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施设备计量器具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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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保管制度
(一)各部、室的计量器具由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管理。
(二)使用计量器具,必须先了解其性能和使用规定,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违章操作。
(三)任何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于使用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而造成的事故,由使用者直接负责。
(四)各种计量标准器具及精密计量器具,应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计量器具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五)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由使用人定期进行保养,经常保持清洁。注意防尘、防潮、防撞,存放在安全位置,计量器具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较长时间不用的仪表要定期通电去潮,防止霉变。
(六)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使用,并送相关部门进行修理,严禁计量器具带病工作。非专业修理人员不得自行拆修计量器具,违者要对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领用、借用的计量器具、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严重损坏,使用者必须填写器具损坏报告,说明原因,所在部、室领导签署意见,根据损坏情况,认识态度等进行处理。责任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非正常损失贵重精密计量器具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
(八)领用、借用的计量器具丢失,应填写器具丢失报告单,按计量器具的原值和实际使用年限赔偿部分余值。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一、新购置的计量标准器具要验收,将技术资料、说明书、测试报告存入档案室。
二、校 准 和 使 用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应 符 合 检 定 规 程 要 求 ,量 值 准 确 无误 ,必 须 有 校 准 的 有 效 期 和 检 定 标 志 ,超 过 检 定 周 期 的 不 得 使 用 。游标卡尺、千分尺、水平仪,氧气表、乙炔表等1年检验1次;在检验周期内应经常进行误差核对,发现误差较大时,应提前送验。
三、工 厂 所 有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必 须 按 规 定 的 周 期 进 行 检 定 ,填写 并 保 存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检 定 记 录 ,确 保 其 不 确 定 度 已 知 并 与 要 求 的测 量 能 力 一 致 。
四、计 量 管 理 员 负 责 编 制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周 期 检 定 计 划 ,并 组 织 实施 。
五、计 量 管 理 员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的 检 定 和 校 准 ,必 须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检 定 规 程 要求 进 行 ,对 自 制 的 检 具 ,用 做 检 测 手 段 的 工 装 、模 具 ,要 有 校 准 依 据和 检 定 规 程 ,确 保 精 度 要 求 。
六、本 厂不 能 检 定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 由 计 量 员 外 委 托 检 定 ,外委 托 检 定 单 位 ,必 须 是 国 家 法 定 的 计 量 检 定 检 测 机 构 。对 已 检 定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的 合 格 证 书 ,检 定 结 果 通 知 书 ,由计 量 管 理 员 管 理 ,复 印 证 书 跟 量 具 和 设 备 存 放 ,计 量 管 理 员 根 据 结 果 通 知 书 ( 不 合 格 ) 的 写 报 废 通 知 单 ,办 理 报 废 手 续 ,销 帐 。
七、在 检 定 周 期 内 ,发 现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失 准 ,应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并 对 用 该 设 备 检 验 过 的 产 品 零 件 进 行 追 溯 ,重 新 评 定 检 定 结 果 的 有 效 性 ,并 作 好 记 录 ,填 写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失 准 追 踪 记 录 。填 写 监 视 和 测量 装 置 失 准 追 踪 记 录 。
