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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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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___________
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 xx 公司建设期间机电安装工程管理, 规范管理程序, 统一管理要求, 提高工程质量, 确保工程完工后机电设备 (设施、 装备) 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工程质量认证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 榆能集团有关要求,结合 xx 公司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 xx 公司建设期间所有机电安装单位工程。
第三条矿井建设期间, 机电部门按照矿业公司年度安装工程投资计 划、设备投资计划以及矿井建设施工进度网络图对时间的要求,结合矿 建、土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情况,超前谋划、精细运作,有序开展对公 司主要机电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调研、技术论证(交流)、选 型、订货及有关招标活动,确保机电安装工程按计划如期开工。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工 程责任主体,在机电设备(设施)选型、订货、加工制造、安装、监理、 性能检测以及设备、材料、施工招投标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各工程责任主体, 结合安装工程特点和要求, 建立健全工程 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责任制, 确保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 求。
第六条工程中执行的规范、 标准, 必须是国家现行最新规范、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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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本办法要求与国家现行规程、 规范、 行业标准及上级有关规 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对 xx 公司、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均有约 束力。
第二章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机电安装工程开工前,应做好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设备 开箱检验,设备基础检验等技术准备工作。以上工作没完成,工程不得 开工。
第十条图纸会审工作程序、内容:
1、所使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查,未按规定审查、批 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2、 建设单位应至少在组织图纸会审前 10 天将图纸发放至监理、 施 工单位。各单位应及时熟悉施工图,针对图纸中存在的疑问,形成初步 审查意见。
3、安装工程的施工图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交底,监 理、施工单位参加。
4、施工图会审的主要内容:
(1)、设计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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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图及说明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楚、明确,图纸尺寸、 坐标、标高及各部分相互连接是否相符;
(3)、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 否满足要求;
(4)、设备安装与工程结构(基础)之间相互关系是否吻合、有无 偏差;
(5)、 设计是否符合现有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 措施时,技术上是否能保证安装质量和施工安全;
5、施工图会审后,参加人员在《图纸会审记录》(见附表)内签字 盖章,并归档。
第十一条技术交底工作程序、内容:
1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交底按设计交底和施工交底两方面进行。
2、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派主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 向相关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计方案、工艺过程、图纸配套、质量要求等 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见附表)。
3、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该工程技术质量的工程师主持进 行施工(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工艺,技术安全措施,规 范、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进度要求,劳动组织分工等;交底方法由施工 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自行决定, 并形成“施工技术(安全) 交底记录”(见 附表)。
4 、修改设计或施工方案后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第十二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措施》)的编制、 审批:
1、 安装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措施》),经内部程序审查合格并 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重要单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施工的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审批,报工程建设主 管部门备案。
2、机电安装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措施》) 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依据;
(2)、安装工程概况;
(3)、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 (交叉)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4)、工程总进度计划;
(5)、施工力量、机具及资金计划;
(6)、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卫生防护
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项措施;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机电安装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过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 (《施工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无施工措施不得开工。
第十三条设备的检查、验收:
1、机电设备安装前,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经管部、监理单位、施 工单位、公司物资部参加,对设备作详细检查和开箱验收,然后移交施 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和存放。
检查、验收内容:
(1)、设备随机技术文件: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和 维护说明书、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设备安装图等;若为特种设备,须 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提供的实验报告。
(2) 、设备外观:包括防腐蚀、变形及破损情况等;
(3) 、随机零部件:包括各种零件、部件、配件、专用工具等。
2 、设备开箱验收后,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供随机文件、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等复印件一份。
第十四条设备基础验收
1、设备安装前,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机电部、监理单位,土 建施工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参加,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对照建筑、安装相关图纸对基础十字线、基础标高、 主要预留螺栓孔位置及深度、主要预埋件位置及基础外观质量进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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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GB50204)的要求,并有验收资料和记录。
第十五条机电安装工程开工, 除应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外, 尚需具备 以下条件:
1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其技术负责人已了解、 熟悉本办法有关要求。
2 、由建设单位购置的主要设备、材料,已按程序移交给施工单位。
3、施工过程中所需供电、供水、运输等基本施工条件已具备,相 关计量器具已安装完毕并能投入使用。
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完《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5、建设单位已依法办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填写《单 位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6、施工单位已向监理单位报送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 施等开工准备资料并被批准。
7、监理单位已将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名单及相关监理规划、细则报 建设单位。
8 、施工单位已按程序办理工程“开工报告”。
第十六条工程“开工报告”的办理
1、 安装工程开工前, 施工管理单位要落实开工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第 2 页 共 2 页
具备开工条件后提出 “工程开工报告”(见附表),分别报建设、监理 单位审核、批准后开工。
2 、审批后的开工报告统一由建设单位机电部备案。
第三章施工过程控制
第一节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十七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 各责任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务 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等安全生产和 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约定条款, 对工程全过程的施 工安全负责。
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强规范化管理,科学、有序组织施工。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 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做好安全宣传、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考 核等工作。
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4 、在斜井、平巷中运输安装材料和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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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跑车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伤害人员、损坏设备事故发生。
5、对于大型设备或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安装,应编制合理的设备运 输、装卸,现场搬运、就位、吊装专项措施或方案。
6、遵照国家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保护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 与管理, 做好施工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降噪, 控制岩尘、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
7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九条安装过程中, 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所安装设 备的完好;未经厂家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设备本体结构或在设备本体上 增加(焊接)附件。
第二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及时督促、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节工程质量与工期
第二十一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分别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与检验制度,严格按国家规程、规范要求进 行过程控制。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 处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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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过程中,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 需办理设计变更或材 料代用手续。
第二十三条工程设计变更或材料代用, 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或监 理)提出初审意见,经原设计单位签证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参照公司相 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设备安装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严格工序管理。 相关各 专业工种之间应交接检验,形成记录。同一专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 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形成“施工原始记 录”(见附录 2);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五条设备安装施工中使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 仪器、 仪 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得低于被 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第二十六条工程施工中从事施焊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 格证书,并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第二十七条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组织实施。建 设、监理单位按照施工网络计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对施工工期进行监督, 并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第三节施工过程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职责:
1、 工程监理必须认真执行旁站监督制度, 深入施工现场监督质量、 第 2 页 共 2 页
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如主要设备、构件吊装, 设备主体就位、操平、找正等)的监督,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缺位,实 施全过程监督。
2、矿业公司机电部作为机电安装工程管理牵头部室,对施工现场 的安全、质量、工期负监督管理责任。 (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施工规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 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事项,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文 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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