1工作状态inservice
当吊笼或工作装置空载或满载位于最低停靠位置以上任一运动位置时,或当吊笼满载位于最低停靠位置时的状态均称为工作状态。
3.2自由竖立的升降机freestandinghoist
自由竖立的升降机包括无附着式升降机最大自由竖立高度的工况和附着式升降机在无附着状态下的最大自由竖立高度的工况。
3.3限位开关terminalstoppingswitch
根据具休要求使吊笼运行到上、下最终停靠位置时自动停止运行的一个或一组开关。
3.4极限开关ultimateorfinallimitswitch
吊笼运行超过限位开关并达到其越程最终点时使其停止运行的一种紧急开关。
3.5越程overtravel
限位开关与极限开关之间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4金属结构
4.1金属结构设计
金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和制造应在各种工作情况和试验情况下均应符合GB3811中对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规定。
4.2稳定性
自由竖立的升降机的稳定性力矩至少应为最大倾覆力矩的1.5倍。
5基础
5.1基础的处理
5.1.1升降机基础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处理,该基础应能承受升降机工作时最不利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5.1.2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5.2基础的防护
5.2.1防护围栏
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应设置防护围栏。轻便型可移动式升降机可采用其它措施进行围护。
5.2.2防护围栏的要求
5.2.2.1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钢板、冲孔钢板、焊接或编织网以及钢管和型钢等制作。
5.2.2.2防护围栏应能承受一物体垂直施加的350N作用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该物体为扁平等边正 方形,边缘倒圆半径为3mm。
5.2.2.3基础围栏应装有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机械联锁应使吊笼只能位于底部所规定的位置时,基础围栏门才能开启,电气联锁应使防护围栏门开启后吊笼停车且不能启动。
5.2.3如果附件或操作箱位于升降机基础防护围栏内部,应另设置带锁紧门的专用区域并与基础分开。
6停层
6.1各停层点应设置层门或停层栏杆。
6.2层门或停层栏杆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6.3层门
6.3.1层门的设计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6.3.2层门应符合5.2.2.1和5.2.2.2条的规定。封闭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一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小于250cm2且不装玻璃。
6.3.3层门净高度从地面算起不低于1.95m,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 120mm。
6.3.4水平滑动层门和垂直滑动层门应在相应的上下边或两侧设置导向装置。
6.3.5垂直滑动层门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悬挂支承系统。
6.3.6自动关闭滑动层门或折迭层门关门的夹紧力不大于150N,并不应产生剪切作用。
6.3.7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门过程应由司机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 6.3.8层门应装有电气和机械联锁装置,吊笼运行时,仅当吊笼位于停层点±0.25m时,层门才能开启,并且只有当全部层门关闭时,吊笼才启动运行。
6.3.9对于机械传动的垂直滑动层门,若采用手动开门,其所需力大于500N时,可不加机械锁紧装置。
6.3.10层门锁紧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接触之处。
6.3.11层门锁紧装置应牢固可靠。
6.3.12层门锁紧装置应加防护罩,且维修方便。
6.4停层栏杆
6.4.1不设通道层门处应设停层栏杆,并应符合5.2.2.1和5.2.2.2条的规定。
6.4.2停层栏杆的开、关可采用手动,但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6.4.3停层栏杆应有电气和机械联锁装置,并应符合6.3.8条的规定。
6.5吊笼装有翻板门时,仅当吊笼位于停层点±0.25m,且翻板门打开并搁在停层点上时,层门或停层栏杆才能开启。
7吊笼
7.1吊笼内空净高不得小于2m,人货两用升降机的吊笼顶部及除门之外的侧面应有围护。
7.2材料和机械强度
7.2.1吊笼结构应能承受GB10056中规定的全部试验,试验后不得产生永久变形。并应符合5.2.2.1 和5.2.2.2条的规定。
7.2.2吊笼底面的承载能力应不低于250kg燉m2。若按人员体重80kg燉人计,则每人占据的底面积应不 小于0.2m2。
7.2.3吊笼顶部的设计强度在任一0.4m2的面积上应能承受1500N载荷的作用以及在任一点上应能承受500N载荷的作用。
7.2.4吊笼顶部仅用于安装架设、维修保养和检查。用于安装架设的吊笼顶部周围应设置护身栏杆。 护身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05m。
7.2.5吊笼顶部应设紧急出口,并有专用扶梯。出口面积不得小于0.4m×0.6m,并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装有安全开关,当活板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7.2.6吊笼门
7.2.6.1吊笼门的宽度应与吊笼宽度相同,其高度应不低于1.95m。
7.2.6.2层(吊笼)门应符合6.3.1和6.3.2条中有关的规定。
7.2.6.3翻板门考虑到运送货物,应有的承载能力。
7.2.6.4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联锁装置,只有当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7.2.7吊笼内应有足够的照明。
8对重
8.1如升降机基础下有一空间或通道,则该机的对重应设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
8.2若对重使用金属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移动。若吊笼起升速度不大于1m燉s,金属填充物可用 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拉杆固定。
8.3吊笼不能用作平衡另一个吊笼使用。
9钢丝绳、滑轮和曳引轮
9.1钢丝绳
9.1.1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GB1102《圆股钢丝绳》的规定。
9.1.2起升钢丝绳