八、、对 暂 不 使 用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应 封 存 保 管 ,贴 上 封 存 标 记 ,并 写 “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 封 存 记 录 ,封 存 期 间 不 进 行 周 期 检 定 。
九、、如 需 要 封 存 监 视 和 测 量 和 装 置 ,应 由 使 用 理 门 提 出 申 请 ,经 重新 检 定 后 方 可 启 用 ,并 纳 人 周 期 检 定 计 划 ,在 封 存 记 录 的 栏 目 内 填 写启 封 时 间 。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的 技 术 资 料 应 妥 善 保 管 ,必 要 时 可 向 顾 客 或 其代 表 提 供 ,以 证 实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的 功 能 是 适 宜 的 。
计量器具维护保养制度
一、 计量器具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计量员。
二、 因故障停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应贴上停用的标志以防止误用,停用标志为红色。
三、 计量器具应由符合资计质要求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才能使用,维修过程要做好记录。
四、 各种计量器具要严格按照技术说明的要求,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放置。定期检查、清洗,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合格证齐全。
五、 凡主观因素造成的计量器具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六、所有计量器具都要保持清洁,不得用水洗涤。
七、计量器具存 放 的 地 点 应 安 全 、清 洁 、干 燥 、防 腐 、防 尘 、防 震 ,有 特 殊 存 放 要 求 的 必 须 按 要 求 存 放 , 配 置 保 护 设 施 的 必 须 配 备 齐 全 。
八、、要 加 强 对 监 视 和 测 量 装 置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做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清洗 、上 油 ,使 用 中 发 现 异 常 ,要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找 出 原 因 ,作 好 追 踪 记 录 。
设备管理规定 1.范 围
为 了 确 保 设 备 的 完 整 ,促 进 设 备 的 合 理 使 用 ,不 断 提 高 设 备 的 完 好 率 ,降 低 停 机 率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
适 用 于 本 厂 所 有 的 设 备 管 理
2.引 用 文 件
《 质 量 手 册 》
3.职 责
3.1 主 管 副 厂 长 职 责
3.1.1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设 备 管 理 的 维 护 保 养 , 检 修 和 使 用 方 面 的 各 项 规章 制 度 。
3.1.2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 研 究 编 制 设 备 更 新 改 造 和 大 、 中 修 理 计 划 。
3.1.3 负 责 公 司 设 备 管 理 和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经 常 对 全 体 职 工 进 行 爱 护 设备 ,节 约 能 源 的 思 想 教 育 ,组 织 职 工 进 行 群 众 性 的 “ 三 好 、 四 会 ” 教育 活 动 和 贯 彻 三 级 保 养 制 度 ,并 定 期 检 查 维 护 保 养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
3.1.4 正 确 处 理 好 生 产 与 维 护 的 关 系
当 生 产 与 维 护 发 生 矛 盾 的 时 候 应 贯 彻 先 维 修 后 工 作 的 方 针 ,合 理 地 安排 维 修 工 作 。
3.1.5 在 生 产 行 政 管 理 上 ,要 作 到 三 同 时
1)在 布 置 生 产 任 务 的 同 时 ,要 布 置 设 备 的 合 理 使 用 ,维 修 与 管 理 工作 。
2) 在 检 查 生 产 工 作 的 同 时 ,要 检 查 设 备 的 管 理 、维 护 保 养 与 使 用 情况 .
3)在 总 结 生 产 工 作 的 同 时 ,要 总 结 设 备 管 理 与 维 修 工 作 。
3.1.6 监 督 检 查 合 理 使 用 设 备 ,禁 止 精 密 机 器 粗 用 ,大 机 小 用 ,严 禁超 负 荷 使 用 设 备 和 拼 设 备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
3.1.7 设 备 发 生 事 故 时 ,要 及 时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分 析 原 因 ,一 定 要 按 “ 三不 ” 放 过 的 原 则 ,追 查 责 任 ,严 肃 处 理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
3.1.8 加 强 设 备 的 管 理 ,不 断 提 高 设 备 的 管 理 水 平 ,经 常 分 析 和 提 高利 用 率 ,降 低 故 障 、停 机 率 和 减 少 设 备 的 维 修 经 费 。
