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求常用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求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A0BD2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 外接电源进线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应同时符合供电部门要求。高压设备应采取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屏护措施。电器设备的维修、检查、搬迁等应停电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标志牌。
2、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须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配电室不低于3米,配电柜上部距顶棚不小于0.5米,应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变压器高度不低于5米,上设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3、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并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设漏电保护器,实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4、 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 配电室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6、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配电箱内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罩,铁壳开关箱应接地。
9、 配电箱和开关箱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保护零线pe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分开,不得混接。
10、 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连接。零线回路中不允许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1、 场站内各功能区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墙。各功能区的灭火器不少于10各个,每个功能区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2、 施工现场电源箱要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对电路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13、 对施工现场的电线电路必须按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区域临时用电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14、 吊机、脚手架及电气设备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并按规定定期摇测接地线。
15、 当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声音不正常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检查修理,确保用电安全。
16、 如遇有大风、大雨等原因造成突然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闸。
17、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并配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安全工具和安全劳保用品。
配电箱的基本功能:
1.电源隔离功能
2.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功能
3.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头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或彼此靠近的单极隔离电器,不得采用分断时不具有可见分断点的电器,当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时,可兼作隔离开关。
接地体: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不小于4mm厚的角钢板、直径不小于4mm的圆钢、不小于3.5mm壁厚的钢管,螺纹钢和铝板不能用做人工接地体,金属燃气管道不能作为自然接地体或接地线,接地装置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5m。
PE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的接地电阻(指工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重复接地必须与PE线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否则N线中的电流将会分流经大地和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处形成回路,使PE线对地电位升高而带电。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201BE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 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 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7) 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 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 三不放过 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9GG1G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编制依据
本手册是依据GB-5019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
2、编制目的
用科学方法保障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在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的综合水平。
3、编制说明
建筑施工用电必须符合GBT-5019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行业标准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本手册只限现场施工监理人员掌握,可供配电安装专业技术人员参考,不做依据。
4、三相五线制
4.0.1三相五线制是所有建筑施工用电必须采用的供电方式
4.0.2三相五线包括的是3根相线(火线)1根工作零线,一根保护零线。
4.0.3三根相线的代号是A、B、C或L1、L2、L3,A为黄色,B为绿色,C为红色,在开关上排列是左中右,相线之间的电压是380V,称线电压。
4.0.4工作零线是变压器中性接地线,代号为N,为黑色或淡蓝色,与相线间的电压是220V,称相电压。
4.0.5保护零线的代号是PE,是不可代替的黄绿双色线。
4.0.6 PE线必须是由进户电源中性线接地后单独引出敷设。
4.0.7 PE线必须与所有分电箱,开关箱中的接地端再相接。
5、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5.0.1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示意图、一级配电室 二级分配电箱 三级设备开关箱。
5.0.2一级配电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称一级保护。
5.0.3一级配电用处是控制和保护二级上的一个较集中的设备点,及一个车间,或一个搅拌站。
5.0.4二级配电泛指分电箱,由一级配电保护装置所控制,根据设备集中点的需要可分出若干支路至设备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装有一台防护闸刀和支路所需的过载,短路保护装置,称二级配电。
5.0.5三级配电泛指开关箱,是由二级分电箱分出,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称三级配电的二级保护。
5.0.6所有开关箱必须单独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一机、一闸、一漏
6、配电室要求
6.0.1配电室必须具备靠近主电源、清洁卫生、消防设施、通风防鼠、专用照明、应急照明、地面绝缘、绝缘漏保、外开防火门、室内地面高于室外地面, 禁止合闸 检修牌、防水畅通等。
7、分电箱、开关箱要求
7.0.1分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必须牢固,要防尘防漏防火,必须有PE线和N线专用接线端子。
7.0.2分电箱、开关箱安装高度、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距地面垂直距离为1.4-1.6米,移动式分电箱、开关箱中心点距地面垂直距离是0.8m-1.6m支架必须牢固稳定。
8、塔吊电源的供电要求
8.0.1塔吊必须由配电室一级保护装置专控,不允许接在各分电箱及其他混供电源上,因为分电箱以及混供电源所控制的设备较多,使用中由于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率较高,而塔吊在使用时突然断电会造成塔吊回转机构失控,极易造成安全事故,所以塔吊电源必须从一级配电单独敷设。
9、重复接地及TNS保护系统
9.0.1工地所有分电箱、开关箱以及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接地称为重复接电,重复接地装置与单独敷设的保护零线相接就形成TNS保护系统的部分,建筑施工用电必须采用。
10、施工现场照明要求
10.0.1现场照明与动力用电应分开设置,手持照明灯具采用安全电压(24V-36V)供电照明安全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
10.0.2工程需夜晚施工的,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照明
11、电力电缆
11.0.1施工用电应采用五芯电缆
11.0.2电缆必须架空敷设和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或脚手架敷设。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