9.1.2.1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相互独立的起升钢丝绳绳数不得小于2。相互独立起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2。对重用和接高用钢丝绳的总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
9.1.2.2单根起升钢丝绳的名义直径不得小于9mm,钢丝绳应电镀处理或采用防腐保护。
9.1.3限速器钢丝绳
限速器钢丝绳的名义直径不得小于8mm。
9.1.4层门钢丝绳
层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
9.1.5钢丝绳绳头
9.1.5.1各部件的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浇注、编织、锻造并采用楔形紧固件。如采用 U形绳卡则不得小于3个。连接方法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9.1.5.2钢丝绳绳头的强度不得低于钢丝绳强度的80%。
9.1.5.3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的起升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如下的形式,不允许仅采用U形绳卡:
a.金属或树脂填充绳套;
b.套管铰接绳环;
c.套筒箍状紧固绳环;
d.楔形锚接接头。
9.1.5.4钢丝绳上10倍直径的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不得大于总根数的5。
9.2滑轮和曳引轮
9.2.1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起升用滑轮和曳引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40。
9.2.2SS型货用升降机起升用滑轮和曳引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9.2.3对重用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9.2.4平衡滑轮的名义直径不得小于0.6倍的起升滑轮名义直径。
9.2.5限速器专用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15。
9.2.6层门专用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15。
9.2.7所有滑轮、滑轮组和曳引轮均应有防绳脱槽措施。
9.2.8滑轮绳槽为圆弧形,其圆弧半径应比钢丝绳名义半径大5%~7.%5%,槽深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 的1.5倍。
9.2.9钢丝绳进出滑轮的允许偏角不得大于4°。
10传动系统
10.1传动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防护
10.1.1传动系统的安装位置及安全防护均应考虑到人身安全。其零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10.1.2传动系统及其防护设施便于维修检查,有关零部件应防止雨雪、砂浆、混凝土、灰尘等有害物质 侵入。
10.2曳引传动
10.2.1起升钢丝绳与曳引轮绳槽之间应有足够的摩擦力,当吊笼装有额定载重量时,钢丝绳与曳引轮绳槽之间的单位压力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10.2.2当吊笼或对重停止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起升钢丝绳不应松弛。当吊笼超载25%并以额定起升速度上、下运行和制动时,钢丝绳在曳引轮绳槽内不应产生滑动。
10.3卷扬机传动
10.3.1卷扬机传动仅用于无对重升降机。
10.3.2若采用多层缠绕,应有排绳措施。
10.3.3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上应至少留有3圈钢丝绳。
10.3.4卷筒两端应有侧边,其高度高出最外层钢丝绳并不得小于2倍的钢丝绳直径。
10.3.5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驱动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40。
10.3.6SS型货用升降机驱动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10.3.7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钢丝绳在驱动卷筒上的绳端应采用楔形装置固定,SS型货用升降机钢丝绳在驱动卷筒上的绳端可采用压板固定。
10.4齿轮齿条传动
10.4.1齿轮和齿条应用优质钢材制造,齿形由机械加工形成。
10.4.2设计计算时应假设每套传动系统中只有一个齿参与啮合,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该安全系数系指齿条材料的抗拉强度极限与承受的静载荷在齿条齿形中产生的实际应力之比。静载荷为吊笼自重与 额定载重量之和。
10.4.3齿轮和齿条的模数不得小于7。
10.4.4齿条应牢固地安装在导轨架上,相邻齿条的接合处应符合GB10054中6.3.2.8条的规定。
10.4.5传动小齿轮和安全装置小齿轮应牢固地安装在轴上,在任何工况下应保持传动小齿轮和安全 装置小齿轮与齿条设计中规定的正确啮合位置。在任何情况下各小齿轮与齿条在齿高方向的位置偏差 不应大于齿高的1/4,各小齿轮与齿条在齿宽方向的位置偏差应不大于齿宽的1/3。
10.4.6应防止外界物体进入各齿轮与齿条之间。
10.5制动器
10.5.1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吊笼在最不利工况下(额定载荷并以额定起升速度运行)和超载试验断电时,制动器应使吊笼停止运行并保护稳定。当电机恢复供电时,制动器才能松开。
10.5.2当升降机装有手动紧急操作机构时,制动器应能手动松闸。
10.5.3不允许使用带式制动器。
10.5.4制动器应防止润滑油和水侵入。
10.5.5若采用两套独立的传动系统,每套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
11导向与缓冲装置
11.1导向
11.1.1导轨应能承受升降机在额定载重量偏载的情况下,以额定起升速度上、下运行和制动时产生的部应力,及在此工况下安全装置动作时产生的全部附加应力。偏载量应符合GB10056中3.10.1条规定。
11.1.2对重若有防坠落安全装置,则对重导轨也应能承受相应的附加应力。
11.1.3计算由于安全装置作用在导轨或齿条上产生的应力时,吊笼自重与额定载荷之和应乘以如下的安全系数。
a.渐时式安全装置为2;
b.瞬时式安全装置为5。
11.1.4导轨的设计与加工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装置的规定。
11.1.5吊笼与对重的导向应正确可靠,吊笼采用滚轮导向,对重采用滚轮或导靴导向。
11.2缓冲
11.2.1吊笼和对重底部均应按GB10054中4.4.6条的规定安装缓冲装置。
11.2.2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对重上面的自由行程不得小于0.5m。
11.2.3额定起升速度小于等于1.6m/s时,使用蓄能型或耗能型缓冲器;额定起升速度大于1.6m/s时,使用带缓冲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