3.1.9 加 强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经 常 使 设 备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不 断 提 高 设
备 的 完 好 率 ,使 设 备 完 好 率 达 到 或 以 上 。
3.2 车 间 主 任 的 职 责
3.2.1 负 责 本 车 间 的 设 备 维 护 工 作 ,使 之 正 确 使 用 ,合 理 润 滑 ,精 心操 作 ,严 格 凭 操 作 证 操 作 设 备 ,不 允 许 精 机 粗 用 和 拼 设 备 的 现 象 出 现 。3.2.2 督 促 检 查 车 间 班 组 人 员 ,班 前 润 滑 ,班 后 清 扫 ,严 格 执 行 交 接班 制 度 。
3.2.3 参 加 事 故 分 析 会 ,组 织 车 间 人 员 查 出 原 因 ,定 出 防 护 措 施 , 吸取 经 验 教 训 。
3.2.4 加 强 车 间 班 组 设 备 管 理 工 作 ,管 好 ,用 好 随 机 附 件 ,不 得 丢 失 。
3.2.5 组 织 车 间 班 级 人 员 实 施 维 护 保 养 计 划 ,按 期 完 成 一 级 保 养 、二级 保 养 计 划 ,使 设 备 完 好 不 断 提 高 ,防 止 事 故 ,减 少 事 故 。
3.2.6 积 极 组 织 车 间 班 级 人 员 开 展 完 好 设 备 评 比 工 作 ,找 差 距 ,定 措施 ,使 每 台 设 备 尽 可 能 达 到 完 好 标 准 。
3.3 生 产 工 人 职 责
3.3.1操 作 工 人 必 须 掌 握 好 “ 三 好 、“ 四 会 ” 的 内 容 ,要 求 了 解 设 备的 精 度 ,性 能 结 构 ,并 能 正 确 、合 理 进 行 润 滑 , 使 设 备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3.3.2 爱 护 设 备 ,精 心 保 养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和 交 接 班 制 度 ,经 常注 意 和 发 现 设 备 隐 患 。
3.3.3 严 格 执 行 三 级 保 养 制 度 ,坚 持 日 常 保 养 ,按 期 进 行 一 级 、二 级保 养 工 作 以 便 提 高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水 平 ,使 设 备 达 到 完 整 清 洁 ,保 证 润滑 安 全 。
3.3.4 严 格 遵 守 设 备 加 工 技 术 规 范 和 持 证 操 作 设 备 ,不 允 许 精 机 粗 用 和 超 负 荷 使 用 设 备 ,对 超 负 荷 的 违 反 技 术 规 范 的 工 件 有 权 拒 绝 加 工 ,未 经 有 关 人 员 许 可 ,其 他 人 员 禁 止 乱 动 设 备 。
3.3.5 帮 助 教 育 学 徒 工 ,掌 握 操 作 技 术 和 维 护 保 养 知 识 ,学 徒 工 操 作时 必 须 在 现 场 看 护 ,以 防 止 事 故 的 发 生 。
4.管 理 内 容
4.1 设 备 是 企 业 生 产 中 的 三 大 因 素 之 一 ,是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的 重 要 因 素 ,是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搞 好 设 备 管 理 ,实 行 以 预 防 为 主 , 维护 保 养 与 计 划 检 修 并 重 的 原 则 ,正 确 处 理 管 、用 、修 的 关 系 、在 积 极搞 好 设 备 管 理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努 力 做 到 降 低 动 力 消 耗 ,合 理 使 用 设 备 ,加 强 设 备 维 修 保 养 ,使 设 备 经 常 处 于 完 好 技 术 状 态 。
4.2 在 主 管 付 厂 长 领 导 下 的 生 产 科,负 责 工 厂 设 备 的 全 面 管 理 。
4.3 凡 是 价 值 在 两 千 元 以 上 ,使 用 年 限 两 年 以 上 的 生 产 设 备 均 为 固 定资 产 。
4.4 生 产 用 的 机 械 动 力 设 备 ,经 验 收 合 格 入 厂 ,由 生 产 部 统 一 编 号 、登 记 、管 理 ,及 时 填 写 卡 片 , 建 立 设 备 台 帐 ,并 将 随 机 资 料 及 安 装 调试 验 收 等 有 关 记 录 ,归 于 设 备 档 案 ,定 期 核 对 ,使 帐 、卡 、物 相 符 。
4.5 设 备 的 购 置 必 须 由 技 术 部 门 按 照 工 艺 选 择 和 配 置 ,经 验 证 确 实 达
到 技 术 精 度 和 加 工 质 量 要 求 , 设 备 选 型 确 定 后 , 经 厂 长 批 准 后 ,由 生 产 间 科负 责 采 购 。
4.6 本 厂 的 生 产 设 备 都 要 建 立 设 备 台 帐 ,特 殊 过 程 设 备 要 建 立 设 备 档 案 ,随 机 文 件 ( 说 明 书 、合 格 证 、附 件 卡 人 验 收 记 录 ,运 行 记 录 ,大 、 中 修 理 及 维 修 保 养 记 录 ,精 度 检 验 预 防 性 试 验 记 录 ,事 故 报 告 ,设 备 改 装 和 改 进 申 请 书 等 有 关 文 件 资 料 ,均 由 生 产 部 统 一 收 集 整 理 归 档 管 理 。
4.7 设 备 进 厂 开 封 安 装 验 收 工 作 由 技 术 科 、 生 产 科 共 同 完 成 ,根 据 装 箱 单 ,清 点 设 备 附 件 及 设 备 使 用 说 明 书 等 有 关 技 术 文 件 资 料 。开 封 的 设 备 由 生 产 科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安 装 调 试 ,做 好 记 录 ,办 理 验 收 移 交 使 用 手 续 ,由 生 产 科 统 一 管 理 。
