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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外墙保温聚氨酯发泡施工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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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外墙保温聚氨酯发泡施工合同样本全套资料 (全套标准方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 聚氨酯现场喷涂(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长春聚氨酯保温公司, :,陈先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保验收。 四、承包范围:cm以上聚氨酯硬泡现场喷涂。保温面积约m2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温度低于°,级以上风和雨天停止施工,经甲方施工代表签字后工期顺延。) 六、工程质量标准:级。 (1)聚氨酯硬泡外墙保温系统及其主要组成材料性能符合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系统的型式认定证书和出场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2)门窗口、阴阳角、女儿墙、变形缝等保温构造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3)系统抗冲击力符合要求。达到《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导则》A。5规定。 (4)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厚度保证50mm,达不到要求时,乙方负责整改直至满足设计厚度要求. (5)工程保温隔热质量目标: a外保温系统适应基层墙体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空鼓。 b外保温系统能够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c外保温系统能够承受室外气候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d外保温系统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聚氨酯采用阻燃环保材料(燃烧性能达到B2级)。 e外保温系统的保温、隔热性能达到吉林省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标准及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要求. f外保温系统的各种材料之间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g达到《聚氨酯硬泡外墙保温工程技术导则》合格要求。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cm以上聚氨酯硬泡现场喷涂包工包料费元/平方,结算时以实际喷涂面积为准。 本合同工程施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等各项费用。 付款方式:发泡设备人员进场工程量超过%以上且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的工程款。 八、施工部位及做法:根据乙方提供、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九、甲方责任 1、解决进场道路、供水、供电等事宜。 2、提供现场临时物料。 3、负责提供住宿协调现场各部门关系提供施工所用设备及工具水电及垂直水平物料运输.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免费提供照明电及水源。 5、聚氨酯现场喷涂完工时,由业主和甲﹑乙方共同组织验收,如不符合施工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整改。 十四、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聚氨酯原料,发泡密度≥35kg/立方。 2、按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确保工期。 3、乙方施工期限内须每台设备提供1位技工两位辅助工,乙方施工期内,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规定。共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乙方提供聚氨酯喷涂设备两套施工中所需的工具。配件劳保用品等均由乙方自付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达不到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时,乙方无条件及时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后续工作面,所有误工责任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6、乙方必须为施工所需的技工、辅助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a、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作为施工依据; 十、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造成伤亡事故应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并统一着装,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整改或停工整顿,并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 十一、保温系统的验收 外保温系统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导则》规定进行验收。吉林省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标准及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要求。 十五、违约责任: 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未经设计或甲方同意,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未按操作规程或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拖延一天付款元。 十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 长春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 两 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九、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_ 签订地点:中国大连 签订日期:二○○八年月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大连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双方就装修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文件中,下列词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本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本合同特指本《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1。2项目:指位于大连的装修。 1。3工程: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本合同中指的装修工程. 1.4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1.5工程师:仅指甲方派驻的甲方代表,不包括监理工程师。 1。6监理工程师:指监理单位委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1.7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8费用:指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9工期:指本合同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施工及安装工期天数. 1.10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批准确认,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1施工场地:指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周围的场地. 1。12 暂定工程造价: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内约定的估算造价. 1.13造价 指大连造价咨询。 1.14施工设备和设施:指乙方为了工作而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工具,包括全部临时性机器具。 1.15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有效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16不可抗力: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2.2工程地点: 2。3工程内容: 第三条 乙方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3.1乙方工作范围 3.1。1乙方负责的装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乙方工作内容 3.2。1负责该工程范围内施工图纸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工作。 3。2.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必需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 3。2。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器具及施工所必要的检验、检测及环保等相关所有检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除相关法规明确应由甲方承担外,均应由乙方承担)。 3。2。4乙方配合协调与当地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当地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测试、检验、验收工作。 3.2。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围护搭设和安全警示等工作。 3。2.6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清洁及外排施工垃圾至排渣站点等。 3。2.7负责本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交工和交工验收资料的编制、整理、报竣。 3。2.8负责甲方认可的其它和本项目相关的合理工作。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总工期 总工期为个自然日,含一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测试检验、检查复检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2021年月日开工,2021年月日完工. 4.2工地视察:甲方已向乙方详细说明工程相关情况及风险,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情况、作业空间、起卸限制、当地天气自然状况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合同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理解由于本项目的地域限制而受到的工序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款,已包括上述内容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因前述因素甲方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 4。3工期顺延 4。3。