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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供电有关安全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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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供电有关安全规定常用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 隧道供电有关安全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2EB8A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一般规定1、每一斜、竖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全部一类负荷。2、中央变电站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一类负荷。提升人员的竖井绞车和井下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供电线路应来自不同的变压器或母线段。以上两种回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3、洞内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或电线)。4、操作洞内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⑵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5、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遮栏,遮栏高度不低于1.7m。6、洞内高压停送电应实行操作票制度。低压停送电应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 二、漏电保护1、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包括两个内容,即:一是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二是专用保护零线PE的实施,二者组合形成了施工现场的防触电的两道防线。⑴两级漏电保护是指在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所有开关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开关。⑵保护零线(PE)的实施是临时用电的第二道安全防线。在隧道施工用电工程中,采用TN-S系统,是在工作零线(N)以外又增加了一条保护零线(PE),是十分必要的。当三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N就容易带电,而PE线始终不带电,那么随着PE线在施工现场的敷设和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就形成一个覆盖整个施工现场防止人身(间接接触)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因此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与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一起称之为防触电保护系统的两道防线。2、漏电保护器选择⑴隧道内如果有水,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⑵隧道内如果无水,可采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⑶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3、漏电保护器安装位置漏电保护器应安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三、保护零线⑴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⑵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⑶隧道内的所有机电设备(如抽水机、潜水泵、混凝土震捣器、卷扬机、除Ⅲ类以外的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等)金属外壳、金属配电箱、隔离式变压器外壳、未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金属台架灯架等,均须做保护接零。⑷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四、机电设备洞室1、井下中央变电站和腰泵站变(配)电所洞室。⑴洞室必须确保无落石可能,不得渗水,地面标高应比出口处井底面高出0.5m。⑵洞室内应设置灭火器和砂箱,并在出口通道处设置向外开的铁门。⑶当变配电所与水泵房相毗邻时,两洞室间应设置带门的隔墙,各自应有一个单独的出口;独立设置的变(配)电所洞室,当长度超过10m时,应在洞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⑷有带油的电气设备洞室,禁止设集油坑。⑸室内各项设备同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项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如果不需要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⑹井下变配电所高压开关柜按单列布置时,其正面维护通道宽度宜≥1.5m;按双列布置时, 其正面维护通道宽度宜≥2.0m。⑺洞室入口处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牌,洞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牌。2、可利用隧道避人洞或避车洞作为变配电洞室,但需设置防护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7,水平距离不少于1.7~2.0m,当达不时应为屏或密网隔离,并应装门上锁且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五、用电设备隧道内的用电设备相对湿度大多长期处于75%以上的潮湿场所,有的反坡隧道作业人员还不得不浸泡在水中作业,且常常气温高于30℃的炎热场所,因而属于危险场所。1、电动机械的使用⑴潜水泵潜水泵是一种与水密切接触的机械,因此其使用的主要安全问题是防水、防潮、防漏电。①潜水泵的漏电保护要符合配电系统关于潮湿场所漏电保护的要求。②潜水泵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护套不得有裂纹和破损,长度不应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⑵电焊机的使用电焊机械属于露天半移动、半固定式用电设备。各种电焊机基本上都是靠电弧、高温工作的,所以防止电弧引燃易燃易爆物是其使用应注意的首要问题;其次,电焊机空载时其二次侧具有50~70V的空载电压,已超出安全电压范围,所以防触电成为其安全使用的第二个重要问题,除此以外,还须考虑到电焊机常常是在钢筋网间露天作业的环境条件。为此,其安全使用要求可综合归纳如下:①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进线端不得裸露。③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要经常检查、清理、维修,以防止可能产生的异常换向电火花。④交流电焊机除应设置一般漏电保护以外,还应配装二次侧触电保护器。但使用JZ型弧焊机触电保护器,它可以兼做一次侧和二次侧触电保护器。⑤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其护套不得破裂,其接头必须绝缘、防水包扎防护好,不应有裸露带电部分。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地线不得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⑥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⑶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2、电动工具的使用⑴电动工具的分类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一般都是手持式的,所以称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例如电钻、冲击钻、电锤、射钉枪及手持式电锯、电刨、切割机、砂轮等。按其绝缘和防触电性能分可分为三类:①I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3CEF7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工程概况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第三冷轧厂工程循环、废水区域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工程第一段土方开挖工程:循环水废水管廊GL-1段深-4.6m,长27.2m,宽6.5m,两条管廊共用一侧壁,废水管廊净宽2m,循环水管廊净宽3m。管廊及电缆隧道均为钢筋混凝土箱式结构,CFG桩承重,底板厚600mm,侧壁厚500mm,底板厚400mm,混凝土采用C30高性能防水混凝土,抗渗标号为S8,垫层采用C15混凝土;管廊侧壁及顶板外表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0mm,内表面为40mm。 二、工程特点 1、周围场地开阔,无地上建构筑物。 2、曹妃甸为吹沙填海形成,地下水位在-2.5m左右,土质均为沙质土。含水量大,渗透系数大。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393号)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21】87号)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02版)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5033-2002 7、《建筑物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8、《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9、《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工程》DB11/383-2006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J119-2001)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2-2002 13、首钢京唐公司《委托监理合同》 14、中咨公司京唐项目监理部《监理规划》 15、土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6、京唐公司有关文件 17、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有关安全会议纪要、文件和资料 四、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中咨公司京唐项目监理部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和业主要求,项目监理部专门配备了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主要责任。