4.8 设 备 的 更 新 和 改 造 经 有 关 部 门 技 术 人 员 审 查 达 到 技 术 标 准 使 用 要 求 ,符 合 技 术 使 用 规 程 后 将 设 备 图 纸 和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交 给 生 产 科 审查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施 工 。
4.9 设 备 闲 置 两 个 月 以 上 ,经 鉴 定 为 不 合 格 的 需 上 报 生 产 科 ,经 批 准后 ,由 使 用 单 位 负 责 封 存 保 管 。
4.10 设 备 需 要 报 废 时 ,由 使 用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根 据 设 备 报 废 条 件 规 定
要 求 ,经 鉴 定 后 由 生 产 科 报 请 主 管 副 厂 长 批 准 后 ,方 可 办 理 手 续 。
4.11 设 备 的 操 作 者 必 须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内 容 的 培 训 ,使 其 掌 握 本 岗 位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树 立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的 安 全 生产 方 针 ,在 工 作 实 践 中 提 高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素 质 ,使 操 作 者 了 解 并 掌 握设 备 的 主 要 性 能 和 结 构 以 及 设 备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规 程 ,对 设 备 作 到“ 三 好 ”( 管 好 、用 好 、修 好 )“ 四 会 ”( 会 使 用 、会 保 养 、会 检 查 、会 排 除 故 障 ),对 机 械 复 杂 系 数 在 五 个 以 上 特 殊 设 备 的 操 作 人 员 ,报生 产 科 备 案 ,重 点 设 备 实 行 定 人 定 机 管 理 。
4.12 设 备 的 大 修 与 验 收 ,由 生 产 科 根 据 设 备 的 运 行 情 况 ,安 排 检 修 计划 并 组 织 实 施 ,设 备 的 大 检 修 应 坚 持 修 、用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操 作 者 必须 参 加 设 备 的 分 解 组 装 ,熟 悉 并 掌 握 该 设 备 的 结 构 与 性 能 。
4.13 设 备 的 运 行 累 计 1200小 时 要 进 行 一 次 一 级 保 养 ,在 维 修 人 员 指导 下 ,以 设 备 的 操 作 者 为 主 进 行 。设 备 运 行 累 计2500 小 时 要 进 行一 次 二 级 保 养 ,以 维 修 人 员 为 主 ,操 作 者 参 与 配 合 。 三 级 保 养 以 维 修人 员 为 主 , 大 修 厂 配 合 完 成 三 级 保 养 任 务 ,并 保 存 检 修 记 录 。
4.14 设 备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由 生 产 车 间 组 织 进 行 ,保 持 设 备 的 完 好 、整齐 、清 洁 ,润 滑 系 统 和 安 全 设 施 齐 全 ,运 行 良 好 门 认 真 做 好 记 录 并 按 规 定 时 间 上 报 设 备 科 保 存 。
4.15 对 已 检 修 过 的 设 备 ,应 认 真 、及 时 、详 细 地 作 好 记 录 ( 维 修 时 间 、地 点 、参 加 人 员 、维 修 部 位 、更 换 备 件 情 况 、验 收 情 况 等 ),由 生 产 科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鉴 定 认 可 ,并 保 存 相 关 的 鉴 定 认 可 记 录 。
4.16 所 有 与 设 备 相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 图 纸 、记 录 均 由 生 产 科 负 责 收 集 ,整 理 ,归 档 。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设施、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延长其技术使用寿命,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设施、设备的管理
l、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均实行定人、定岗的职责,设备操
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要求后才可以操作。
2、公司设立车辆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车辆及其设施的管理、保养及驾驶人员的培训工作。
3、车辆管理部门领导机构:
主管负责人:XXX 监督员:XXX
主要职责:加强对公司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4、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监控、填写监控记录、日志记录;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及时准确登记车辆的保养、维护记录,并且严格按照车辆维修使用手册及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确定车辆的维护周期;合理确定车辆维护周期、严格执行车辆维护计划、建立车辆二级维护统计记录;做好驾驶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做好安全培训记录等工作.
