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废”管理制度
一、范围
1、“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 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2、总经办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 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二、职责
1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2、总经办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 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 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3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搞好工厂绿化, 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 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 检查和指导。
三、程序要求
1、废水方面
1.1 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1.2 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 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2、废气方面:生产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 物经除尘处理。
3、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硅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 场。
4、空调机、空压机及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 理措施。
5、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 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6、三废处理方案
6.1 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空气稀 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后再排出。
6.2 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
6.3 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 C、 H、 O 元素构成的物质。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 用焚烧法处理。 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 则用溶剂萃取法、 吸 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 再者, 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 要保管好焚烧 残渣。 但是, 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 (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 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6.4 废料销毁
生产中出现的固体废物不能随便乱放, 以免发生事故。 如有放出 有毒气体或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废水管道中, 不溶进 水的废料禁止丢进废水管理中, 必须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 处理面无害物。
6.5 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 境污染和扰民。
6.6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 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7、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 念。
8、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
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 扬尘。 9、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 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0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1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 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0.2 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 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0.3 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4 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并及时清运出场。
10.5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的要求。
10.6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0.7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 地面做防 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0.7 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0.8 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10.9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 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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