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工程实施全面的安全监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本专业日常监理工作中也应对施工安全尽到安全监理责任。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由于土方开挖的深度不一样,周围的环境条件不一样,因此采取的施工措施不一样,放坡的方法不一样,降水的形式也不一样。基坑深度小于5米的1次挖,土大于5米的采用二级挖土。5米处一个台阶.台阶上方 边坡按1;1,台阶下方边坡按1;1.15。防止边坡滑坡用钢丝网铺设后喷射 砼砂浆、土方开挖原则“自上而下、分层分段” 1、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各级管理人员资质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并落实到人。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所有进场人员均应100%进行安全教育,作业前100%接受技术安全交底教育。 (2)施工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专项方案的支护设计要有计算书和应急预案、监测方案,安全措施要切实可行,要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专家评审通过。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 (4)督促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和有关规程,并落实到作业层。 (5)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坑道、孔洞、临边周围要设置稳固的安全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6) 经常巡视现场,检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操作证。 (7)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的机械、电气设备及施工机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修保养,以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 (8)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防用品。 (9)所有轻型井点浆水和深井井点降水出水率是否达到90%以上,支护工程要达到一定强度,降水要达到一定时间,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10)由于土方开挖量大,水位高为保证井点成活率和抽水效果,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降水过程的监控。 (11)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 (12)检查和督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13)检查和督促现场监测记录的实施、履行和真实情况。 (14)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迅速查明原因,制订解决方案,同时停止施工,等制订方案后方可复工。 (15)降水一定要等基坑封底后方可酌情进行停止降水。 2、目标值 (1)杜绝监理安全责任事故。 (2)工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3)督促承包商努力实现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中的各项承诺,以保证安全监理合同的目标的实现。 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五项基本制度,即:责任制、检查制、教育制、交底制、事故报告制。 4、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5、对下列施工部位进行重点巡视: (1) 深度大于5米的深基坑的支护和开挖。 (2) 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随时查看边坡稳定情况、有异常立即停止开挖、采取有效措施基坑稳定后方能开挖。 6、检查深基坑边、孔洞、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7、检查登高和下基坑作业的可靠安全扶梯,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牢。 8、检查交叉作业的隔离措施。 9、检查基坑支护的信息观测是否及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警值,达到警戒线要发布监理通知单,提醒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10、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施工机械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拆除潜水泵时,必须按照安全要求停电,以防水中带电伤人。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的保护措施。 1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15、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组织专业监理与安全监理例会,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出重大危险源,并制订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16、结合各家施工单位的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危险源台帐,划分危险源安全等级,并针对危险源的安全等级制订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17、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现场消防防火、现场施工用电、现场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现场交通运输、现场工人劳保用品、现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装管理规章制度。 18、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土方开挖方案,在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必须有施工相应的安全专项方案,并附有土方开挖边坡坡度设置计算书及公司专家论证表。对于夏季施工的土方开挖项目,还有要雨季施工方案。 19、施工方案审批完毕后,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要有针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台帐,同时监理单位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出相应的交底记录。 20、在施工阶段,建立起安全巡视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 21、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措施,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安全事故,将事故危险度降到最小程度。 22、建立完善的安全联络体制,做到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能找到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责任人员。 七、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25238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井下各双电源高压进线、有母联开关的变电所,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母联开关断开并挂 禁止合闸 牌)。特殊情况下确需并列运行时(通过母联开关用一趟电源带负荷),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部长或电气主管工程师同意方可允许。无母联开关的,其两路进线高压总开关只能一趟线路合闸带负荷,另一趟线路处于断开位置并悬挂 禁止合闸 警示牌。 2.所有高压停、送电均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调度员统一指挥,机电副总、机电运输部部长及电气主管技术人员配合,无调度命令任何人无权改变变电所高压供电的运行方式。 3.变电工要严格执行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倒闸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隔离开关及其它各种无消(灭)弧装置的刀闸。 4.线路由于改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机运部主管电气技术人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 5.生产技术部调度在指挥高压停、送电时,不得违反 高压停、送电 及 倒闸 操作的基本安全操作规程。 6.高压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后,调度员要准确判断故障线路,迅速指挥切除故障线路的电源馈出开关与关联开关,并挂禁止合闸牌。调度员在机运部业务人员协助下可以通过 倒闸 等方式尽可能快地用双回路中的另一趟无故障回路向重要负荷(如通风、排水)供电;故障处理完毕后及早恢复正常供电方式。强力皮带、水泵、绞车等大型设备,在处理线路故障或倒电源后,均必须检查确认电动机的转向是否正确,确认无疑后方可正式启动。 7.机运部电气主管技术人员要定期对供电线路的负荷情况进行计算,对矿井井下主干线路的负荷按计算结果及时做出调整。调整负荷时必须办理相关的停电手续,说明停、送电倒闸步骤,严禁无计划停、送电。 8.矿井发生重大断电事故时(如主扇停电、井下重要负荷停电等),按《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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