1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4.3。1.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 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7日38℃以上的高温等。 4。3.1。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审批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4.3.1.1、4.3。1.2款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4.3。1。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 4.3。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愿免费采取必要措施补救而无需延长工期。 4.3.3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5。1本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合同价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单价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单价保持不变,清单以外的单价应参照2004定额及2021年第四季度网刊执行。 5。2支付方式 5。2。1乙方交付甲方验收完毕15天内,或甲方进驻使用,不管验收合格与否视同本工程合格,甲方已验收,工程款付至结算额95%; 5。2.2 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 5.2.3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价款之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5。3工程量的计量 5。3。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当期材料及器具使用情况报告、进度计划履行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问题等。 5。3.2监理、造价公司和甲方对照图纸,只对乙方完成的符合规范、图纸和甲方要求的合格工程量部分进行计量。对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或甲方书面要求而施工造成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5。4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生活用水的接引及费用 5.4。1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乙方自行承担电费,挂表计量。 5.4。2 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乙方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六条 质量标准 6。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6.2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同时必须遵守满足当地政府的验收规定要求,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各项技术规范标准、达到甲方正常使用所需的其它标准规范。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 6。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本工程特点,乙方对关键部位及质量通病部位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中严格按照此措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 材料 7。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其质量、样式、规格、品牌等技术条件必须达致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工程使用需要,相关资料齐全. 7。2特殊情况,乙方提出同质同标同价位产品,经甲方和监理书面确认后,双方可协商调整、变换,新的材料品牌价格需要重新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3所有运送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均需附有制造商的标记及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7.4乙方材料采购、到货进度、数量必须满足工期的要求. 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8。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报呈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和监理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物量具体、现场作业环境考虑全面、工序安排合理有序、施工人数和工种配备合理. 8。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工程质量目标、工程工期目标(包括阶段性工期目标)、总进度计划、人力、机械设备、材料计划、资金需求量计划、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以及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等技术措施,防火防盗安全和环保卫生等管理措施。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及要求 9.1施工管理 9。1。1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中不符,视为乙方私自分包。 9。1.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整体调度和协调、管理工作,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必须遵守甲方关于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否则乙方承诺按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9.1.3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一旦发现工程出现重大的质量隐患或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整改,乙方须无延误地消除隐患,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同意复工后方可复工;不得影响工期正常进度。 9.1。4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施工范围临近的墙面、地面等进行安全防护,应避免对其造成破坏、损伤,否则须向甲方按实赔偿。 9。2进度管理和控制 9.2。1乙方声明甲方已向乙方强调甲方对工程进度的严格要求,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留有足够的检查、整改时间,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9.2。2在整个工程建设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套完成的质量保证系统,对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施工措施。 9.2.3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监理方的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监理方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造成重大或特大质量事故,乙方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质量管理和控制 9。3。1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组织设计、监理、乙方进行图纸会审,乙方作为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承担图纸审查义务,尽到专业公司能够达到的注意和谨慎,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纸会审中协助甲方将设计错误或设计隐患解决。如出现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位置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 乙方进入现场后,首先应复核甲方或规划部门提供的高程控制点标高和大地平面坐标点位置,确认无异议后再进行施工。 9。4HSE要求 9。4.1安全管理 9.4.1。1乙方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4。1.2乙方有责任照料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人的安全,尽合理的努力保持现场和工程无安全隐患,清除不需要的障碍,以免对这些人造成危险. 9。4.1。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安工作,禁止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以免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负责督促进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保护装备,未按要求佩戴安全保护装备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9。4。1。4乙方应向其所有人员提供所需的安全保护装备,并承担费用.没有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保护装备和/或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保护装备的乙方现场员工,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工作。 9.4。1。5乙方应配备足够的设备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各种安全隐患,使工程免受损失或恶劣天气的影响。 9。4.1.6乙方必须编制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并培训合格人员上岗,要做到杜绝、防范在前,对此出现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尤其必须特别强调用电安全。 9.4。2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 9.4。2.1乙方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9。4.2.2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及成品,达到甲方满意。 9。5工程技术档案及资料管理 9.5。1 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及辽宁省有个规定执行。 9.5。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由乙方负责收集,并交由甲方保管。同时必须向甲方报呈以光盘为载体的技术档案资料一份。 9。5。3乙方应对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9。6人员管理 9。6。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或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乙方拟调整上述人员的,应当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 9。6.2甲方对于不称职或违反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如提出有效依据的,乙方必须给予调整。 9.6。3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任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换、调离或较长时间离开工地。 9.6。