5、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确保档案内容准确,详实。
4、订购车辆时和选购设备时,都要注意技术质量和经济效益,
选购车辆必须按照线路车型和逐步提高配置的原则,以达到提高线路
服务质量的要求,选购设备需保持合理的配备结构,避免盲目增购。
5、凡进购的车辆或设备,在交付之前,须由采购人员、使用单
位设备分责人共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按验收设备分享检验,认真
填写记录,技术资料由技术不接受。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技术状
况、随机附件、易损设备配件、专用工具。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清点
工作。
6、如验收不合格由采购人员负责向商家交涉,要求更换或索赔.
7、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交付使用单位保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
台账.
8、新设备和大修出场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磨合.设
备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9、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
严禁设备超负荷、超温、超速运转。
10、本公司经营车辆须确保车况良好,车辆技术状况合符国家相
关标准和要求:
(1)车辆驾驶员须每日做到日常维护,做到停车前,行车中,收
车后的车辆检查及保养.
(2)安全科应制定营运车辆的二级维修保养计划,按间隔行驶里程15000公里制定强制执行车辆维修计划,由车队专人管理和执行。
(3)二级维护作业必须交我公司合同专业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作
业,车辆维修竣工后,须经上线检测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维修作业中
的“四单一证”专管人员须交档案室,装入车辆技术档案保存。
9、车辆维护保养资料由技术室负责管理,收入《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收集车辆维修等方面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填写在《车辆技术档案》及其他有关报表上。
10、设备一经投入使用,应合理摆放、严禁乱拆、乱拼,未经
领导允许不得外借。
11、车队调度负责将车辆进行分型、分类合力有序的停放。
二、设备的使用
l、设备投入使用后,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及固定》的原则,避
免因操作不熟练或对机器性能生疏等因素产生安全隐患.
3、设备的操作和保管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才做规程,熟练掌握操
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故障.
4、车辆驾驶员在驾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规定
及要求。
5、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熟知设备得结构、性能、
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独立操作。
6、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后取得上岗证,方可持证上
岗。
7、驾驶证按公安部有关规定定期审验。
8、严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附的驾驶员执驾车辆。
9、设备的操作或保管人员应负责设备的完好,公司领导应负责
记录在《设备管理检查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设备处于
良好技术状态。
1O、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长时间超负荷作业,如遇设备发生故
障特殊情况,设备使用或保管人员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或及时报相关
负责人进行处理,以避免意外损坏,确保安全生产。
三、车辆维护和修理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检验.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公司组织实施,由安全组长(法定代表人):XX具体负责实施,并做好记录。
2、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自身车辆类别、车辆运行情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3、公司应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4、公司应自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检查保养期限:公司再按照规定的保养项目进行车辆保养时,应根据所在地区苛刻的使用条件,适当地缩短保养间隔里程,以保证车辆更加合理的维护和可靠性,但决不可延长保养间隔里程。
(三)例行保养:以清洁坚固为中心,由驾驶员出车前和行驶中或回厂后实施,主要为日常的清洁维护,包括发动机,离合器,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的维护..
5、例行保养每天必须严格进检查,特别是安全部件,如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刮水器等,因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将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车辆的各级保养,驾驶员都必须在现场严肃认真的监督和检验,维修完毕后,经驾驶员试车验收后方可上路行驶。
7、部门严格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每季度对各类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平时将不定期进行各种检验和检查。
四、违反本制度的处理
1、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公司将取消该部门的年终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公司将扣除该部门负责人一个月工资作为处罚.
3、对违反本制度的当事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开除、记过等处罚.
成都XX物流
2021年 12月 20 日
山东寿光广汇化工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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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2月4日实施时间:2021年3月1日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确保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精准,保证能源量值的准确可靠,便于指导生产经营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相关部门所使用的能源检测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
3 职责
3。1 企管部职责:
3。1.1 企管部是公司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
3。1.2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的精神,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3。1.3 负责全公司能源计量器具添置审核.新添置的能源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负责整理器具的档案、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后统一交档案室备案保管。
3。1。4 统一组织全公司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检查、考核,对公司内部执行能源计量监督。
3.1.5 掌握信息,采用新原理、新技术,不断提高公司的能源计量测试和管理水平。
3。1。6 负责对使用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检查、考核。
3。1。7 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外委检测和校验工作.
3.2 部门、车间(班组)职责:
3。2.1负责本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做好能源计量使用记录台账.
3.2.2 负责建立,管理本部门能源标准器,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为生产、经营出具能源计量数据,提供能源计量保证和测试服务。
3。2。3 营销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购置。
3。2。4 生产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生产和生活用电、用水、用蒸汽计量器具数据的抄录,数据于当月26号12:00点前报送能源科.
