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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鱼** 文档编号:9990458 上传时间:2025-04-1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1.8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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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院现有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 的规范管理,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的质量, 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积极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认证工作的声誉。 (二)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自 觉接受培训认证考试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上机考试的设备、考试系统、试题库的安装和调 试及试题库的保密工作;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组织考务人员参加承办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 培训教师和考试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做好培训教 师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承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认证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六)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信息及磁盘. 二、实施原则 在鉴定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 保密性原则、 相互约束原则,把学生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与毕 业证书挂钩。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由学院教 务处主管和协调。 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再由相关部门具体组织 和实施.严格遵守不同技能鉴定考试所规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的管理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负责人一名, 负责本考试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系统管理员一名, 负责机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上机考试系统的安装、高度、维护、 安全保密及考核成绩的回收等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有专门的保密 场所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每次考试工作结束后,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 训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承办机构报告本职业技能鉴定站(考 试点、培训点)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做年度总结并制订下年度工 作计划。 四、组织与实施 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 导中心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准备试题,鉴定站/考试 点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 定站/考试点完成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各鉴定站实施 理论和技能考试,将试卷收齐汇总,送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 心);鉴定后的结果处理(鉴定站/考试点会同省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一)准考证是考试人员参加鉴定考试的必备证件,不得以 其它证件代替。准考证上要写明理论和操作考试的日期、时间、 地点以及考试的主要注意事项。 在考场中,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 使用,不允许两证不全者进入考场。 (二)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未启用前,必须在学院试卷保密室 存放,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保密室内必须安排 2 名以上保安人员 24 小时值班. (三)各考场所用试卷应按考试人数和两份备用卷的数量准 备,提前两周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试卷的开封发放必须 在考试时间到时在各考场同时当场进行。 (四)技能鉴定通常需要安排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考场。 理论考试的场地要求环境安静、整洁、明亮、宽敞,便于管理。 每个考场考生数量不超过 30 名,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前后左右保持间距 80 厘米以上。操作技能的考试场地应整洁、 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完好,应备的物品齐全,符合测试技术准 备通知单的各项要求。 考试时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鉴定站在考试 前一天,要在考场人员进入的主要通道口将考场分布、 各考场的 编号、承担考试的种类、项目以及休息室、卫生间等的分布示意 图贴出,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参考人员须知. (五)技能鉴定考试实施前,需对考评、考务、工作人员进 行集中培训。现场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持考场秩序、监考、 填写考场记录,协助考评人员做辅助性工作等。考试、监考、工 作人员的选派数量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考点监考要设总监考 一人、副总监考一至三人,各考场一般设主考一人,监考两人。 参加技能鉴定考务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胸卡标志。 (六)考务工作是鉴定实施过程的重点环节,监考、考评人员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担负起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做好监 考和考评工作。 开考时间到时,监考和考评人员当场拆封和分发 试卷,并要求参考人员首先将其姓名、 考号等基本情况填写在试 卷和草稿纸上的指定位置。 在考试过程中,监考和考评人员要巡 视考场,核对参考人员的准考证和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预防 代考现象发生;同时注意有无作弊和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违反考 试规则的行为,还要时刻注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监考过程 中,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应影响或干扰考试人员的考试过程。 工作 人员要严格遵守鉴定考核纪律,负责对违纪鉴定对象视情节分别 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意见。监考和 考评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 (七)鉴定考试时间到时,清点试卷、答卷,确认无误后,即令 考试人员起立退场。鉴定考试对象退场完毕后,监考、考评人员 即将试卷、 答卷带回考务办公室进行封装。 经考点总监检查验收 后,统一交考务办公室,最后由总监组织人员上交省职业技能鉴 定指导中心进行鉴定。 本管理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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