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7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9。7.1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第二日签字. 9。7.2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 第十条 工程变更 如甲方、监理向乙方书面发出经甲方授权的现场代表加签的有关本工程(无论是有关工程变更或任何其他事项)的任何要求,乙方应遵守执行。除此以外,乙方不得变更其任何工程。 10.1工程变更内容: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部分及时实施,甲方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10。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及施工范围,依照后附施工范围说明。 10.1.2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规格。 10.1。3更改原有的功能。 10。2临时发生的工程量签证单必须在8个小时内返给甲方,逾期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付。 10。3工程量变更应返到竣工图中,否则因此对竣工结算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不承担逾期责任。 10。4 施工过程中发生增加的工程量,其计价最终应以造价公司的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检查与验收 11。1乙方愿全力配合甲方、监理方的检查、检验、验收,乙方确认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检验对施工的影响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综合考虑,不会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工期. 11.2甲方及监理发现质量问题,可随时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保证按甲方及监理要求时限无条件修理、装修、返工、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乙方整改完毕后必须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甲方及监理复检. 11。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12小时前,必须报经甲方、监理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4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使用的全部材料、施工安装工艺的检验工作.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检验试验计划,报甲方审批.检验和试验方法应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石油化工装置建设规范。 11.5工程交接验收 11。5。1工程完工具备工程交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地方的工程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认为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本合同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交工验收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11.5。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或未按甲方要求配合开车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交接条款 12.1由甲方和监理监督乙方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及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等)及已完现状的影像(如乙方中途退场)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档案连续与完整。 12.2乙方施工安装完毕,交接验收合格的后1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12.3如乙方无论何原因而中途退场,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甲方要求时间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乙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标准,并在甲方和监理的监督下,对场地、临设、水电设施等进行交接,如有后续施工方进场,乙方保证积极配合,完成与后续施工单位的交接。 12.4工程交工或乙方按本合同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甲方根据整体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在交工或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甲方发出调整指令后2日内,撤离本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保险 乙方需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方责任 14.1.1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或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相应顺延工期。 14。1.2如乙方完全履约,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相应顺延工期。 14。1.3如乙方完全履约,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当期应付款额1‰的违约金。 14.2 乙方责任 非甲方原因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5。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15。3款约定的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5.1.1乙方拒绝履行或以自身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本合同; 15.1.2乙方逾期开工或无故停工达3日; 15。1.3乙方出现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已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 15.2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在发生后7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依据,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5。3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需比原合同价格多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6.1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即使发生争议,乙方仍以保证按期、按约定质量完工为前提,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17。1联系方式 乙方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按原地址、联系方式发出任何通知,即视为收到并确认。 乙方确认合同履行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 : 联系 : :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411) 传 真: 传 真: (041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1年月日 2021年月日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3.1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防水工程。 3。2 工程内容: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 施工工期: 5.1 开竣工日期暂定为: 具体开工时间按照甲方要求; 5.2工期节点:具体施工工期,甲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的工期节点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按施工总计划要求时间完成每个工期控制点,工作量按甲方施工组织计划完成. 5.3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甲方现场项目部制定的工期控制点计划,及时增减现场施工人员,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费用不增减;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工期不予顺延费用不予增加,并执行第十五条工期违约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含连续中到大雨),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但不给予经济签证。 5.4乙方未按分部分项控制点或工期计划完成,按本合同15.1条工期违约约定执行,另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采取果断措施,突击抢干,恢复施工网络正常进行,其发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金额经核实后在工程最终结算中扣除。 5。5如乙方不能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按乙方自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工作量的60%结算,甲方另外组织未完工程施工,其发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金额经核实后在工程最终结算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质量: 6。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北京市地方性标准施工,质量标准: 6。2 乙方施工要求:乙方应认真按照图纸、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 8-2002、GB50108-2001及有关规范标准施工,并保证验收达到质量目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6.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后的施工方案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由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按本合同15.2条质量违约约定执行。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当地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各种管理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施工现场管理必须达到文明工地标准,保证本工程现场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的要求。 7.2乙方完善组织保障体系,配备有安全专业知识的专职管理人员.安全措施费投入必须满足现场需要,杜绝劣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工地,认真做好全员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坚持“五同时”对施工过程全方位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并与甲方项目部签订安全合同,确保安全施工。 7。3达不到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按本合同15。3条约定执行. 