4能源计量器具购置和报废
4。1 外购能源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请购单”。经能源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营销部进行购置.
4.2 外购的能源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或出具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和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3 普通能源计量器具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能源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废。价值较大的能源计量器具(200元以上)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5计量器具的使用规定
5.1 操作、检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5.2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前,应对外观“零"位合格等做一般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送相关计量部门检定修理,做到不合格不使用,无合格证不使用,合格证过期不使用,否则造成质量事故或者仪器、设备事故,使用者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部分甚至全部经济损失。
5.3 严格遵守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条例。
5。4 使用能源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人员必须经取证后方可上岗,新学员必须在持证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操作.
6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6。1 维护保养工作原则上由使用人员实施,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级别的凭证。
6。2 能源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放置原处.
6.3 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6。4 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部门(车间)领导.一律不准自行拆卸修理或隐瞒不报。
7计量标准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7.1 新购、新建立的能源计量标准器(包括精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技术资料应立帐登记,使用部门做到逐台、逐件建立使用档案。并统一交付档案室存档管理.
7.2 各原始检修记录、检定证书,以及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技术标准、图书资料,应交由档案室负责存档保管。
7.3 借阅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应在档案室办理相关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8其他注意事项
8.1 能源计量器具禁止无关人员操作使用.
8.2 工作时,不准任意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时,应切断能源计量器具的电源。
8.3能源计量器具应保持干净、整洁,用过后应及时清洁.
8.4操作人员每天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卫生工作,做到器具清洁无杂物,保持器具基本完好。
拉丝厂厂房卫生及设备维护
管理制度(草案)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安全有保障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1) 拉丝厂主管负责对厂区范围内机械设备的维护进行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协助、配合、督导操作者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安全运行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 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坚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护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3、设备维护的要点
1) 设备维护实行操作工保养负责制。
2) 单机、独立通用设备(如切割机、对焊机、砂轮机等)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附后)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使用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拉丝厂主管,立即处理。
3) 正确地按机器性能定期添加润滑油或黄油或机油,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机器运转灵活。
4) 操作工在机械设备运行时要随时注意运行情况,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 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附:
一、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2. 必须与挂钩起重人员协调好,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发出明确信号,使在场每一个人都确认无误才可操作。
4.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5. 运行时,行车与障碍物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6.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 行车运行时,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放置关闭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行车操作岗位。
9.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0. 行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到“八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5) 吊物上站人不吊;
(6)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7)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1. 工作完毕或离开操作岗位前,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关闭位,切断电源。
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砂轮机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要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 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调换砂轮时不可用手锤敲击,拧紧砂轮夹紧螺丝时,要用力均匀。调换后,先试车,运转正常三分钟后才能工作。
3. 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不应有裂痕、裂纹或伤残),砂轮轴是否安装牢固、可靠。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4. 不准在普通砂轮上磨硬质合金物,严禁在砂轮机上磨削铝、铜、锡、铅及非金属等物品,磨铁质工件应勤沾水使其冷却。
5. 使用砂轮机时,人不得直对砂轮运转方向。
6. 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7. 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8. 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9. 砂轮磨薄、磨小及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应及时更换,保证安全。
10. 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三、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机械上不准堆放物品,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 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3. 机器启动前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5.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6. 当钢筋送入后,手与磙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7. 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8. 钢筋调直到末端时,操作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9. 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0. 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11. 作业中操作者不准离开机械过远,上盘、穿丝、引头切断时都必须停机进行。
12. 调直钢筋过程中,当发生钢筋跳出托盘导料槽,顶不到定长机构以及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应及时按动限位开关,停止切断钢筋,待调整好后方准使用。
13. 每盘钢筋调直到末尾或调直短钢筋时,应手持套管护送钢筋到导向器和调直筒,以免当其自由甩动时发生伤人事故。
四、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前应对作业场所附近的易燃物清除干净,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是否灵活。夹具应牢固, 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2. 焊接前,被焊钢筋的端头120mm范围内应除锈去污,如端头弯曲时,应作校直或切除。严禁焊接超过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3. 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4.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焊接人员应穿戴焊工服、电焊帽或护目镜、绝缘鞋及鞋盖、电焊绝缘手套、口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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