7.4严禁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严禁乙方带家属及小孩入住工地,每发现一人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7。5乙方必须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身份,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当地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治安,消防组织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项目经理部。 7。6不准打架斗殴,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安排,服从管理,否则每发现一次打架斗殴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将参与打架人员清出工地。 7。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动火审批制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乙方动火施工时必须保证看火人到位。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现一次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7。8森林防火:因工地紧邻一级防火区,禁止未经批准室外用火,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区的室外用火及吸烟。 森林防火要求: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牌,并配备专职人员检查巡视、组织划定防火责任区,严禁自己的任何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其他承包人的责任区。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火灾,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触犯刑法的,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乙方人未按上述要求组织实施,甲方对乙方处以每次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2)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在规定区域外吸烟行为或发现烟头,甲方对乙方处以每人次人民币500元或每个烟头500元的违约金。 (3)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在规定区域内未经批准室外用火,甲方对乙方处以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应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只有佩戴胸牌方能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系安全带,以及不在施工现场及野外森林随地大小便、打架斗殴。违反上述规定,甲方对乙方处以每人次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5)严禁乙方的人员在雁栖湖和大水峪灌渠游泳、戏水。违反上述规定,甲方对乙方处以每人次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6)严禁乙方的人员进入业主管辖的森林防火区(工地和生活区除外)。违反上述规定,甲方对乙方处以每人次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7)上述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合同价款: 8。1合同价款:暂定价:RMB :万元,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 第九条 价款支付方式及结算方式: 9.1 价款支付 (1) 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每月20日向甲方上报本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审核工程量价款的70%. 分包工程结算终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0%,待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且业主给甲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95%,留本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将保修金余额无息退还。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及甲方要求的上报、审批程序及时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分包报量上报、审批程序及时上报,影响乙方工程进度款的按时批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付款程序,填报《分包进度款申请审批表》并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支付,否则,不予支付。 (2)结算时限:在分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部递送《分包工程结算条件会签单》,递送会签单后5日内报送工程结算书(含有效的签证资料)一式份,结算书封面须有乙方的签字盖章,甲方按本公司结算审计程序办理,必须经甲方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核盖章签字确认才能作为支付乙方最终款项的依据。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及时向甲方上报结算资料,甲方有权单方办理结算,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 (3)以上付款均在满足本合同全部要求条件下支付,否则甲方视情况确定减付、缓付或停付。甲方所支付的价款,乙方应该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不得因为工人工资没有支付而出现工人向甲方闹事威胁的情况,否则,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并且乙方承担因拖欠工人工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4) 乙方每次收款时必须开具发票,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并保证收款发票的统一;甲方在审核所有单据合理、合规、合法后,予以支付。 (5)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出现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自愿集中本公司的所有资金支付工人人工费,保证分包工程的正常进行。 (6)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后,在1周内向甲方足额缴纳现金,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次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9.2 专业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 (1)本合同专业分包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以下方式计算: 审定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现场经济签证—违约金等. 工程量按照2001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规定计算规则按施工图纸进行核算,卷材的搭接及附加层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面积。 (2)结算按本合同有关约定办理。为完成本分包范围的工程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在合同中是否明示,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乙方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9.3施工变更及签证 (1)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分包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签证经办人、甲方商务经理、甲方项目经理三人共同签字;对于一次性零星用工超过400小时的,或对于同一工作内容涉及金额大于5000元以上的,事由发生后3日内必须上报甲方事业部合约部门审查,且经甲方事业部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发给乙方;涉及合同约定外的、工程实体外的、单份单项额度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经济签证或改变合同单价或合同单价没有而以签证、会议纪要等形式确认单价的,必须经过甲方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查通过后,发给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视为无效。 第十条 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甲、乙方职责: 11。1、甲方职责: (1)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和交付后保修对建设单位负责. (2)甲方负责全面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以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分项工程进行书面技术安全交底。 (3)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工程进行检验和验收,负责审核乙方预(结)算。 (4)乙方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关违约金. (5)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水源、施工用电电源,施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向乙方提供测量轴线、控制线、标高基准点。 (6)甲方仅给乙方提供库房用房一间、住宿用房(不含内部设施),电供至二级配电箱.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夜间施工照明等设施,工人伙食及其他生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生产调度和施工指导。 (2)组织专门领导班子和所需配套施工人员,在甲方领导下,对所承担的分项工程技术、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等全面负责。 (3)执行甲方为施工各项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目标,现场必须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 (4)配合甲方进行劳务信息化管理(如门禁系统等信息化管理). (5)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6)必须执行甲方质量、技术、材料、机械、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管理制度。 (7)乙方人员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按乙方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值的1%扣除。 第十二条 保险 12。1乙方为自有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等办理相关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承担管理责任,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 材料、机械供应 13。1本分包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本工程卷材防水材料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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